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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動態
2016/10/06 | 歐洲議會同意歐盟批准《巴黎協定》 COP22前將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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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議會10月4日通過表決,以壓倒性多數同意歐盟批准《巴黎協定》。這一行動將使《巴黎協定》有望在今年年底前生效。

當天,歐洲議會在位於法國斯特拉斯堡的總部舉行了全體會議。在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歐盟委員會主席容克和第21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主席、法國環境部長塞格林·羅雅爾的見證下,歐洲議會以610票贊成、38票反對和31票棄權的結果,通過了歐盟批准《巴黎協定》的議案。9月30日,歐盟28國的環境部長在布魯塞爾召開會議,已就盡快批准《巴黎協定》達成一致。

歐盟委員會主席容克在會上表示,歐洲議會同意批准《巴黎協定》,表明歐盟將應對氣候變化的雄心付諸於行動,這也證明歐盟有能力團結力量辦大事,“一年前也是在這個會議廳裡,我說過,歐盟不會簽署任何協定,除非這個協定是雄心勃勃的,強大的,具有法律約束力。今天我們做到了!。”

去年12月在巴黎舉行的第21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通過了《巴黎協定》。該協定規定,各方將加強對氣候變化威脅的全球應對,把全球平均氣溫較工業化前水平升高控制在2攝氏度之內,並為把升溫控制在1.5攝氏度之內而努力。由於歐盟擔心無法趕在《巴黎協定》生效前完成批准程序,從而顯得“落後”,今年9月,歐盟領導人在斯洛伐克首都布拉迪斯拉發舉行的歐盟非正式首腦會議上同意採取非常措施。也就是說,歐盟將作為一個整體,在所有成員國完成各自國內批准程序前批准《巴黎協定》。歐盟輪值主席國、斯洛伐克主管歐盟事務的國務秘書科爾喬克在隨後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說,“這是又一個重要的里程碑。我相信,歐盟理事會今天可以完成相關程序,從而使我們可以在本週末前向聯合國紐約總部交存歐盟批准《巴黎協定》的文書。我想說,有很多人認為歐盟是一個非常複雜的組織,但是當各國領導人在布拉迪斯拉發同意加快批准《巴黎協定》的程序後,我們在歐盟機構和各成員國的支持下,創紀錄地在兩週之內就完成了,於上週五和今天達成一致。這對歐盟來說是美好的一天,對地球來說也是。”

按規定,《巴黎協定》生效需要同時具備兩個條件,一是至少有55個《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簽署協議,二是締約方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至少要佔全球總排放量的55%。在這兩項條件都得到滿足後第30天起,《巴黎協定》將自動生效。

在此之前,包括中國、美國在內的62個締約方已經批准了該協定,但其溫室氣體的排放量只占到全球總排放量的52%。在歐盟批准該協定後,締約方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將占到全球總排放量的55%以上,這就為《巴黎協定》的正式生效掃清了道路。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對歐洲議會批准《巴黎協定》表示歡迎,並稱對親眼目睹這歷史性的時刻感到榮幸,“隨著歐洲議會採取這一行動,我相信我們將很快,也就是在幾天之內就可以跨過55%的門檻。我們已經看到,來自全球各個角落非同尋常的行動,將使這一協定在今年生效。”

值得注意的是,截止目前,在歐盟內,只有德國、法國、奧地利等6個成員國完成各自批准程序,因此接下來,其它成員國還需抓緊時間完成國內的批准程序。另外,按計劃,歐盟將於10月7日向聯合國交存批准《巴黎協定》的文本。如果一切順利的話,《巴黎協定》很有可能在今年11月摩洛哥馬拉喀什舉行的第22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前正式生效。

原標題:歐洲議會同意歐盟批准《巴黎協定》

來源:國際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