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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金融
2016/08/17 | 【專家觀點】馬駿談十三五中國綠色金融的發展前景

編者按:我國的綠色金融業務近十年來取得了初步發展,一些地方的綠色金融業務創新取得成效,“十三五”規劃更是把構建綠色金融體系上升為國家戰略。一個開放、發展的綠色金融前景正在世人面前呈現。本刊約請相關領域研究專家就我國綠色金融的發展、規劃、前景進行了探討。

中國綠色金融展望

2015年9月,在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中,中國首次明確了建立中國綠色金融體系的頂層設計。2016年3月,全國人大通過的《“十三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要“建立綠色金融體系,發展綠色信貸、綠色債券,設立綠色發展基金”。構建綠色金融體系已經上升為中國的國家戰略。2015年12月,在中國的倡議推動下,G20綠色金融研究小組成立,開始研究如何推動全球綠色金融的發展,以動員更多的金融資源加快全球經濟的綠色轉型。

近年來中國綠色金融的發展

我國的綠色金融業務在近十年獲得初步發展,一些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綠色證券等政策相繼出台。

1、綠色信貸

綠色信貸是指投向綠色項目、支持環境改善的貸款。自2007年以來,我國先後製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文件,以鼓勵和倡導金融機構積極開展綠色信貸。綠色信貸的體系框架由四部分組成:《綠色信貸指引》《綠色信貸統計製度》《綠色信貸考核評價體系》以及銀行自身的綠色信貸政策。隨著制度建設的完善,近幾年,綠色信貸進入了全面發展階段。2013年29家銀行簽署了《中國銀行業綠色信貸共同承諾》,2014年銀行業金融機構共同發起設立中國銀行業協會綠色信貸業務專業委員會,2015年4月成立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截至2015年末,我國綠色信貸餘額達到7.01萬億元,比2014年末增長了16.4%,2015年末的綠色信貸餘額占我國全部信貸餘額的10%左右。

2、綠色債券

綠色債券是募集資金專項支持綠色產業項目的一類債券。2015年12月22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第39號公告,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推出綠色金融債券,為金融機構通過債券市場籌集資金支持綠色產業項目創新了籌資渠道。同日,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發布了《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旨在為發行人提供綠色項目界定標準。2016年以來,我國綠色債券的發展快速增長,第一季度發行量達到500億元人民幣左右,佔全球同期發現量的約一半。

3、綠色股票指數和相關產品

我國股票市場上的綠色環保指數主要分為三個大類:可持續發展指數(ESG)、環保產業類指數和碳效率類指數。截至2015年10月,中證指數公司編制的綠色環保類指數約為16個,佔其編制的A股市場指數總數(約800個)的2%。2015年10月8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布了上證180碳效率指數,這是我國首只考慮碳效率的指數,該指數用碳強度來界定企業的綠色程度,即碳強度越低,該上市公司的綠色程度就越高。

4、綠色產業基金

綠色產業基金的特點在於將該基金資產總值的60%以上投資於綠色環保領域。2015年3月8日,綠色絲綢之路股權投資基金在北京正式啟動,基金首期募資300億元。浙江省、廣東省等地方政府也設立了地方產業基金,為節能環保企業提供融資。廣東綠色產業投資基金於2009年設立,基金規模為50億元人民幣,總規模達到250億元人民幣,基金主要用於投入“廣東省綠色照明示範城市”項目。除此以外,已有一些上市公司宣佈設立環保併購基金。截至2015年10月,基金管理機構設立的以環保為主題的基金約有32只,其中指數型基金15只、主動管理型基金17只。2016年1月13日,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第63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了《內蒙古環保基金設立方案》,標誌著內蒙古環保基金正式成立。

5、綠色保險

我國的綠色保險主要是指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是指以企業發生污染事故對第三者造成的損害依法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為標的的保險。2014年4月修訂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明確提出鼓勵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2015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提出要在環境高風險領域建立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2015年全國有1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近4000家企業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2007年至2015年第三季度,全國已有近30個省(區、市)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企業累計超過4.5萬家次,保險公司提供的風險保障金累計超過1000億元。

