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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動態
2016/09/11 | 碳金融應聚焦實體碳減排項目提供融資便利

搜狗截图20160911095801
9月2日下午,清華大學國家碳市場研究中心、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和國際合作中心、華北電力大學、北京CCUS中心(籌)、中英(廣東)CCUS中心、倫敦大學學院、愛丁堡大學共同主辦的碳金融國際經驗座談會在北京舉行,會議圍繞國際碳金融對促進減排的成效、國際經驗對中國碳金融發展的啟示以及中國開展碳金融工作的前景與挑戰進行討論並提出建議。

國家發改委氣候司副司長李高博士提出,應把碳金融放到綠色金融體系中來看,目前國家重視綠色發展,金融界對於更好的服務於國家綠色發展有著強烈的意願,所以碳金融發展的動力十足。金融機構和主管部門改革的方向應該與國家設定的低碳發展目標聯繫起來。

目前全國碳市場的準備工作正在進行,雖然已有幾個試點,但經驗積累還不夠,再加上非試點地區碳市場工作基礎薄弱,所以這項工作面臨著巨大挑戰。李副司長認為,在建設碳市場的過程中要吸取歐盟和美國加州的經驗教訓,同時不忘初心,碳市場建設、碳金融創新的最終目的都是運用市場為低碳發展和降低整個社會的減排成本而服務。

“國務院發布綠色金融指引之後,英國大使館也跟中國很多組織進行了緊密合作,應對金融和融資所面臨的障礙;英國的綠色投資銀行也跟CDM基金進行合作,推出了中國綠色投資手冊。”英國大使館一等秘書姜文誠說,“現在需要建立一個國際性低碳倡議體系,確保資金能流向綠色低碳的項目,除此之外,還需要對項目進行評估、監測及報告。同樣重要的是,政府要製定激勵措施確保投資的可持續性,這樣才能利用更多國內外的社會資本來進一步推動低碳轉型。”

愛丁堡大學榮譽研究員潘潔博士在主持討論時並表示,“碳金融概念涉及範圍很廣,包括綠色信貸、碳交易、碳期貨、碳基金等產品,中國在巴黎做出更多承諾之後,準備在2017年建立全國性碳交易市場,碳減排、碳交易的發展又進入一個新的階段。”

清華大學中國碳市場研究中心主任段茂盛提出:“要明確碳金融的概念,有清晰的程序和標準。碳金融是一個跨部門、跨行業的事情,需要兩個部門深入探討、合理分工。中國的碳交易受到了很多限制,無論從監管還是企業來說,真正參與碳金融或者享受碳金融帶來的好處,意識和能力都需要提高。從技術層面來說,雖然財政部發布了一些指導意見,但是離出台合理的規則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愛丁堡大學商業與氣候變化中心主任梁希博士介紹說,“碳金融在學術上包括碳會計、碳市場、氣侯政策和能源金融等多個方面。項目的融資包括三方面,即股權融資、債務融資和風險管理。”他建議碳金融圍繞三個方面開展工作,首先,要用實際低碳項目做案例做示範,不談概念,通過碳金融降低融資成本;其次,中國的企業和機構可以聯合起來定義氣侯債券、氣侯股權,開發相關的支持政策,要找到實惠,不貼標籤;最後,要確認和掌握一些風險管理的機會,讓碳金融的融資更便利。

“當前碳市場存在估值難、變現難、處置難、體量小的問題。要開展碳金融工作,必須做好基礎性工作,即碳市場的建立、完善,碳交易制度的完善和監管,出台碳會計準則,明確碳價格。”世界自然基金會中國可持續金融項目總監孫軼頲說:“碳金融要準確的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它的作用並不是在融資方面,碳金融會產生現金流,可以適當的降低風險;具有碳金融的項目具備很好的品質,有徵信作用;而且這種項目對企業的聲譽有助益。建議碳金融要配合其他金融工具發揮作用;要增加碳金融的信號作用。另外,碳金融的政府導向或公共導向作用更明顯,要發揮發展性或開發性金融機構在碳市場的作用,政府也應該對碳市場價格進行調控。碳金融一定要落實到實體經濟上,擴大碳金融的體量;同時考慮是否能在碳市場中運用好大的碳匯,為民造福。”

英國倫敦大學學院教授Michael Grubb先生舉例說:“在英國,政府將一部分氣候變化稅返還給企業,提高能效和低碳創新,因此成立了碳信託來管理,從而規範企業的能源使用行為;二是成立貸款基金,借貸給企業促進他們提高能效;三是英國監管當局引入了交易市場,提高企業參與項目的信心。目前很多政府在私有領域如投資者基金、養老基金、保險基金等領域回報率很低,在碳投資領域能產生4%-5%的回報率,風險小,潛力很大,但需要好的法律框架來促進投資。決定碳市場定價時,要考慮各個利益相關方,以及什麼樣的定價水平能提高投資意願。”

除了碳信託、綠色投資銀行等機構做出的貢獻,英國前任環境部部長Tim Yeo先生表示:“英國的監管當局利用政策來引導建設一些有價值的基礎設施。在氣候金融方面,英國一直鼓勵通過ETS來減少碳排放,中國可以通過學習ETS經驗,促進減排交易體系的推廣。碳金融還處於初期階段,對減排的實際作用非常有限,雖然大家越來越認識到低碳商業模式的重要性,但投資者仍然是以回報率為第一目標的。政府需要進行持續不斷的政策干預,確保低碳產業的吸引力;同時政策制定者需要有相應的激勵措施,推動低碳模式投資,如果能做到這些,未來幾年會有很大的拓展。”

中節能華璟資產管理公司副總經理唐偉珉說:“碳金融針對的對象主要有三類:一是本來就會實施的項目中包含減碳作用的項目;二是相對於當前水平有較高風險的項目,通過碳提高收益,幫助其應對風險;三是沒有碳就不會進行的項目和技術。對中國的碳市場期望,一是清晰透明的政策和相對穩定的碳價;二是碳投資者的風險管理,希望中國的碳市場能夠儘早推出一系列金融產品,幫助投資者更好地管控風險。”

中國科學院工程熱物理研究所專家李晟先生說:“碳交易首先要設定一個合適的門檻,其次是確定監測和計量的方法。碳的定價方面,需要通過一套機制,促進CCS技術的發展和產業的發展,從而帶動技術革新。”

潘潔博士總結論壇,認為中國在碳金融能力建設仍然有非常長的路子走,她建議未來工作考慮兩個方面:金融和碳減排兩個領域的關係,如何整合好;中國如何學習國外的碳金融經驗,包括國外碳金融活動在中國情況適用。

(編輯:黃華)

來源:中英廣東CCUS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