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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31 | 環保稅法首次提請人大常委會審議機動車船舶免徵

昨天,備受關注的環境保護稅法草案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由此,環保稅法成為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落實稅收法定原則”之後,第一個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稅收法案。

草案按照“稅負平移”的原則,將現行排污費改為環境保護稅。根據現行排污費項目設置稅目,將徵稅對象確定為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等4類;將排污費的繳納人作為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對機動車、船舶等流動污染源免稅。

此外,對二氧化碳徵收環保稅問題,由於各方面爭議比較大,暫不納入徵收範圍。

環保稅依據排污費設置

昨天上午,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向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作環境保護稅法草案的說明。

“排污費制度對於防治環境污染髮揮了重要作用。”樓繼偉說,我國現行的排污費制度確立於1979年頒布的環境保護法,現行環保法延續了這一制度,2003年國務院出台管理條例對排污費的徵收、使用的管理作出了規定。據統計,2003年至2015年,全國累計徵收排污費2115.99億元,繳納排污費的企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累計500多萬戶。2015年徵收排污費173億元,

繳費戶數28萬戶。

不過,樓繼偉表示,與稅收制度相比,排污費制度存在執法剛性不足、地方政府和部門干預等問題,因此有必要進行環境保護費改稅。

環境保護費改稅按照“稅負平移”的原則進行。樓繼偉介紹,為實現排污費制度向環境保護稅制度的平穩轉移,草案根據現行排污費項目設置稅目,將排污費的繳納人作為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將應稅污染物排放量作為計稅依據,將現行排污費標準作為環境保護稅的稅額下限。

直接向環境排污者應繳稅

環保稅法草案明確,納稅人應當向應稅污染物排放地的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環境保護稅。那麼,哪些納稅人應該繳納環保稅呢?

樓繼偉介紹,在納稅人方面,草案與環境保護法相銜接,規定: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向依法設立的污水集中處理、生

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應稅污染物,繳納處理費用的,由於其不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不繳納環境保護稅;在符合國家或者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設施、場所貯存或者處置固體廢物的,也不繳納環境保護稅。

徵稅對象和徵稅範圍方面,草案也與現行排污費制度的徵收對象相銜接,規定環境保護稅的徵稅對象為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等4類。

7省份繳稅高於國家標準

環保稅法草案將現行排污費標準作為稅額下限。按照發改委、財政部、環保部有關要求,全國31個省份已於2015年6月底前,將大氣和水污染物的排污費標準分別調整至不低於每污染當量1.2元和1.4元,即在2003年基礎上上調1倍。其中,有7個省份調整後的收費標準高於通知規定的最低標準,如北京的收費標準是最低標準的8—9倍;天津的收費標準是最低標準的5—7倍,江蘇分兩步調整至最低標準的3—4倍。

按照草案的稅目稅額表:大氣污染物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2元;水污染物

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4元;固體廢物按不同種類,稅額為每噸5―1000元;噪聲按超標分貝數,稅額為每月350―11200元。

同時,兼顧目前部分省、直轄市上調了排污費收費標準且有的省、直轄市收費標準較高的情況,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籌考慮本地區環境承載能力、污染物排放現狀和經濟社會生態發展目標要求,可以在《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規定的稅額標準基礎上,上浮應稅污染物的適用稅額,報同級人大常委會決定,並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備案。

5種情形可免環保稅

並非所有向環境直接排污行為都要納稅,比如機動車、船舶等流動污染源就免稅。

樓繼偉解釋說,考慮到我國現行稅制中已有車船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等稅種對機動車的生產和使用進行調節,其中車船稅和消費稅按排量徵稅,對促進節能減排發揮了積極作用,在當前推進結構性減稅的大環境下,不宜再進一步增加使用成本,因此,對機動車、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動污染源排放的

應稅污染物免稅。

此外,草案還規定其他免稅的4種情形,包括:為支持農業發展,對農業生產排放的應稅污染物免稅等。但鑑於規模化養殖對農村環境威脅較大,未將其列入免稅範圍。

環境保護費改稅後,徵收部門由環保部門改為稅務部門,同時又離不開環保部門的配合。草案明確,環保主管部門負責對污染物的監測管理。環保主管部門和稅務機關應當建立涉稅信息共享平台和機制。

□釋疑

1環保稅能征多少?

預測可徵456.55億元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對環境保護稅的收入規模預測及影響所做的分析,根據“十二五”減排要求,在對2015年污染物排放量預測的基礎上(由於數據取得困難,預測結果只包括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未包括固體廢物和噪音),按照徵稅標準(大氣污染物每污染當量稅額為1.2元;水污染物每污染當量稅額為1.4元),假設實現100%徵收率,環保稅收入約為456.55億元。80%徵收率時,環保稅收入約為365.24億元。50%徵收率時,環保稅收入約為228.28億元。據估算,

上述環保稅收入中,約90%來自大氣污染物,約10%來自水污染物。

據分析,徵收環保稅可能導致全社會總產出下降,同時促進社會總投資增加,但總體變動幅度較小。開徵環保稅對各類污染物的減排都有促進作用,對大氣污染物的減排作用尤為明顯。從對地區的影響分析,經濟欠發達地區單位增加值環境代價較大的高污染行業較多,屬於徵收環保稅後需要重點監管的地區。行業方面,部分污染物排放較多行業的稅負有一定影響。

2為何不對碳排放徵稅?

 爭議大暫不納入

此前,很多專家曾建議將二氧化碳列入環保稅徵收項目。如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曾表示,污染物是多種的,碳排放不應游離於環保稅體系之外。

武漢大學稅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熊偉認為,我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非常大。既然環保費改稅旨在強化環境保護,“為何又把那個最有可能倒逼企業去節能減排的二氧化碳徵稅排除在外?”

但也有學者表示,我國之前徵收的一直是排污費,尚無全面徵收環保稅的經驗,積累一定經驗後逐漸增多徵收對像也是情理之中。

對此,樓繼偉昨天在說明中解釋,對各方面爭議比較大的二氧化碳徵稅問題,暫不納入徵收範圍。

  □鏈接·數說環保收費

9項稅費與環保相關

據財政部介紹,我國現行與環保相關的稅、費共有9項,其中稅收7項、收費2項。我國現行稅制共有18​​個稅種,其中與環

境保護相關的有:資源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車船稅、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和進出口稅收等。收費方面,包括排污費和傾倒費。

超30%排污費用於環保機構

環境保護部對2010年全國環保系統經費情況調查發現:2010年排污費收入為188億元,使用165.43億元(不包括中央集中10%的部分),主要用於污染防治、生態保護、環保機構及其他方面。其

中,用於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的支出為107.09億元,佔總支出的64.74%;用於環保機構的支出為52.77億元,佔總支出的31.89%;用於其他支出5.57億元,佔總支出的3.37%。

專職排污收費員2185人

據了解,排污費徵收工作由環境監察系統人員負責。環境監察系統主要從事現場執法、環境應急、污染減排、舉報投訴受理、排污費徵收等工作。截至2013年底,全國(除西藏外)從事環境監察工作的機構共2923個,其中,國家級和省級51個,地市級357個,縣級2515個。另有166個(2010年數據)縣級行政區劃單位既無環境監察機構也沒有從事環境監察工作的人員。2010年全國環境監察系統人員編制63971人,實有人員71398人,近1萬人屬於編外聘用人員,主要在基層。據統計,全國省、市兩級排污收費專職人員有2185人,縣級基本沒有排污收費專職人員。


京華時報記者沙雪良

來源: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