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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動態
2021/06/21 | 國際海事組織採取強制性措施降低船舶碳排放

國際海事組織6月17日表示,該組織已採取新的強制性措施來降低國際航運的碳強度,為航運業指明方向,以實現2018年國際海事組織減少船舶溫室氣體排放初始戰略中確定的減排目標。

 

國際海事組織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在2021 年6 月10 日至17 日舉行的在線會議上通過了《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Prevention of Pollution from Ships) 附則六的修正案,該修正案將要求船舶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修訂案結合了技術和操作方法來提高船舶的能源效率,也為未來的溫室氣體減排措施提供了重要的基礎。

 

新措施將要求所有船舶按照提高能效的技術手段計算現有船舶能效指數(Energy Efficiency Existing Ship Index),並設立年度運營碳強度指標和評級制度。碳強度將溫室氣體排放與遠距離運輸的貨物量聯繫起來。

 

船舶將獲得能源效率評級。新措施鼓勵主管部門、港口當局和其他利益相關者酌情為評級為A 或B 的船舶提供獎勵,這也向市場和金融部門發出了強烈信號。連續三年評級為D 或E 的船舶需要提交糾正措施計劃,以表明如何達到要求的指數(C 或以上)。

 

短期碳強度措施符合國際海事組織減少溫室氣體初始戰略的目標,即到2030年將國際航運的碳強度比2008年降低40%。初始戰略制定了中短期措施。此次通過的措施屬於短期措施。 

 

國際海事組織秘書長林基澤(Kitack Lim)表示,新措施將引導航運走上正確的脫碳之路。

 

林基澤說:“脫碳之路很長,但也是一條共同的道路,我們需要考慮和尊重彼此的觀點。自我們的旅程開始以來,我們已經取得了相當大的進展。”

《公約》附則六的修正案預計將於2022 年11 月1 日生效,船舶能效指數和碳強度指標認證的要求將於2023 年1 月1 日生效。這意味著第一次年度報告將於2023 年完成,2024 年首次進行評級。

 

《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附則六有100 個締約國,它們按照噸位計算佔世界商船的96.65%。

來源:易碳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