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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4 | 巴黎協定11月4日生效中國呼籲各國兌現承諾

【碳道簡評】11月4日,《巴黎協定》將正式生效,完成最後一個法律步驟。生效之後,下一步將關注《巴黎協定》及整個公約進程各項決議的落實。

 

11月4日,就是《巴黎協定》生效的日期。

 

作為取代《京都議定書》的氣候協議,《巴黎協定》於去年12月12日在巴黎氣候大會上通過。今年10月5日,歐盟批准《巴黎協定》後,該文件達成“55個締約國加入協定,且涵蓋全球55%以上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的生效條件。當天,時任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通過其新聞發言人辦公室發表聲明稱,《巴黎協定》將於11月4日正式生效。

 

從達成、簽署、批准到生效,《巴黎協定》即將完成最後一個法律步驟。在整個過程中,據中國氣候變化事務特別代表解振華稱,中國政府作出了關鍵性的重要貢獻。潘基文也在不同階段評價,中國為《巴黎協定》的達成、巴黎氣候大會的成功作出了歷史性的貢獻、基礎的貢獻、重要的貢獻、關鍵的貢獻。

國家氣候戰略中心(NCSC)副主任鄒驥稱,履行《巴黎協定》在維護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的發展權益、提高綠色低碳轉型的競爭力、抵御氣候變化給人民和國土帶來損失的能力、提高全球治理的影響力和話語權、提高國家的形像等方面,都會起到積極的作用。

 

這份文件生效後的第四天,11月7日,預計將有來自196個國家和地區的代表團齊聚摩洛哥馬拉喀什,共同商討如何在技術細節方面落實《巴黎協定》的框架和原則。

 

全球氣候治理進入新階段

 

開弓沒有回頭箭,能源基金會中國低碳轉型項目主任胡敏用這一俗語形容《巴黎協定》對195個締約國的意義。

 

“《巴黎協定》生效,將使得其中已經達成的內容真正進入到實施階段,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時間節點。”胡敏說,“十三五”規劃等政策規劃文件,已經把中國承諾的很多目標包含在內,中國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好了。

 

《巴黎協定》從開放簽署到正式生效僅用了半年多的時間,遠遠超出了公眾至少一年甚至更長時間的預期。鄒驥認為,它的生效為全球低碳轉型、應對氣候變化提供了廣泛的意識、政治、經濟、法律等治理基礎,勢必促進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合作,也為全球低碳轉型提供了國際法方面的共識和推動力量,標誌著全球氣候治理進程進入了一個新階段。

 

鄒驥稱,其主要特徵是繼續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的框架下,堅持公平、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和各自能力的原則,建立一種機制,即包括自下而上制定國家自主貢獻目標,自上而下盤點全球落實目標充分性,並促進加強力度。還要求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技術和能力建設援助,全面考慮減緩、適應、資金、技術、透明度、能力建設各要素。

 

不過,目前仍有一些國家沒有參與協定,例如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最大的五個國家和地區中,俄羅斯和日本還未批准。

 

對此,解振華在11月1日的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稱,後續關於《巴黎協定》實施的談判進程一定要體現包容性。今年先召開《巴黎協定》生效之後的第一次締約方大會,開會之後就暫時閉會,等更多的國家批准協定,再繼續召開締約方大會。實際上,其他主要排放國都表示在馬拉喀什會議期間或今年年底會相繼批准。

 

《巴黎協定》本身也有不足。

 

據科學家估計,《巴黎協定》框架下各國現在自下而上確定的自主貢獻目標只能夠將本世紀末對工業革命前的溫升限值在2.7到3.5攝氏度,與限值在2攝氏度以內的目標相比,還有缺口。

 

鄒驥稱,這可以通過兩個過程來解決:一是締約方啟動履約後,經過全球盤點的機制提高減排力度以不斷彌合差距;二是各國在實際實施NDCs目標時,自我加大力度,超額完成目標。

 

