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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6 | 關於新能源汽車碳配額管理辦法,你需要知道的10個問題

國家發改委辦公廳近日發布了《新能源汽車碳配額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要求相關部委、企業、行業協會等在8月25日之前反饋書面意見。該辦法擬自2017年開始執行,2018年正式實施。

新能源汽車碳配額管理辦法到底是什麼?該辦法的出台對於新能源汽車行業發展有著怎樣的意義?這一辦法所借鑒的美國加州ZEV政策具體又包括哪些內容?為了幫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該文件,今日小編為您精心整理了關於新能源汽車碳配額管理辦法的10個重要問題,不要錯過哦!

 

新能源汽車碳配額是什麼?

意見稿明確,新能源汽車碳配額即二氧化碳減排配額,是新能源汽車在使用過程中,與燃油汽車相比減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國家將新能源汽車發展目標轉化為汽車企業新能源汽車與燃油汽車的年度產銷量比例要求。

企業根據應承擔的新能源汽車比例要求,計算出應減排的二氧化碳排放總量,即企業必須上繳的新能源汽車碳配額總量。

企業可以通過生產和銷售新能源汽車達到碳配額總量要求,也可通過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向有多餘碳配額的企業購買。

政府可通過掌握一定碳配額或通過財政資金回購部分碳配額用於調控。

 

發布該政策的初衷是什麼?

首先,2016年是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攻堅時期,國家、地方、企業上下聯動、協同推進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2017年我國將啟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實施碳排放權交易制度。

其次,此次徵求意見稿也表示,制定該政策基於兩方面原因:

一方面,隨著新能源汽車產銷量不斷增長,大規模財稅補貼難以為繼;

另一方面,燃油汽車產能結構性過剩問題已開始凸顯。

據了解,該管理辦法借鑒了美國加州ZEV政策,並結合中國現有的燃油汽車油耗管理政策,將兩者合併實施對汽車碳排放進行管理。

 

什麼是ZEV 法案?

據了解,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空氣資源委員會(CARB)規定,在該州銷量超過一定數量汽車的企業必須使環保車的比例達到ZEV法案(Zero Emission Vehicle,零排放車輛)的規定。

CARB按照EV、PHEV、HEV的種類,為每種車製定了“積分”係數,規定了與銷量掛鉤的積分基準。未達到ZEV法案規定標準的企業必須向CARB支付每輛車5000美元罰款,或者向其他公司購買積分。

如此高額罰款,使得傳統汽車企業紛紛購買積分,例如在加州,特斯拉生產的Model S是純電動汽車,本身不產生碳排放,特斯拉就將這些額度出售給其他車企獲利。

全國乘用車信息聯席會秘書長崔東樹對此解釋說,美國加州的積分交易制度,其核心為政府強制限定企業零排放汽車的銷售比例:只要車企銷售一定數量的非零排放的新車,就欠政府一定的信用積分。而欠下的積分必須由車企用實際行動來償還。一般而言,汽車產品的碳排放量越高,積分越高。車企償還積分的方式有三種:一是生產零排放的汽車;二是向其它積分富餘的車企購買積分;三是接受州政府的罰款。

 

政府調控的參與方式?

隨著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政策的逐步退坡,節省的部分中央財政資金可通過政府授權的機構,在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上參與交易,購買一些企業富餘的新能源汽車碳配額,用於調控市場價格,確保推動新能源汽車發展的政策目標能夠實現。

 

該政策會為新能源汽車帶來怎樣的紅利?