十三五”期間中國綠色金融的發展前景

中國的綠色信貸已經發展多年,形成了一套相對比較完整的政策指引和評價體系。未來幾年,中國將以《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和“十三五”規劃中有關綠色金融的內容為基礎,重點發展綠色債券市場、綠色股票指數和相關產品,通過貼息、擔保等機制支持綠色融資,設立各類綠色發展基金,在環境高風險領域建立強制性污染責任保險制度,建立要求上市公司強制披露環境信息的製度,發展碳金融市場,在金融機構中推廣環境壓力測試,繼續推動綠色金融領域的國際合作。

發展綠色產業基金

過去,中國綠色金融主要局限在綠色信貸。但是,很多綠色項目,尤其是新的綠色項目,首先需要的是股權融資,在取得資本金的基礎上才能進一步作債務融資。所以要通過建立一些綠色股權基金來推動綠色項目的股權融資。很多綠色項目是比較新的,從技術上來講,民間覺得風險比較大,也面臨著政策上的不確定性。由於這些不確定性,民間資金不太願意投入到這些綠色項目。而政府背景的基金參與投資這些項目後,可以大大降低民間對於這類項目的風險嫌惡,使得民間資金願意跟資。政府可以有多種方式來推動、組建綠色產業基金,比如以GP、LP的形式,有些可以搞成地區性的綠色基金,有些可以搞成行業性的綠色基金。未來,中國將設立各種綠色發展基金,支持環境改善和綠色產業的發展。

用財政貼息支持發展綠色貸款

近年來,我國在財政上陸續出台了數十項支持節能環保的政策,大部分為直接補貼類的措施。與直接補貼相比,貼息可以使財政以少量的貼息資金引導帶動更多的社會資金投資環保領域。同時,貼息機制可將項目甄別選擇的責任部分轉移給更為專業的商業銀行和其他經濟主體,在一定程度上可減輕財政的管理和監督責任。

要健全財政對綠色貸款的貼息機制,可從如下幾方面入手:第一,擴大財政貼息資金規模。第二,適當提高財政貼息率,取消3%的貼息上限限制。第三,試點由財政部門委託商業銀行(或未來的綠色銀行)管理綠色貸款貼息的製度。

建立綠色擔保機制

專業化運行的綠色擔保機制可以有效解決部分風險較高的綠色項目的融資貴問題。國際上,美國能源部對新能源項目的擔保計劃就通過有限的財政資金,撬動了大量信貸資金大量投入到清潔能源產業,成功地幫助核能、風能、光伏等清潔能源行業在美國實現了快速發展。我國的一些地方政府正在規劃成立專業性的綠色貸款擔保機構,也有些地區正在考慮由省、市、縣多級出資建立綠色項目風險補償基金,用於分擔部分綠色項目的風險損失,以支持綠色擔保機構的運作。

發展綠色債券市場

2015年底,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同時發布了綠色金融債的公告和《綠色債券項目支持目錄(2015版)》,啟動了中國綠色債券市場。2016年以來,中國綠色債券發行量已經居全球第一。業界估計,中國未來幾年綠色債券的年均融資量可以達到2000億~3000億元人民幣。

未來,發展綠色債券市場的重點在於建立對綠色債券的統一界定標準,規範第三方評估機構對綠色債券的認證質量,鼓勵認證機構在債券發行後持續監督資金流向,並估算綠色項目的實際環境效益。同時,要加強綠色債券市場的國際合作,為國際投資者投資中國綠色債券提供更加便利的條件。要探索建立貼息、擔保等能夠幫助綠色債券降低融資成本的激勵機制。

發展綠色股票指數

我國的主要股票指數構成中,傳統的高耗能高污染的重工業企業佔很大比例,而許多基金和機構投資者做被動投資時(與股指構成一致的投資)自然將同樣比例的資金投入污染性行業。建立和推廣綠色股票指數(綠色企業佔比較高的股票指數)是國際上通行的推動機構投資者提高綠色​​投資比重的做法。我國在建立和推廣綠色、可持續指數與投資方面,還處於起步階段,影響力還十分有限。目前,在歐洲的ETF產品中,約20%已經是“綠色”的,而中國的ETF產品中,只有1%左右是“綠色”的。

為加快我國綠色指數的開發和運用,應該進一步借鑒國際經驗和方法(如碳足跡計算方法),推進綠色指數發展創新;要推動機構投資者開展綠色指數的投資應用,鼓勵資產管理機構開發更有針對性、更加多樣化的綠色可持續投資產品。