他表示,在技術變動、市場變動、政策變動的情況下,加之締約方談判留有的餘地,根據以往一些主要締約方實際履約的情況看,這個可能性是存在的。

或討論發達國家資金安排

 

生效之後,下一步就要關注《巴黎協定》及整個公約進程各項決議的落實。

11月7日到11月18日,第22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22)將在摩洛哥南部旅遊城市馬拉喀什召開。此次在馬拉喀什氣候大會的第二週,將召開第一次《巴黎協定》締約方大會。

 

解振華說,在COP22的部長級預備會上,參會的50多個國家的部長都取得了共識,這次會議一定要開成一個落實行動的會議。

 

在COP22上,各國代表將討論2020年之前,《公約》和《京都議定書》及多哈修正案所達成的共識、做出的決定和各國做出的承諾的落實。

 

2018年將進一步開展全球的促進性對話,為此,COP22將確定各國已經做出了的應對氣候變化的自主貢獻的整體落實和具體行動情況。

 

“2020年前的履約情況,關乎2020年後執行《巴黎協定》目標的起點基礎,和全球合作的政治信任基礎,因此至關重要。”鄒驥說。

 

在本屆氣候大會部長級預備會上,中國代表團也聲明了建立政治互信的希望。解振華稱,過去各國所做的決定、取得的共識必須要落實,做出的承諾必須要兌現,這樣才能對今後談判的結果有信心,國際社會才能對多邊進程有信心。

他表示,中國已經落實了“2020年前的承諾”,希望發達國家要把向發展中國家提供的資金、技術、能力建設支持落實到位。

 

據英國和澳大利亞兩國政府對OECD(經合組織)國家資金籌措情況的統計,到今年已經籌措了600多億美元來支持發展中國家。

 

解振華稱,很多發展中國家還要進一步研究,這些資金是不是符合公約的要求,屬於額外的、新的、充足的、可預見的資金安排。在COP22上,對發達國家資金的安排、技術轉讓的安排也要進行討論,可能要做出一些判斷和安排。

世界資源研究所首席執行官安德魯·斯蒂爾(Andrew Steer)也表示,各國能否制定更為詳細的計劃幫助發展中國家獲取實現氣候目標所需的資金支持,是本屆氣候大會的看點之一。1000億美元路線圖展示了氣候融資的積極趨勢,通過各方持續共同行動,這一目標是可以實現的。COP22將對發展中國家再次作出融資保證,同時必須確保融資的可及性。

 

另外,COP22將就《巴黎協定》主要內容的一些技術細節安排進行進一步的談判,例如透明度的程序、指標,審評的方法、步驟,全球盤點的具體安排等。對如何實現綠色低碳發展,氣候大會也會做出一些安排。

 

而碳市場的投資者和從業者則關注對《巴黎協定》第六條的進一步談判,它涉及潛在的國際碳市場的連接。這條提出,允許締約方對碳排放的配額進行國際交易,以達到減排目標;建立一個共同和健全的會計規則框架,以及創造一個嶄新的、更宏偉的市場機制。

 

作為我國自主減排的一大舉措,北京等試點碳市場已運行三年。據解振華介紹,截至9月,試點碳市場配額現貨累計成交量達到1.2億噸二氧化碳,累計成交金額超過了32億元人民幣。

 

2017年,全國碳市場將涵蓋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電力、航空等八大重點行業,覆蓋30億-40億噸的碳排放量,超過歐盟成為全球最大的碳交易市場。北京環境交易所總裁梅德文稱,《巴黎協定》的正式生效對於全國碳市場的順利啟動又增加了一個重要砝碼。

 

總的來說,鄒驥稱,從國別層面看,落實《巴黎協定》,重點要看2020年之後國家自主貢獻目標的措施的落實、機會和挑戰、成本代價和收益。而2020年之前,各國推進實現哥本哈根-坎昆承諾的進展情況,可以成為調整和實現2020年之後目標的起點。

 

來源:21世紀經濟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