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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動態
2016/12/05 | 控排企業如何做好碳交易的內控管理

  碳排放權本質上是政府為了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強制限制企業碳排放量而給予的一種特別許可權,企業獲得該權利,則獲得了合法排放一定數量溫室氣體的權利。

 

  而對於企業而言,在處理碳排放權相關事項時會遇到很多機遇和風險。企業作為一個以盈利為目的的商業機構,其管理層在面對碳排放權時首先需要考慮的便是如何保證運營穩定、財務安全以及資產安全,這就要求企業必須在擁有清晰的碳策略定位以及合規管理的基礎上構建一個完善的碳排放權內控體系。

 

 

  然而,碳排放權管理並不是簡單的單線程管理脈絡,而是要涉及如下紛繁複雜的事項勾稽以及跨部門溝通的多線程管理統籌。

 

 

  面對無序但重要的事項,企業應分析梳理各碳業務相關的重大事項之關鍵路徑,即事項如何開始、記錄、處理、報告,以及錯誤如何被更正的過程,並對關鍵路徑中識別出的可能出錯項進行風險評估,建立風險管理策略,制定風險管理方法及程序,明確風險組織職能,完善風險管理技術,設定績效考核標準,從而才能建立有序的內控流程體系,保證企業能穩定運營。

 

 

  而對於企業碳排放權的內控管理應涉及期初、期中、期末三個時間節點進行宏觀規劃。

 

  每年年期初或上年年末,管理層應根據本年預算收入計劃,計算本年產量,從而估算本年二氧化碳預計排放量並與當年可獲得的碳配額進行對比。根據差額的多少,使用科學的決策方法,對從開展內部減排項目、合理分配配額、購買或出售配額以及購買CCER等所有可選項進行財務評估,從中選擇成本最低資金效率最高使用企業資源最少的決策方案,實施最優戰略。

 

 

  在製定完當年的碳排放權戰略後,如果在執行階段沒有有效的風險監控和預警制度,則計劃只能流於形式而無法對企業產生任何實質性貢獻。所以每月或每季度須將實際碳排放使用情況與預算進行對比,才能及時發現異常項,分析差異原因以及調整以後階段的碳排放策略從而保證全年的碳排放權任務順利完成。

 

  而到期末則應對全年實際排放量與預估排放量進行對比,分析本年項目執行中的不足以及期初預算時為考慮到的特殊事項,並對發現的問題尋找解決方法,並以此完善下一個週期的碳排放計劃。

 

  由此可見,碳排放內控管理從宏觀上需要計劃、監控以及總結,從微觀上需要設計合理的流程,安排合適的人員,設置合規的控制點。只有從宏、微觀兩方面同時發力,才能保證整體碳排放權業務平衡平穩地運營,為企業創造更多的價值,同時節省更多的成本。
來源 : 中碳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