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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動態
2016/09/21 | 有城市為編溫室氣體清單而編制專家呼籲實施城市目標責任考核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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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下午,世界資源研究所在北京召開“可持續及宜居城市項目成果發布暨城市低碳轉型研討會”。

會上發布的《城市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和應用的國內外經驗》(以下簡稱“報告”)披露,大多數城市沒有編制溫室氣體清單,或者有的城市“為了編清單而編制清單”,沒有將清單應用於後續低碳工作中。

記者註意到,城市作為基礎單元,將在應對氣候變化和低碳發展中發揮不可或缺的作用,城市溫室氣體清單對於低碳發展的基礎性支撐也將不斷凸顯。

世界資源研究所中國區首席代表李來來博士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城市作為應對氣候變化的主力單元,將具體落實溫室氣體減排政策行動,為地區和國家的總體目標完成做出貢獻。因此,摸清城市“碳家底”,評估政策行動的效果,利用排放信息支持各項低碳減排決策顯得尤為重要。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5年10月,我國至少有160多個城市已經完成或者正在編制城市溫室氣體清單。

“然而,這些城市既有國家的兩批低碳試點城市,也有非試點城市,甚至是區縣、鎮、園區,他們或受到上級政府要求,或出於自身低碳發展需求開展清單編制工作。 ”報告如是說。

報告進一步指出,中國城市在溫室氣體清單領域中存在的問題和挑戰包括,清單編制配套措施沒有跟上,如統計基礎薄弱、部門間協調不暢、缺乏能力和資金等,導致無法產出高質量的清單,清單過於滯後影響其在追踪目標完成情況中的應用,又或是沒有連續年份的清單信息對決策進行支持等。

同時,沒有積極主動地對能夠支持決策的清單進行探索,城市清單編制基本依照國家清單和省級清單的要求進行,不能完全反應城市特點並為城市低碳決策服務,主要體現在現有清單行業細分不夠詳細、沒有分析,在後續分析和應用清單結果方面的實踐也較少,缺乏對清單應用的探索。

報告認為,清單編制是途徑,應用是目的,清單編制應該為應用服務。清單可以用於追踪、考核目標進展情況,評估政策實施效果。從國際案例可以看到,很多國外城市都將清單作為衡量目標是否完成的法定依據。清單也是評估政策行動效果的依據,根據清單可以確定是否應該採取更激進的減排措施以確保目標的完成。

為此,報告提出,加強城市溫室氣體清單的應用,支持地方低碳決策。實施城市目標責任考核評估,將城市溫室氣體清單作為考核的法定依據。在考核地級市和區縣的碳排放目標完成情況時,以清單作為法定的定量依據。例如,為考核“十二五”碳排放目標完成情況,城市應至少編制2010年和2015年的清單。

此外,為加強城市溫室氣體清單的可用性,報告建議在國家層面,建立統一標準規範城市溫室氣體清單編制與數據收集方法;在市縣層面,將清單編制工作常態化。鼓勵城市公開溫室氣體排放信息,建立溫室氣體排放信息平台,提供基礎數據、分析、預測等,為政府部門、研究機構和公眾提供信息。

來源:法製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