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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動態
2016/12/05 | 國際機構建議建立全球性的碳市場

全球碳定價機制趨勢及展望

 

1、碳定價機制趨勢

全球已有189個國家通過國家自主貢獻預案(INDCs),承諾減少本國的溫室氣體排放並適應正在變化的氣候。INDCs的實現依靠一系列政策和規劃,其中碳定價機制將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

 

目前,全球約有40個國家司法管轄區和超過20個城市、州和地區進行了碳定價,覆蓋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達到70億噸CO2e,約佔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的13%。過去10年中,碳定價機制覆蓋的全球排放已經增長了3倍。2016年出台了兩個新的碳定價計劃: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為液化天然氣工廠的排放進行了定價,澳大利亞為減排基金(Emissions Reduction Fund)推出了一套保障機制,要求超過排放上限的大型排放設施抵消額外的排放量。

 

在現有機制內,碳價格的變化範圍仍然很大。2016年,每噸CO2e的價格跨度從不足1美元到131美元,大約有3/4的排放量價格低於10美元/t CO2e。

 

除了強制性碳定價機制數目的增長,據碳披露計劃(CDP)報導,2016年實現內部碳定價的企業數目也有所增加,企業數量升高至2014年的3倍。這些企業內部所使用的碳價格變化範圍較大,每噸CO2e的價格從0.3美元到893美元不等,其中大約80%的排放定價範圍為5~50美元/t CO2e。

 

2、未來展望

預計2017年碳定價機制覆蓋的全球排放份額將出現有史以來最大幅度的增長。如果中國能夠在2017年完成碳排放交易系統的構建,那麼最初的非正式估計表明,碳定價機制覆蓋的碳排放佔全球排放份額可能從當前13%增加20%~25%。

 

2017年展開的其他計劃包括:加拿大安大略省將推出碳排放交易體系,加拿大阿爾伯塔省計劃與已存在的碳排放交易體系一起實施碳稅,智利和南非將推出碳稅,法國正在計劃於2017年引進碳價格的下限。

 

近年來碳定價機制的範圍已經顯著擴大,但這些機制仍然處於早期階段。為了動員政治上的支持,一些政策制定者已經推出了相對低水平的碳價格。即使如此,碳定價政策框架和體制結構的實現仍然為提高未來減排雄心奠定了基礎。

 

政策建議

1、促進碳定價機制與更廣泛的政策壞境相協調

碳定價機制與廣泛的政策環境相協調時,才能發揮其最佳效果並達到最大的公眾接受度。政策制定者需要平衡多個目標,氣候減緩只是其中的一個。為了促使碳定價發揮最佳效果,政策制定者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1)將碳定價機制與輔助性政策結合起來,以發揮所有政策的成效,並確保碳定價機制的影響能夠被社會所接受。應該注意的是,碳定價機制可以幫助實現其他目標,例如提高稅收上升效率或幫助減少地方空氣污染。

 

(2)管理與碳定價相關的政策重疊。這些政策重疊會增加整個社會的減排成本,政策制定者可以利用共同目標來管理這些政策和碳定價機制之間的相互關係,減輕副作用,使成本最小化。

(3)解決一系列反補貼政策的挑戰。反補貼政策使得碳定價機制在作用於投資者和消費者的時候產生一些不利的影響,碳定價可以不用等到相反政策取消之後再出台,它可以作為化石燃料改革方案的一部分。然而,在一些財政不鼓勵低碳投資的地方,可能需要進行權衡碳定價機制。

 

碳定價、其他氣候變化政策以及更廣泛的國內政策環境之間存在復雜交互的動態特性,這意味著不能完全預測所有問題,對這些交互關係的管理將會是一個進化和迭代的過程。政策制定者應該將定期審查評估過程結合起來,以便於對突然出現的挑戰做出反應。

 

2、在巴黎會議後建立全球性的碳市場

除了作為實現國內減排的有效工具之一,碳定價機制可以通過建立全球性碳市場的方式來支持氣候減緩的國際合作。全球性碳市場允許那些具有減排經濟責任的個體以經濟有效的方式去購買排放配額,這種靈活性可以顯著地降低成本,使減排主體的雄心增加。

 

建模分析顯示,全球性碳市場可以減少減排的支付成本。在21世紀中期之前,全球性碳市場有潛力將全球氣候減緩成本減少50%。到2050年,世界一些貧困地區出售減排量的資金流動會達到其國內生產總值的2%~5%。另外,全球性碳市場會提高決策者解決碳洩露挑戰與應對國內碳定價競爭影響的能力。

 

目前,建立全球性的碳市場還存在一些障礙。首先,賣家可能擔心當前出售碳排放配額會使其未來更難實現INDCs或者其他承諾。其次,賣家擔憂會失去對國內碳定價的控制,以及由於國際間可能的資金轉移所帶來的政治挑戰。解決上述障礙的方案包括技術合作、注重結果的氣候融資、部門途徑、衡量和反映有差別的雄心的機制、國際標準的廣泛使用。

 

來源: 全球變化研究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