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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動態
2016/10/12 | 莫讓低碳市場再“低嘆”:首要任務是立法

隨著全球對“地球變暖”擔憂的加劇,氣候變化已經成為人類未來生存和發展必鬚麵對的問題。我國政府一直為應對氣候變化作著積極的努力,2015年12月,中國在巴黎氣候大會上莊嚴宣布,將在2017年全面啟動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模式,解決突出的資源環境問題,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必須高度重視低碳發展。”在日前舉行的2016中國碳交易市場發展論壇上,國家環保總局原副局長、十一屆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王玉慶表示。

但聚光燈下,困境依然待解。現階段,我國許多高耗能企業在技術路線、工藝水平等方面同質化現象嚴重,這就導致了企業在能源消耗和碳排放上相差無幾,碳排放基準值定得過高或過低,都將直接影響碳交易市場的活躍程度。

北京神霧集團董事局主席吳道洪建議,除即將推出的全國碳交易市場的製度、政策以及操作程序外,還應該有直接激發和鼓勵廣大節能、低碳創新企業發展的政策出台。

全球最具潛力的碳交易市場

近年來,我國在碳排放交易試點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果。2011年10月,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准了北京、天津、上海、湖北等7個碳排放權交易試點,並將2013—2015年定為試點階段。截至目前,湖北碳排放權交易中心已經成為了繼歐洲、廣東之後的全球第三大碳交易市場,各項交易數據均居全國首位。

在節能減排的大趨勢之下,我國製造業低碳發展存在著巨大的空間。因此,我國也被看作是全球最具潛力的碳交易市場。據預測,未來我國碳市場的交易量將在30億~40億噸/年,現貨交易額最高有望達到80億元/年,實現碳期貨交易後,全國碳市場交易規模將高達4000億元。

要促進我國碳交易市場快速發展,加快中國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步伐,只有大面積地推廣提高能效的顛覆性低碳創新技術。

“反省過去十多年來中國節能市場的發展過程,目前溫室氣體減排具有一定的片面性,沒有直接調動起從事節能、低碳技術創新、技術研究企業的積極性。”吳道洪說,只有推動節能、低碳技術的革新才是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根本所在,這也是我國建立碳交易市場的初衷。

技術之外,社會發展階段和經濟能力也是碳市場發展的製約因素。氣候變化問題的本質是能源問題,第三次工業革命階段的標準就是綠、雲和智能製造。國家氣候變化專家委員會主任、科技部原副部長、國務院參事劉燕華指出,綠指的是新能源、清潔能源;雲指的是大數據、信息化;智能製造就是全新的製造系統。

中國目前的能源仍然以煤炭為主,石油、天然氣供給仍在很大程度上依賴進口,中國目前的工業仍處在第二次工業革命的中期階段,需要進行結構調整。“因此製造業既需要考慮社會發展階段和經濟能力,又要實現跨越;既需要考慮給當代留有發展空間,又需要考慮民生健康解決污染的現實問題。”劉燕華認為,中國在應對氣候變化問題上不能全面跟風,而是要努力使安全、經濟、能力三者達到平衡。

首要任務是立法

中國要實現2030年達到碳排放峰值,2017年啟動全國碳交易市場體系的目標,還需要高鐵、電力、化工、建材和有色金屬等工業行業各方的努力,同時更需要製度和法律的保障。劉燕華認為,碳市場發展的首要任務是立法。

2009年8月,十一屆人大在關於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決議中提出,要把加強氣候變化相關立法作為形成和完善中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一項重要任務,納入立法工作議程。時隔7年,應對氣候變化的法律仍未出台。

“應對氣候變化立法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一個國家地區的認識水平、制度安排和治理能力。”劉燕華說,我國在製定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通過低碳發展試點建立碳交易市場等方面,已經開展大量工作並取得進展,但是隨著實踐的不斷深入和範圍的拓展,僅僅依靠行政手段推動和實施會有很多局限。

“特別是在突破傳統發展模式,實現改革調整,限制固有權利和增加責任制度方面阻力較大,中國正進入法治社會階段,在跨越矛盾疊加和管理制度交叉的時期,更需要用法制的思維和手段來推動落實碳交易市場。”劉燕華說。

應對氣候變化立法,既是為今後國家能源結構生產和消費模式轉型提供法律依據,也為實現綠色發展目標提供保障。與會專家認為,應對氣候變化涉及多個部門,是一個系統工程,加強頂層統籌和整體規劃,必須依靠法律制度來推動。

劉燕華表示,目前應對氣候變化的立法脈絡已經很清晰,具有綜合系統協調性,能夠有效避免局部問題的解決方案受其他因素影響而難以實現;避免暫時問題的處理缺乏可持續性;避免單向問題的放大可能對整體化帶來的負面影響。

碳市場是市場配置資源的有效手段,中國今後一段時間也將是世界上最大的碳交易市場,這一工作將對全國經濟結構轉型,對亞洲乃至世界氣候制度安排都會產生重大影響,劉燕華認為,立法工作應提上日程。

完善碳價機制

要實現減排和發展的雙路徑,就要促進經濟發展方式的根本性變革,碳價機制將在此過程中發揮重要作用。清華大學原常務副校長、清華大學低碳經濟研究院院長何建坤介紹,當前全球已經有數十個國家和地區利用了碳定價機制,採用這一機制是世界性的發展趨勢。

碳價機制首先是把碳排放的社會成本內部化的製度安排,比如美國政府就提出在經濟社會評價當中,一噸二氧化碳的社會成本依照40美元進行核算。“另外,碳定價也是把碳排放空間作為一種緊缺資源和生態要素管理的有效手段。”何建坤說。

“我們要建立的碳市場包括安全、穩定和可遇見性的碳價運行,有製度的保障,還要建立碳市場監測報告與核查體系,這是碳市場發展的根本製度保障。”

何建坤認為,碳市場的發展還應該擴大自願減排的交易機制,“我們應該創造更多的自願購買碳排放額度的需求,比如奧運會要進行碳中和,組委會可以在碳市場中購買奧運會期間排放的二氧化碳額度,用其他的減排指標來抵消體育賽事期間的碳排放,進行碳中和。”

另外,我們也要積極參與探索碳排放市場和定價機制的國際合作。何建坤預測,未來形成全球不同地區碳市場合作的機制,也是世界發展的趨勢。“對於企業來講,參與這樣的碳市場,不會是負擔和付出,而是對經濟低碳轉型的重要機遇和促進機製作出的巨大貢獻。”

來源:北極星電力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