對此,崔東樹表示,“新能源車發展正從補貼轉向獎懲,通過碳配額政策讓不願意生產新能源汽車的傳統車企付出更高的處罰或購買配額成本,進而確保傳統車企的產品系列升級轉型,穩定新能源車的產銷比例,這樣政府補貼就可以順利退出,完全通過市場的調節來激勵新能源汽車的發展。”

他認為,補貼退坡已經是國家多部委製定的既定政策,相比於財政補貼,碳排放的積分制度借助市場的力量激勵和倒逼企業,把更多資源投入到產品的研發和技術創新上。

據了解,2016年我國新能源乘用車補貼金額為2.5萬-20萬元,2017~2018年補助標准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20%,2019~2020年補助標准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40% 。

此外,崔東樹還認為,由於積分與燃油車排放掛鉤,車企更加註重燃油車節能減排技術的發展;由於存在財務罰款的風險,企業不得不生產更多新能源汽車車型,由此促進了新能源車產品的多樣化。

 

新能源汽車碳配額管理辦法的適用範圍和車型?

該辦法的適用範圍為在中國境內對新能源汽車碳配額核算、交易、核查、確認、清繳等相關活動的管理,適用本方法。

汽車企業包括國內汽車生產企業和進口汽車總代理商。

此外,該管理辦法中所指的新能源車主要包括符合GB/T19596、GB/T24548、QC/T837等有關國家標准或行業標準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

 

具體管理部門有哪些?

關於管理部門,意見稿指出,國家發改委作為國務院碳交易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商務部、質檢總局、海關總署等部門,共同開展新能源汽車碳配額管理工作。

管理對象包括:

生產和進口燃油汽車達到一定數量的企業(簡稱“燃油汽車規模企業”);

燃油汽車產銷未達到上述要求,但新能源汽車產銷達到一定數量,且自願納入新能源汽車碳配額管理的企業(簡稱“新能源汽車規模企業”)。

 

配額要求如何制定?怎樣進行核算?

在配額要求方面,國務院碳交易主管部門根據規劃目標,對燃油汽車規模企業設定新能源汽車與燃油汽車產銷量的年度比例要求,並折算為企業應繳的新能源汽車碳配額數量。

在配額計算方面,燃油汽車規模企業應繳的新能源汽車碳配額數量,根據其生產和進口的燃油汽車數量、產品構成、新能源汽車年度比例要求等計算得出。

燃油汽車規模企業和新能源汽車規模企業生成的新能源汽車碳配額數量,根據其生產和進口的新能源汽車數量、產品構成等計算得出。具體計算細則另行製定。

此外,在配額權屬方面,意見稿明確,新能源汽車碳配額是無形資產,其權屬通過新能源汽車碳配額註冊登記系統確認。國務院碳交易主管部門負責確定新能源汽車碳配額註冊登記機構,並對其業務進行監督和管理。註冊登記機構負責新能源汽車碳配額註冊登記系統的建立、運行、維護。

 

配額如何交易?

首先,交易產品為新能源汽車碳配額,包括汽車企業生成的碳配額和國家調控碳配額等。

交易主體包括:燃油汽車規模企業、新能源汽車規模企業和政府授權的機構均可參與新能源汽車碳配額交易。

國務院碳交易主管部門負責確定新能源汽車碳配額交易機構,並對其業務進行監督和管理。交易細則由國務院主管部門製定。

國務院碳交易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建立市場調節機制,維護新能源汽車碳配額交易市場穩定。

 

10 意見稿中提到的“配額報告”是什麼?

據了解,燃油汽車規模企業和新能源汽車規模企業,應根據國務院碳交易主管部門發布的規範文本,每年編制其上一年度的新能源汽車碳配額報告,並提交給新能源汽車碳配額註冊登記機構。

國務院碳交易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授予新能源汽車碳配額核查資質。核查機構按照國務院碳交易主管部門的要求,對企業年度新能源汽車碳配額報告進行核查,出具核查報告,並提交給新能源汽車碳配額註冊登記機構。

新能源汽車碳配額註冊登記機構應依據企業年度報告和核查報告,每年對汽車企業上年度生成的和應繳的新能源汽車碳配額予以確認。

配額如何清繳?意見稿中指出,燃油汽車規模企業每年應向國務院碳交易主管部門提交不少於其上年度應繳的新能源汽車碳配額,履行上年度的配額清繳義務,未按時履行配額清繳義務的應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來源:中國能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