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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7 | 【報告推薦】綠金委碳金融工作組發布《中國碳金融市場研究報告》


2016年9月6日,由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綠金委)、聯合國環境規劃署、保爾森基金會等聯合主辦的綠色金融國際研討會在上海召開。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易綱、聯合國環境規劃署主任Erik Solhiem、瑞典財政部副部長Per Bolund、興業銀行行長陶以平、匯豐銀行大中華區總裁黃碧娟等300多名全球金融監管和金融機構要員參加了本次會議。北京環境交易所總裁、綠金委副秘書長梅德文代表綠金委碳金融工作組,在會上正式發布了《中國碳金融市場研究報告》。

今年4月,在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首席經濟學家、綠金委主任馬駿博士委託和綠金委的指導下,北京環境交易所牽頭成立了綠金委碳金融工作組,負責開展碳金融市場相關的政策研究、產品創新、能力建設及交流合作。《中國碳金融市場研究報告》是綠金委碳金融工作組的重點研究項目之一,由北京環境交易所聯合中節能華璟碳資產管理公司、中碳未來(北京)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中碳能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漢能碳資產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中倫律師事務所倫敦分所等機構共同完成。

碳金融市場即金融化的碳市場,它是歐美碳市場的發展主流,也是中國碳市場的未來發展方向。在現實的國情條件下,中國碳市場建設實際面臨著兩大基礎性任務,一是從零開始建立和完善排放交易(ETS)機制,這也是七省市試點和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體系建設的主要目標;二是在交易市場的培育和完善方面逐步實現金融化,讓ETS機制更好地發揮作用,使碳價信號真正引導節能減排和低碳投資。第二個任務,也是《中國碳金融市場研究報告》的主要研究內容。報告的研究思路及主要內容是:一、對碳金融市場的基礎概念及原理進行系統分析;二、對歐盟碳交易體系及倫敦碳金融市場等國際典型案例進行解剖;三、重點探討七省市碳交易試點及碳金融創新基礎上的中國碳金融市場發展現狀;四、對中國碳金融市場的未來趨勢及主要挑戰進行展望;五、基於上述研究,提出支持中國碳金融市場發展的相關政策建議。

報告認為,碳金融工具主要包括交易工具(碳期貨、碳遠期、碳掉期、碳期權等)、融資工具(碳質押、碳回購、碳託管等)和支持工具(碳指數和碳保險等)三類,可以幫助市場參與者更有效地管理碳資產,為其提供多樣化的交易方式、提高市場流動性、對沖未來價格波動風險、實現套期保值。從層次結構看,碳金融市場既包括宏觀層面的碳交易規制體系(ETS),也包括微觀層面的二級交易市場、融資服務市場和支持服務市場,其中二級交易市場是其核心,分為場內交易和場外交易,而宏觀框架和微觀結構的過渡銜接部分則是一級市場。碳金融市場發展的成熟度,可以從市場效率的角度來衡量,一是資源配置效率,一是市場運行效率。資源配置效率包括碳價的有效性和碳價的穩定性,市場運行效率包括市場的流動性和碳價的權威性。

在國際碳市場上,碳現貨是基礎,碳期貨是關鍵,碳期貨交易量往往是碳現貨的30多倍。EU ETS的主要交易平台曾經包括歐洲氣候交易所(ECX)等9家場內外交易機構,經過市場整合後,到2014年實際還有碳交易業務的僅剩下4家。由於成功匯聚了歐洲乃至全球主要的金融投資機構,倫敦迅速發展成為英國和歐洲​​的碳金融中心:場內交易方面,ICE-ECX作為市場龍頭佔據了一級與二級市場份額的92.9%,其中大部分是期貨交易;從場外交易來看,倫敦能源經紀商協會(LEBA)的成交量一直佔歐盟場外交易的一半以上。歐盟碳市場除了受到碳交易方面政策法規的管轄外,還要接受包括《金融工具市場指令》(MiFID)、《市場濫用指令》(MAD)、《反洗錢指令》(Anti-MLD)、《透明度指令》(TD)等相關金融市場法規的管理,歐盟證券市場管理局(ESMA)已聯合歐盟委員會氣候行動總司發布關於MAD以及MiFID在進一步執行中的技術建議和執行管理技術標準草案,並在成員國的行業、金融和交易平台三個層面落實。

