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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動態
2019/10/25 | 詳解碳中和-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 2

三、碳中和的方式方法

 

要實現碳中和,一般來說有三個主要的步驟:

 

1,核算碳排放量,發掘減碳空間

要減少碳排放或者抵消碳排放,首先需要對碳排放家底有個清楚的認識,從而為後續採取減碳措施以及碳抵消打下數據基礎。根據要碳中和的對象(國家、地區、城市、企業、活動、家庭以及個人等),核算其邊界範圍內的碳排放(一般以年度為單位),得出碳排放總量,根據數據以及經濟技術可行性發掘可以減碳的領域和空間。

 

2,實施減碳措施,盡力減少碳排放

上一階段獲知了碳排放量,在進行碳抵消碳中和之前,我們需要盡可能的利用現有的技術措施、管理措施等減少碳排放,將碳排放降低到當下經濟和技術可行範圍內的最低值。例如使用可再生能源替代(如光伏發電)、節能改造(如LED改造)、行政管理措施減碳(如視頻會議系統優化減少差旅)等進行力所能及的自發碳減排。

 

3,抵消不可避免的碳排放,實現碳中和

在步驟2嘗試了最大的努力後,我們的生產生活中仍有些碳排放是無法避免的,至少在當前經濟和技術背景下可操作性是不強的,這種情況下,我們就可以考慮通過外部手段實現自身的碳中和(或稱碳抵消、零碳),外部手段包括種樹、購買綠色碳匯(這裡補充一個知識點,碳匯包括三大類,綠色碳匯:森林吸收CO2;藍色碳匯: 海洋吸收CO2;白色碳匯:碳酸鈣固定CO2,而人類能利用或控制的碳匯主要是綠色碳匯)或者投資可再生能源項目(在實現自給全部可再生能源供電的前提下,為社會輸出額外的可再生能源電力,呼應前面提到的“達則兼濟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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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碳中和項目的選擇

 

前面提到了碳中和的方式很多,包括購買綠色碳匯、自行種樹、購買清潔能源項目(風電、水電、光伏發電等)或節能改造碳減排項目以及一些創新性項目,例如碳普惠類項目。

 

在諸多項目中,我們選擇哪一種,對於初次接觸碳中和的用戶來說是一個挑戰。這裡有一些基本的原則: 

 

  • 項目的真實性(信息和數據可追溯性)

    傳統的一些可再生能源或節能改造項目,存在數據監測不明確、減排額外性不夠充分、合理等。我們在選擇碳中和的項目可以有意識的選擇項目可靠性比較強的,得到權威機構背書的項目,也可以翻閱項目的相關文件以了解其減碳的背景和相關支撐數據。

     

  • 項目的可接近程度(是否可以觸手可及)

    大部分減排項目可能都離公眾很遠,所以如果有機會的話,可以盡量選擇一些與其自身所在國家、城市、企業機構或個人比較接近和相關的碳減排項目。能親眼看到或者有直接相關性的項目吸引力肯定會遠遠大於遙遠而不相關的項目。

     

  • 項目的影響力

    在考慮碳中和的項目時,一個很重要的指標是該項目本身的社會影響力。一般而言,企業或者機構進行碳中和主要還是從社會效益、社會責任方面出發的比較多,如果碳中和這個行為可以最大化的提升品牌形象,那麼企業機構接受起來就相對更加願意。北京的“少開一天車”項目由於其影響了10萬左右的用戶,鼓勵用戶盡量少開車出行,這類項目有很強的社會公益性,產生的碳減排量就容易吸引到有碳中和需求的機構,類似的還有螞蟻森林、廣東碳普惠等。另外也有一些項目,例如林業碳匯項目不光起到了減緩全球變暖,還有美化環境以及扶貧等多重效益,也是非常值得推崇的碳中和項目。

     

 
 
 
 
 
 
 

 

五、碳中和存在的誤區

 

前面已經提到,碳中和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在碳中和的執行過程中,仍存在不少誤區。

 

誤區一:不減碳,直接就中和

 

很多機構認為碳中和是萬能的,知道自己的碳排放之後,不是去主動尋找減碳的空間,盡可能的減排,而是直接去尋找碳中和的方式,覺得碳中和是萬能的,用錢可以解決任何問題。這其實是一個很大的誤區,我們首先應該盡力減少可能的碳排放,除非減碳的邊際成本過高,才可以考慮碳中和。否則的話,所有的企業都會考慮直接去碳中和,沒有機構願意去減排,造成該領域沒有減排,減碳技術停滯不前,而去大力投資於一些外部的減碳項目,這就本末倒置了。

 

誤區二:減排項目本身的弊端

 

一般而言,碳減排與環境污染減排是同宗同源同步的關係,但有時候也會出現相悖。例如有些水電項目是給我們帶來了清潔能源,但是卻對地方生態環境造成了不可逆的破壞。所以我們在選擇碳中和項目應謹慎選擇相對綜合效益比較好,同時沒有明顯短板的碳減排項目。筆者了解很多機構(例如一家國際大型投資銀行)之前非常熱衷於碳中和,但考慮到碳中和項目伴隨的一些負面問題,傷心了,後來也就放棄了。

 

誤區三:綠電的悖論:用戶不能選擇自己的電的來源

 

很多機構在碳中和項目的選擇中,喜歡選擇綠電,因為電力也是我們產生碳排放的主要來源,選擇綠電可以說是最直接的方式之一。也許我們在選擇綠電的時候會想當然的認為,我們選擇了綠電,意味著我們正在使用的也就是綠色電力,但是很遺憾事實並不是這樣的,在當前情況下,我們還是不能選擇我們的電力供應,電力改革還沒有到這一步。我們只能期待這一天早一點到來,讓用戶可以決定自己傾向的電力來源。

 

誤區四:碳減排量的核算科學性不足

 

近些年隨著公眾對低碳的認知不斷提升,日常生活的減碳場景日益豐富,例如低碳出行,網上支付等。但筆者以及一些同行發現,有些企業也在網站上或自有平台上公佈其低碳場景產生的碳減排量,但卻存在極大的科學嚴謹性不足的問題,最突出的體現在低碳出行領域基準線選擇的問題。用戶選擇步行、騎行或者選擇公交等,不能直接與開車相比(除非明確告知用戶是以開耗油燃油車對比),因為基準情景並不是所有人本來都開車,還有很多人本來就是騎行或者公交出行。儘管這類項目大多數僅用於宣傳和品牌推廣,但如果真正想上升到可以用於碳中和,還需要在核算科學嚴謹性方面進行優化和提升。

 

 

 
 
 
 
 
 
 

 

六、碳中和的未來趨勢

 

對於負責任的政府、企業以及個人來說,碳中和是兌現環境責任的最低目標。“窮則獨善其身”。在環境資源餘額嚴重不足的情況下,我們首先可以做的便是我們自身的碳中和。

 

來源 : 碳足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