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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動態
2017/01/03 | 中國碳交易減排機制與發達國家有何不同?

作為落實“十三五”規劃綱要的主要抓手之一,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將於2017年啟動。建設全國性碳市場是一項製度創新和宏大的社會實踐,沒有現成理論和模式可以套用。圍繞如何推進全國性碳市場建設,日前,記者採訪了暨南大學資源環境與可持續發展研究所教授傅京燕。

 

記者:對公眾來說,碳排放權交易還是一個相對陌生的概念。如何理解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運作機制?

 

傅京燕:碳交易是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的一種市場手段,通過明確界定排放權,並允許邊際減排成本不同的企業進行自主交易,達到降低減排成本和控制總量排放的目標。

 

例如市場中有A、B兩個主體,排放總量控制為100噸,假設A、B的總量控制分別為50噸,而A、B的初始排放量均為100噸,A的邊際減排成本低於B,則在開展碳交易的情況下,A相對於B多減排,最終A減排70噸,排放30噸,B減排30噸,排放70噸,B向A購買20噸配額。A和B均獲得經濟福利,並且能實現全社會的減排目標。

 

記者:2017年全國將建立統一的碳排放交易市場,這將對我國發展綠色經濟產生怎樣的意義?

 

傅京燕:2017年建立全國統一碳市場,首先將納入排放量較大的行業企業,對這些企業建立總量排放目標,可以倒逼這些大型企業在生產過程中考慮綠色生產,降低排放量,促進綠色供應鏈的形成,從而帶動上下游企業的綠色生產,實現全社會綠色轉型。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市場化手段能在一定程度上節約社會減排成本,建立全國碳市場有助於實現以成本較低的手段實現環境目標。全國碳市場建立不僅在於實現節能減排,這一市場的意義還在於提升全社會的減排意識,以及帶動其他減排工具的發展,例如綠色金融,倒逼產業結構轉型和促進技術革新,通過環境手段淘汰落後產能和促進供給側結構改革,補齊生態短板的約束。

 

記者:2013年以來,我國已經在北京、天津、上海、昆明等多個城市啟動了碳交易試點。目前的試點是否積累了建立全國性統一碳排放交易市場的足夠準備和經驗?具體有哪些經驗?

 

傅京燕:中國2013年起啟動的7個試點碳市場所處的地理區域、發展階段以及產業結構不同,由此呈現不同的特色,包括涵蓋的產業部門、配額分配方式和拍賣數量等均不相同。各個試點地區各具特色,這些差異實際上也是為探索全國碳市場製度體系的設計積累經驗,例如廣東的拍賣制度、重慶的自主申報等,通過七個試點地區三個年度的交易情況,雖然流動性呈現總體不足,但是畢竟中國碳市場試點還處於初期階段,我們可以不斷從七個試點地區存在的問題以及製度設計的差異來對全國碳市場的建立進行完善。七個試點的差異性可以為建立全國統一碳市場提供比較好的前期條件。

 

記者:具體有哪些經驗呢?

 

傅京燕:總的來說,覆蓋行業要盡量寬,企業門檻盡量低,碳強度下降率高於全國平均水平,盡可能避免對經濟產生不利影響,不影響覆蓋行業經濟活動水平等,配額發放總量的確定,應根據各省市具體情況,不宜過鬆或過緊。

 

具體來說,從分配方法看,採用歷史線法還是基準線法,一般工序比較複雜的產品行業可以採用歷史線法,基準線法針對計量比較容易的行業,未來除了熱電聯產等特產行業,在碳排放配額分配過程中,仍將階段性地實施碳強度法,最終統一採用基準線法。

 

從發放方式看,採用拍賣還是免費發放,拍賣有助於發現配額價值引導碳價,廣東實證經驗表明配額拍賣有助於靈活調控整個市場中的碳配額存量,存量過多時一級市場流拍能自然縮減配額存量,而存量過少時通過增加一級市場拍賣額度補充配額存量;而免費分配有助於在初期減輕控排企業的成本壓力。

 

從市場參與者來看,市場主體的參與範圍應鼓勵並逐步引入更多的機構投資者、個人投資者和境外投資者,注重加強投資者教育和碳市場能力建設。

 

記者:中國碳交易市場將成為全球最大的碳交易市場。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中國的碳交易減排機制與發達國家有何不同?

 

傅京燕:發達國家的碳交易機制也各有差異,以歐盟為例來進行比較,中國碳交易機制的控排主體與歐盟具有差異,歐盟是排放源,即排放設備,允許企業內部進行交易,而中國是企業之間的交易;中國目前納入的行業範圍相對於歐盟比較小,歐盟納入的行業範圍比較細化且種類較多;中國七個試點省市中除重慶外,其他六個省市只納入CO2,而歐盟自第三階段納入了6種溫室氣體。

 

記者:適合中國國情的碳交易減排機制應該具有哪些特徵?

 

傅京燕:第一,考慮區域的差異性,兼顧公平和效率。需要考慮企業的減排壓力,起初階段配額發放量不宜過於嚴格,可以逐步減少配額發放量,調緊總量排放目標;注意調控國家管理和地方管理的權限,劃分不同的職責;注重不同省市排放量和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第二,應注重循序漸進。通過逐步發展遠期、期貨等碳金融衍生品和風險對沖工具,同時,擴大並引入各類市場參與者,增加碳市場市場主體參與的多樣性,逐步建立一個完整的市場,更好地發現價格、降低交易成本和規避市場風險。

 

第三,發展中國特色的生態補償。應加大力度把生態補償(尤其是東西部生態補償)引入到市場交易中,通過普惠制等措施覆蓋到社會各層面,同時增加了生態補償資金來源的多元化和市場化。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