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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動態
2016/12/05 | 全國碳市場配額分配以基準線法為主


我國碳排放配額分配辦法“將以基準線法為主,單位產品的排放量在基準線以上,生產的產品越多,獲得的配額就越大;處於基準線以下的企業就需要加大投資,讓單位產品的排放量高於基準線,否則每生產一個產品,都要向市場購買碳排放權,或者只能退出市場。”國家發改委應對氣候變化司副司長蔣兆理於12月2日在英大傳媒主辦的“2016中國碳市場高峰論壇”上表示,“只有在一些特殊的行業,比如熱電聯產,在碳排放配額分配過程中,仍將階段性的實施碳強度法,但最終目標還是要統一實行基準線法。”

 

我國《碳排放交易管理條例》已經於2016年3月上報國務院,並進入立法程序。相關報導顯示,碳排放配額分配方案等一系列政策也即將出台。作為主管部門,國家發改委應對氣候變化司此前已經向外界放風,《碳排放交易暫行管理辦法》已經明確我國碳市場的兩級管理體制,即中央層面確定排放總量和配額分配方法,省級層面進行具體分配、履約監管,並保有部分配額支配權。同時,現階段我國碳排放配額將遵循免費分配辦法,具體而言,將採用基準線法和強度下降法兩種辦法。

 

清華大學能源環境經濟研究所張希良也在“2016中國碳市場高峰論壇”上表示,

 

我國建立統一碳市場的基本思想是讓企業承擔過去應該承擔但是沒有承擔起來的社會責任,並促進我國經濟和企業的轉型升級,初衷並不是為給企業增加額外的負擔。

 

在此指導思想之下,規劃全國統一碳市場配額總量的時候,需要遵循的原則應該包括:“覆蓋行業盡量寬;企業門檻盡量低;碳強度下降率高於全國平均水平;盡可能避免對經濟產生不利影響;不影響覆蓋行業經濟活動水平等。”

 

在進行配額分配的時候,指導原則應該是現階段以免費發放為主,並且符合總量設定的目標;與供應側改革政策一致(產能過剩的行業可以嚴格一些,這樣才能成為政策抓手) ;公平、公開、透明;與企業碳排放報告、監測、核查的方法和標準兼容等。

 

張希亮還表示,目前關於我國統一碳市場的指導思想和基本框架已經確定,但是比如各個行業的減排係數等具體實施細則仍需細化出台。

 

蔣兆理認為,我國鼓勵減排的政策工具必須從行政命令型、財稅鼓勵型向市場型轉變,“十八大”特別是十八屆三、四、五中全會以來,我國減排政策已經清晰起來,應該說需要投入的資金將是一個天量的數字,實行全國統一的碳排放交易制度,能夠最大限度地減少減排成本。

 

按照國家發改委的初步估計,每噸300元碳排放權交易價格才能真正發揮低碳轉型的引導作用。若以當年全國七個試點地區的碳價平均標準測算,全國碳市場現貨交易規模可以達到12~80億元;如果考慮碳期貨進入碳市場,交易規模將放大到600~4000億元。

 

目前,我國已在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湖北、廣東和深圳七個省市開展了碳交易試點。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12月,七個碳交易試點市場共計納入企事業單位2000多家,年發放配額總量大約12億噸,累計成交超過4800萬噸二氧化碳,市場價格在12~130元/噸二氧化碳之間波動。

 

其中,廣東是七個試點碳交易市場中體量最大的一個。按照廣東碳排放交易所的數據,截至2016年10月24日全國一二級市場累計成交碳排放權配額1.24億噸,成交金額32.3億元。

 

2015年12月聯合國氣候大會召開之前,我國已經明確提出,計劃2017年啟動全國碳排放交易體系,第一階段將涵​​蓋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電力、航空等重點排放企業,另有最新消息顯示,新能源汽車也將被納入碳交易市場。第一階段被納入的行業企業,門檻為年標煤消耗量1萬噸以上。

 

2015年12月聯合國氣候大會通過的《巴黎協定》已於2016年11月4日正式生效。《巴黎協定》生效當日,我國的《“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正式出爐。這份《工作方案》已經明確提出,到2020年我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碳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並將在此基礎上推動我國二氧化碳排放量在2030年左右達到峰值。外界普遍認為,這向全世界表明了中國作為最大碳排放國和第二大經濟體落實《巴黎協定》的決心。
來源 : 中國經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