中國七省市碳排放權交易試點運行三年來成就明顯,市場機製成功建立並運轉順利、定價機制逐漸完善,但同時也存在交易方式原始、流動性不足、風險管理工具缺乏等嚴重局限。為了推進企業碳資產管理、活躍碳市場交易,各地的碳金融創新層出不窮,涵蓋了除碳期貨之外的各類主要工具。報告認為,從帶動力、需求度、風險度和發育度四個核心指標來看,推出碳期貨、碳遠期、碳債券及碳基金等碳金融產品的條件基本已經成熟。關於未來中國碳金融市場的規模,初步的情景分析顯示,2017年後如果能夠推出相關的碳金融交易工具,保守情景下交易規模能達到600-800億元,中值4170-5560億元;2020年後,保守情景下交易規模能達到1000-1200億元,樂觀情景下為37500-45000億元,中值6950-8340億元。儘管目前的七個試點碳市場還處於發展的早期階段,但國內外都對未來的全國統一碳市場抱有高度期待,期望它能夠合理為碳定價、引導清潔能源投資、促進低碳產業發展,同時引領國際低碳產業合作、共同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為了實現這些目標,未來的中國碳市場應該且將會發展成為一個一體化、金融化和國際化的碳市場,但在此過程中,將會面臨一系列挑戰:近期挑戰,是如何確保全國碳市場如期啟動並順利運行?中期挑戰,是如何提升碳金融市場的配置效率和運行效率?長期挑戰,則是如何讓碳金融市場引導低碳發展、引領國際合作?

為了推動中國碳金融市場的穩定、健康、可持續發展,報告從一級市場建設、二級市場建設和協同監管框架三個方面提出了16條政策建議,涵蓋了基礎供求關係、抵消機制優化、林業碳匯、交易方式優化、碳期貨、場外市場、碳融資、碳資產證券化、綠色信用評級、碳價穩定機制、交易成本管理及監管協調機制等中國碳金融市場發展面臨的主要問題。報告建議,在交易方式方面對碳市場交易機構給予更大的靈活度,在國務院38號文及37號文的精神指導下,建立碳交易機構的年度評審與甄別機制,實行差別化管理,對依法合規運營的交易機構逐漸放寬交易方式方面的限制;開展碳期貨交易試點,推動形成國家碳交易中心市場和國際有影響力的碳定價中心;大力發展場外交易市場​​,有序開展場外碳遠期、碳掉期、碳期權等交易,推動形成場內與場外協調聯動的多層次碳金融市場體系;鼓勵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開展基於碳配額和CCER減排量等基礎碳資產的融資服務,鼓勵基於碳配額和CCER減排量等支持資產積極開展碳資產證券化,支持發行碳基金和碳債券,鼓勵市場機構為企業發行碳基金和碳債券提供增信手段。

作為綠色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碳金融市場目前已經迎來發展的戰略機遇期。8月31日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七次會議要求,要利用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關政策為綠色發展服務。這是中央決議里首次出現“碳金融”的提法。當天,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發改委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將碳金融作為綠色金融體系的重要一環進行了部署,涵蓋了碳金融產品、環境權益市場及環境權益融資等內容。這也是迄今為止國家推出的最為明確詳盡的碳金融相關政策措施。9月3日,在G20杭州峰會開幕前夕,中美兩國正式批准《巴黎協定》並同時向聯合國秘書長交存了批准文書,展現了兩國協作引領全球應對氣候變化和低碳轉型的強烈意志,而碳金融市場則是實現上述目標的重要工具。《中國碳金融市場研究報告》可以幫助金融界更好地了解和參與碳市場建設,為進一步完善我國的碳市場機制、豐富綠色金融體系、爭取國際碳定價權提供支持。

附報告下載鏈接:《中國碳金融市場研究報告》

來源:北京環境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