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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動態
2016/10/18 | 《巴黎協定》生效在即我國煤電企業如何應對

10月5日,正值中國國慶長假期間,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宣布:應對氣候變化的《巴黎協定》將於今年11月4日正式生效。對此,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執行主任埃里克•索爾海姆特別表示,感謝中國在推動《巴黎協定》過程中所起的積極作用以及在全球環境治理中發揮的領導性作用。在9月3日杭州的G20領導人第十一次峰會上,中美兩國元首向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交存中國和美國氣候變化《巴黎協定》批准文書。這充分錶明,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儘管當前面臨嚴重的經濟下行壓力和推動經濟持續發展的重任,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大國,中國對做好全球環境治理的決心堅定不移。這正如法國作家雨果所說:”最大的決心會產生最高的智慧。”《協定》生效在即,對於我國傳統煤電企業來說則意味著,我們必須以最大的決心和最高的智慧走綠色發展之路。

《巴黎協定》對中國煤電企業影響深遠

毋庸置疑,中國在過去的30多年裡,實現了發達國家200多年才完成的經濟騰飛。但同時,中國遭遇的環境問題也被壓縮在30多年內短暫的時間內集中爆發。中國是環境污染的最大受害者。面對霧霾、水污染、重金屬污染等環境問題的嚴峻挑戰,中國正以前所未有、全球罕見的力度,治理污染、保護生態。簽署《巴黎協定》,與世界各國人民一道共同為人類生存環境而戰,是中國應盡的國際義務。

《巴黎協定》確立了將相對工業化前溫升控制在2℃並向1.5℃努力的長期目標,必將使中國面臨愈發嚴峻的國際減排壓力。當前,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溫室氣體排放國,佔全球排放量的20.09%。對此,中國確定了自主貢獻的目標,並製定了嚴厲的環境保護政策,即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強度相對2015年降低18%的目標,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佔一次能源的比重達到20%左右。由於化石能源是碳排放的主要來源,減排勢必要削減化石能源的消費量,這對我國的傳統化石能源企業特別是煤電企業影響巨大。

眾所周知,中國的能源結構以煤為主,煤炭在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為64.0%,佔據絕對多數。根據《巴黎協定》關於減排的相關要求,2020年我國能源消費總量預期在50億噸標準煤以內,而作為一次能源的煤炭消費量至多41億噸。然而,目前全國各類煤礦產能總規模全部形成有可能超出60億噸,再加上每年淨進口3億-4億噸,國內煤炭的市場空間僅為34億至36億噸。供求關係嚴重失衡,產能嚴重過剩。

再說火電企業。自2012年以來,煤價不斷走低,電企有利可圖,不斷上馬新機組;而與此同時,用電需求卻不斷放緩。目前全國約15億千瓦的總裝機容量中,火力發電占到9.9億多,佔66%強,且仍有超過1億千瓦的核准在建規模。有專家估計,到2020年我國火電將有4億千瓦的過剩產能。在《巴黎協定》確定的節能減排的壓力下,火電企業與煤炭企業面臨同樣困境。

我國煤電企業必須進行自我救贖式革命

當前,我國正在實施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優化能源結構,節能提高能效是實現全球能源轉型的關鍵,也是應對氣候變化成本最低的途徑。大力推動能源結構調整,非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佔比到2020年要達到15%,到2030年要達到20%左右,這個提升幅度非常之大,勢必壓縮煤電企業的生存空間,煤電企業必須認清形勢,找准定位,才能在未來的能源格局中搶占先機,佔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首先,煤電企業要進一步加大節能減排力度,共同探索適銷對路的CCS(碳捕集與封存)技術與機制,積極參與建設全國碳交易市場。CCS是指將煤電企業所產生的二氧化碳收集並用各種方法儲存以避免排放到大氣中的一種技術,是未來大規模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減緩全球變暖最經濟、可行的方法。目前,神華集團在鄂爾多斯實施的10萬噸/年”CCS”示範項目,是中國百萬噸級煤直接液化示範項目的環保配套工程,被列為國家科技支撐計劃重點科研項目;華能-CSIRO燃燒後捕集示範項目由澳大利亞聯邦科學與工業研究組織(CSIRO)、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以及西安熱工研究院(TPRI)聯合建設,設計二氧化碳回收率85%以上;國電投雙槐電廠碳捕集項目年處理煙氣量為5000萬標準立方米,年生產工業級二氧化碳1萬噸,成為工業生產重要的原料。上述大型煤電企業CCS項目與技術目前運行良好,值得更多的大型煤電企業推廣與借鑒。

而且,將二氧化碳實施CCS(碳捕集與封存)後,使碳成為一種新的商品參與到市場競爭,實現變廢為寶。據統計,未來我國碳市場的交易量將在30億-40億噸/年,現貨交易額最高有望達到80億元/年。實現碳期貨交易後,全國碳市場規模最高或將高達4000億元,成為我國僅次於證券交易、國債之外第三大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場,這將成為我國煤電企業的一個新的經濟增長點,其前景不可估量。

其次,大力發展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積極打造綜合型清潔能源企業。要樹立能源企業而非煤電企業的先進理念,也就是說未來的能源企業不再是單純的煤電企業,而是綜合型能源特別是清潔能源企業,並且在整個企業能源供給結構中,逐步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比重。比如,神華集團提出了做清潔能源的供應商,預計至2020年底,神華集團可再生能源裝機規模將達到1400萬千瓦,年度發電量預計252億千瓦時,目前正在有意識地發展核電;國電集團清潔能源投資佔電源投資比重為74.4%;華電集團加大水電和優質風光電資源的開發力度,並超前謀劃2017年風光電投產計劃安排;國家電投同樣將企業資源加快向核電、水電、新能源等清潔能源調整,清潔能源投資佔比達到78.56%。他們的這些先進做法,為我國各類煤電企業提供了先例和範本。

再次,煤電企業要加強內部管理和企業改革,降低企業運營成本。俗話說,打鐵須得本身硬。要想在未來能源結構調整和新能源蓬勃發展的激烈競爭中占得一席之地,必須加快改革和加強管理,將企業運營成本切實降下來。當前,煤電企業要以去產能和淘汰殭屍企業、推進產業重組為契機,不斷創新企業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遵循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按照現代企業製度的要求,建立規範的法人治理結構,加快推進企業內部三項製度改革,形成既有激勵又有約束的市場化選人用人和薪酬分配機制,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為做強做優做大大型能源企業奠定堅實的內部基礎。

總之,由國家元首簽署並交存的《巴黎協定》,代表著國家意志,也是中國這個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對國際社會的莊嚴承諾,必須不折不扣得到執行。我國煤電企業作為企業公民,必須堅定履行社會責任和國家使命;當前,煤電企業雖然承受著巨大的生存和發展壓力,但相信只要大力發展清潔能源技術,積極推進碳交易市場,穩步推行改革與管理,就沒有過不去的火焰山,一定能在未來的能源格局中有出色的表現,為確保我國能源安全與環境友好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來源:北極星電力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