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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動態
2020/05/29 | 如何假設2030年的碳價格:或需中長期碳價格指引,建立氣候風險管理標準

 5 26 日,全球十二家石油巨頭的首席執行官代表石油與天然氣氣候組織(OGCI )聯署發布了一封公開信,希望新冠疫情不要延誤應對氣候變化行動[1] 這十二家大型油公司包括中石油、英國石油、殼牌、雪佛龍、埃尼、挪威國家石油、埃克森美孚、西部石油、巴西石油、西班牙石油、沙特阿美和道達爾。其中六家歐洲石油公司——英國石油、殼牌、道達爾、西班牙石油、埃尼和挪威國家石油——已經率先制定了實現“淨零排放”的中長期目標和計劃。

 

 

     實現淨零排放的主要途徑包括企業內部戰略調整和外部碳價格。對於企業而言,除了企業形象、項目融資和低碳轉型的需求,從企業氣候轉型風險管理角度出發,也需要提前對未來的碳價格進行預先假設。氣候轉型風險的具體表現是未來碳排放政策的變化——例如碳市場價格或碳稅水平上升、國際社會對嚴格的產品排放標準達成一致——可能會對企業造成潛在損失。由於大型能源公司和基建公司許多投資項目的周期比較長,甚至超過二十年,如何為這些中長期的投資進行碳排放成本和碳價格水平假設,對企業是一項非常大的挑戰。如果沒有進行合理的假設,現有的高排放投資很有可能會成為不良資產。

 

     碳市場僅僅能為企業提供短期的碳價格指引。目前全球各地的碳市場的每個階段通常比較短,而根據國外碳期貨市場經驗,難以推出五年以上的交易合同來管理長期碳價格風險。另外,企業面對的碳價格,碳市場配額或減排量價格或只能代表部分的碳價格,還有其他形式的碳排放約束政策可能會影響碳價格[2] 因此,僅僅依據目前的碳市場架構進行中長期碳價格假設較為困難。

 

     作為應對,國際上的金融機構和企業設置能夠影響其投資決定的內部碳價格,即企業採用較市場價格更高的價格進行中長期投資決策評估,應用到項目可行性分析和項目現金流預測。內部碳價格是目前國際大企業管理中長期項目氣候轉型風險的重要舉措(表一)。根據碳信息披露組織( CDP 的調查,企業設定的內部總體上比所在地的碳市價格水平高,雖然近年有更多的亞洲企業設定了內部碳價格,但還是歐洲企業在製定內部碳價格最為積極。根據CDP 統計[3] ,全球在2017 年已經有約1400 家企業採用了內部碳價格製度,除了政策性銀行採用了內部碳價格,部分商業金融機構也開始採用內部碳價格。

表一:部分石油公司的內部碳價格水平[4] [5] [6] [7]

中國在新冠疫情后積極推動“新基建”建設,也重新啟動了一些高碳排放項目,包括部分煤電項目[8] 與歐洲和美國則以天然氣為主的能源結構不同,中國的一次能源以煤炭為主。由於煤炭發電或生產氫氣的排放因子往往是天然氣的兩倍以上,中國以煤炭為基礎的能源系統和工業體係有可能會在未來全球低碳轉型——如歐盟和美國聯合開展邊界碳關稅[9 ] ——中遭受巨大的經濟損失。然而,目前大部分中國企業還沒有把中長期碳排放成本納入項目可行性研究和投融資決定決策。由於體制原因,中國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比較依賴政府政策指引。基於此,我們建議政府或行業協會等權威機構制定中長期碳排放價格指引,將有利於企業提早做出應對氣候風險的準備,例如對高排放項目投資或貸款,要求從財務上劃撥風險準備金,從而優化投融資決定。 

 

 

     中國國際工程諮詢公司帶領的課題組正在積極開展氣候風險標準需求的研究。如果您是潛在的氣候投融資標準用戶或相關專家,並對氣候風險管理等中國氣候投融資標準體系建設需求有想法和建議,歡迎參與下面的問卷調研。

 

來源 : Capturerea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