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歐盟綠色協議》更新了《2030年氣候目標計劃》草案,擬將2030年溫室氣體減排目標由原有的40%提升至55%(即相對1990年的碳排放水平下降55%) ,並有意將這一目標納入氣候法。
對於突然提升碳排放標準的原因,歐盟在上述草案中指出,受全球極端天氣增加影響,歐盟僅憑此前的政策框架,無法實現2050年達到氣候中和的目標,也無法履行《巴黎協定》關於將全球變暖控制在2℃以下的承諾。55%的目標可以更好地預測未來的變化,並進一步引導決策朝正確的方向發展。
由於交通部門是影響碳排放重要的因素之一,因此有機構認為,歐盟的這一舉措或將直接影響到汽車碳排放標準的製定。歐盟對於乘用車碳排放標準的製定最早可以追溯至1998年,此後每十年為一個階段。
2020年-2030年則是歐盟乘用車碳排放標準制定的第三個階段,按照原版的排放計劃要求, 2020年歐盟範圍內所銷售的95%新車平均碳排放須95g/km,到2021年100%的新車平均碳排放量需滿足該要求,超出碳排放標準的車輛將受到95歐元/g的罰款,同時要求碳排放量2025年達80.8g/km,2030年達59.4g/km。
而按照歐盟日前最新發布的《2030年氣候目標計劃》草案,要想達到溫室氣體減排下降55%的新目標,2030年乘用車每公里二氧化碳排放量需減少到2021年的50%,即47.5g/km,比原先59.4g/km的目標下降了20%。
興業證券電新團隊認為,相關標準的提升有望帶來新能車產銷需求的大幅提升。
實際上,歐盟在草案也指出,2015年交通部門在可再生能源中所佔份額最低,僅為6%,到2030年,通過進一步開發和部署電動汽車、先進的生物燃料和其他可再生和低碳燃料,這一比例必須提高到24%左右。
根據興業證券電新團隊的測算,在新碳排放標準下,倘若大家要不被罰款,2030年歐盟新能源車銷量規劃將由原來615萬輛提升至825萬輛,增加34%,滲透率約52.5 %。
其中,純電動、插混汽車銷量目標分別為575.2萬輛、246.5萬輛,在乘用車整體銷量中的滲透率分別為15.8%和36.8%。
據悉,上述草案已獲得歐盟工業和環境委員會初步投票通過,後續還需要經過10月初的歐盟會議投票,以及明年6月前委員會提出詳細的立法建議。
來源: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