在環境高風險領域建立強制性的綠色保險制度

國外的綠色保險大部分是自願投保。這是因為國外環境方面的法律法規比較健全,環境執法力度也比較強,企業和股東為了避免未來可能發生的環境法律責任,自願到保險公司購買環境責任險。但在國內,這種自願性環境責任保險的推廣不是很順利。未來應該用立法的形式,在環境高風險行業中(比如採礦、冶煉、皮革、危險品運輸等行業)建立強制性的環境責任保險制度。有立法權的地方可以開始試點建立強制性的綠色保險制度。

強制要求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披露環境信息

目前,國際上已有20多家證券交易所推出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要求或指引,至少有7家交易所已經強制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環境信息。在國內,深交所、上交所在ESG信息披露方面頒布了相應的通知或指引文件,但對多數上市企業來說還是自願披露為主,因此目前實際披露環境信息的上市公司只有20%左右。

未來,我國將通過修訂相關法律和規定,逐步建立強制性要求上市公司和發行債券的企業披露環境信息的製度。證券交易所要通過具體規定,明確披露的內容和模板,對關鍵信息,尤其是主要污染排放指標,要求定量、定期披露。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可以採取分階段走的辦法:在第一階段,對環境高風險行業的企業和發行綠色債券企業採取強制性披露要求,對其他企業採用“不披露就解釋”的半強制要求。在第二階段(如三年之後),將強制性披露要求推廣到全部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

發展碳金融市場

2015年,中國向世界承諾了到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的目標,並宣佈在2017年啟動運行全國性的碳交易市場。這將是推動我國經濟結構向低碳、綠色轉型的一個十分重要的動力。發展碳交易和碳金融產品也將是我國綠色金融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碳交易是一項“政府創造、市場運作”的製度安排,是解決溫室氣體排放等環境負外部性問題的重要手段。碳交易和在此基礎上的碳金融市場至少可以發揮以下幾方面的作用:價格發現功能,通過價格信號實現碳配額資源在空間上的優化配置;成本分擔功能,即讓高排放者向低排放者支付,事實上起到共同為減排買單的作用;為減排者提供融資的功能,即通過向有未來碳收益的企業提供融資來支持其發展;為碳市場參與者提供風險管理工具。

碳金融市場是基於碳資產和碳交易市場,由銀行、證券、保險、基金等主流金融機構深度參與,引入碳期貨、碳期權等碳金融產品,並形成規模化交易的各種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動。碳金融市場也包括各類將未來碳收益作為支持抵(質)貸款和通過債券市場的融資。

鼓勵金融機構開展環境壓力測試

在綠色金融體系的整體發展下,銀行開展環境壓力測試有潛力成為推動未來綠色金融的一個重要工具。在中國,工商銀行已經率先通過壓力測試開始探索環境風險對銀行造成的風險。碳交易市場將在2017年正式啟動,如果企業減排不力,就必須去市場上購買碳配額,也會產生更多開支。所以,很多污染型企業將會面臨成本上升、收益下降的情況。對銀行來說,這些企業的不良貸款率也會相應上升。如果通過壓力測試把這些環境高風險行業的未來不良貸款率估計出來,就可以得到一個環境風險和未來信用風險之間的定量關係,從而使銀行能夠重新審視自己的資產配置,激勵其減少對污染行業的貸款,同時加大對綠色行業的資金投入。

在G20框架下推動全球綠色金融發展

2015底,在中國的推動下,G20將綠色金融列入了2016年財經渠道議題,並在三亞舉行的G20財政和央行副手會議上正式批准了中國提出的成立G20綠色金融研究小組的建議。該研究小組由中國人民銀行和英格蘭央行擔任共同主席,聯合國環境署擔任秘書處的工作。研究小組的參加者共80餘人,包括G20所有成員委派的代表、若干特邀國家代表和六個國際組織的代表。G20給研究小組的任務是“識別阻礙綠色金融發展的體制和市場障礙,並根據相關的國際經驗,就如何提升金融體系動員私人資本參與綠色投資的能力提出具體的選項”。 

近年來,包括中國、英國、德國在內的許多國家,聯合國環境署(UNEP)、OECD、世界銀行等國際組織,以及許多金融機構開始系統性地研究和總結全球綠色金融領域的實踐經驗,並在銀行和資本市場綠色化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創新性的思路。這些總結和探索為在G20框架下推動綠色金融議題提供了重要的基礎。
來源:原文刊於《中國金融》雜誌第16期 作者:馬駿《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首席經濟學家、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中國人民大學生態金融研究中心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