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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動態
2017/05/26 | 聯合國氣候談判邁出實質性步伐

聯合國2017年首輪氣候談判18日在德國波恩落下帷幕。中國代表團團長、國家發改委氣候司副司長陸新明當天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表示,談判總體達到預期成果,邁出實質性步伐。

  陸新明說,2016年11月正式生效的《巴黎協定》為2020年後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做出了安排。本輪談判圍繞《巴黎協定》實施細則進行,形成了初步共識,“可以理解成為實施細則勾勒出了提綱”。

  據了解,2016年11月舉行的摩洛哥馬拉喀什氣候變化大會確定,將在2018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以下簡稱《公約》)第24次締約方大會完成製定《巴黎協定》實施細則。

  陸新明說,初步共識雖然形成,但談判中分歧依然存在,“主要體現在是否區別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責任義務,如何確保各議題談判全面、平衡推進等方面”。

  陸新明表示,《巴黎協定》旨在加強《公約》實施,“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作為《公約》基本原則之一理應堅持遵守。既要考慮發達國家重視的減緩、透明度等議題,更要關注發展中國家重視的適應、資金、能力建設和技術轉讓等議題。各議題應該平衡推進。

  “此外,《京都議定書》及其多哈修正案已經對發達國家在2020年前的承諾行動做出安排,但發達國家較少提及相關問題。我們認為,發達國家應該在兌現已有承諾上採取更加積極的行動。”陸新明說。在今年年底舉行的波恩氣候變化大會和未來的談判中,2020年前承諾的行動問題應繼續受到重視。

  陸新明介紹,在本輪談判中,中國代表團努力推動談判取得進展,對所有重要議題都提交了相關提案並積極發聲,體現了發展中國家的關切。

  《公約》秘書處執行秘書帕特里夏·埃斯皮諾薩當天對記者表示,中國代表團“以非常具有建設性的態度”支持秘書處的工作,是“我們戰略性的重要夥伴”。

  2015年12月,《公約》近200個締約方在巴黎氣候變化大會上通過《巴黎協定》,這是繼《京都議定書》之後,《公約》下第二份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氣候協議。《巴黎協定》次年正式生效。

  聯合國本輪氣候談判8日在波恩開幕,來自世界各國的4000多名代表與會。除圍繞具體落實《巴黎協定》展開磋商,本論談判還為11月在波恩舉行的氣候變化大會各項準備工作做出全面安排。

 

來源: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