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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動態
2016/10/08 | 聯合國官員歡迎氣候變化《巴黎協定》將於11月4日正式生效

2016年10月6日  聯合國法律事務廳(Office of Legal Affairs)早些時候通過秘書長新聞發言人辦公室發表通報稱,包括歐盟在內的11個《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已經正式向聯合國交存了氣候變化《巴黎協定》的批准文書,由此使得該協定已經具備了正式生效的必要條件。第71屆聯大主席湯姆森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執行秘書埃斯皮諾薩(Patricia Espinosa),以及正在意大利出訪的潘基文秘書長10月6日分別發表聲明,稱這是聯合國以及人類大家庭歷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重大進展。

正在意大利訪問的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6日與意大利總統馬塔雷拉(Sergio Mattarella)會晤後向媒體發表講話指出,截至目前,已有73個國家正式批准了氣候變化《巴黎協定》,這些國家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佔全球總量的58%以上。按照規定,《巴黎協定》將在溫室氣體排放量佔全球總量55%的至少55個《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交存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文書之日後第30天起生效。目前,《巴黎協定》跨過了生效所需的兩道“門檻”,並將於11月4日正式生效。

根據聯合國法律事務廳提供的信息,共有11個《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在10月5日向聯合國交存了《巴黎協定》的批准文書,它們分別是:奧地利、玻利維亞、加拿大、歐盟、法國、德國、匈牙利、馬耳他、尼泊爾、葡萄牙和斯洛伐克。

早些時候,正在法國斯特拉斯堡舉行的歐洲議會全會以壓倒性多數票通過了批准氣候變化《巴黎協定》的決議,歐洲理事會隨後通過了該決議,由此使得歐盟作為一個整體可以在所有成員國完成各自國內批准程序之前批准《巴黎協定》。數據顯示,歐盟溫室氣體排放量約佔全球總排放量的12%。

聯大主席湯姆森6日就此發表聲明,向批准《巴黎協定》的所有《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以及潘基文秘書長表示祝賀。他說,氣候變化是我們這個時代所面臨的最艱鉅挑戰,其負面影響削弱了所有國家實現可持續發展以及“2030議程”的能力;《巴黎協定》的正式生效為各國著手實現“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所設定的各項目標邁出了關鍵的一步。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執行秘書埃斯皮諾薩當天也發表聲明,對相關各方採取迅速行動、使“里程碑式”的《巴黎協定》能夠在將於11月7日於摩洛哥馬拉喀什開幕的第22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之前正式生效表示讚賞。她說,協定的批准速度之快“史無前例”,這強有力地顯示出各國對氣候變化問題以及《巴黎協定》所能帶來的契機的高度重視。下一步,各國應採取緊急行動,加速落實氣候行動,並重點確保發達國家在2020年後每年提供1000億美元幫助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承諾得到切實兌現。


文章來源:聯合國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