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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1 | 自願性碳市場聲勢正旺,強制碳市場日漸式微?

近期,隨著自願碳市場政策的頻頻推出,前有SBTi允許範圍3使用碳信用,IETA發布指南:碳信用全範圍全階段都能用,後有歐盟碳清除認證框架(CRCF),打造區域官方自願性碳市場,美國官方發表首份碳信用指南聲明,我們可以明確感受到,西方世界歐美等主要大國對自願碳市場的政策支持日漸明朗,需求端以穀歌、Meta、微軟和Salesforce為代表成立碳清除共生聯盟,簽訂鉅量碳信用協議,各大企業主動開啟了「買買買」模式,全球自願碳市場一掃陰霾,聲勢正旺。

再看另一邊的強制碳市場。有數據表明,2022年,強制碳市場機制下全球碳定價的總收入為950億美元,對比自願碳市場,隨著自願碳市場的資金被逐步釋放,自願碳市場10年後可達萬億規模。從以歐盟碳市場為代表的強制碳市場來看,行情走勢長期維持在70-80歐元的區間徘徊,再難回到100歐元巔峰時期,強制碳市場在自願碳市場日益壯大的環境下,似乎在日漸式微,但真的是這樣嗎?

很明顯,答案不是的,理由主要如下:

1. 資金再分配。目前,全球有66個司法管轄區實施了碳定價,其中48個國家實施了某種強制的碳價格計畫。強制碳市場機制正越來越多地被用作一種政策工具以實現淨零承諾,為從排放者到低碳能源的公平轉型和成本再分配提供資金,並在轉型過程中支持更脆弱的行業甚至家庭。而這一點,參考先前聯合國第6條監督機構通過了關鍵的申訴機製程序,自願碳市場還有很長路要走。

2. 強制覆蓋力。回到以歐盟為代表的強制碳市場,儘管歐盟排放交易體系存在不足,但該系統的規模在2022年仍佔據全球碳定價計畫收入的79%。現階段,歐盟在碳定價方面的領導地位受到低價的打壓,一定程度限制了歐盟脫碳的動力,但只要其氣候政策不動搖,到2030年,該計畫的擴展將涵蓋75%的歐盟排放量。

3. 強制推行力。歐盟將繼續在全球碳定價市場中發揮巨大作用,因為它旨在將其規則應用於貿易夥伴,促使它們降低排放量,並強制這些國家引入和推行新的碳定價結構。而這是由於歐盟的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直接導致的,該機制旨在保護歐盟生產商免受排放「離岸」氣候政策較弱的經濟體影響。

目前,CBAM正處於過渡階段,將從2026年開始徵收費用,屆時水泥、鋼鐵、鋁、化肥、電力和氫氣的進口將須繳納歐盟碳稅。預計該機制將對主要排放國產生重大影響。向歐盟支付費用的威脅也將鼓勵這些國家ETS提高價格,而這些排放國可能會向其他貿易夥伴施加壓力,迫使它們效仿,從而持續擴大強制碳市場範圍。

很明顯,CBAM為非歐盟國家引入碳定價工具提供了明確的強制激勵,這些工具可以幫助資助其境內的氣候承諾。如果不這樣做,他們將不得不遵守歐盟的規則,付出一定代價,而這個代價可以透過自建機制轉化為自身收入,何樂而不為。

4. 日漸交織。強制碳市場和自願碳市場並非強弱關係,相反,兩大機制間往往能互相促進推動。隨著擁有碳定價機制的地區數量的增加(作為其國家自主貢獻的一部分),該地區下官方認可的自願減排量將可用於一定比例強制碳市場抵消,從而反向促進自願碳市場的有效定價和高品質發展。例如,歐盟正在考慮將碳信用重新納入歐盟碳市場,而英國在繼歐盟碳清除框架(CRCF)確立後,也提議將碳清除納入其強制碳市場。這可能需要較長時間才能實現,但其影響可能是巨大的。雖然它們的激勵機制運作方式不同,但自願市場和強制市場的歷史緊密交織在一起,隨著兩個市場的發展和成熟,它們之間的聯繫可能會越來越緊密。

自願碳市場和強制市場在21世紀初開始分化,2010年時間,強制市場專注於政府頒發的配額,而自願市場則青睞由Verra和Gold Standard等獨立認證機構認證的碳信用。儘管存在這些差異,但在各個領域仍存在顯著的重疊,事實上,有跡象表明,合規市場和自願市場之間表面上的壁壘將在未來進一步崩塌。

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的CORSIA機制是更典型的例子。 CORSIA是一種合規機制,旨在將國際航空排放量維持在2020年以下的水平。然而,該計劃依賴Verra、Gold Standard 和其他標準機構提供的合格VCM碳信用。這是一個清晰的例子,說明VCM信用如何融入合規市場。

同樣,澳洲的碳農業倡議最初是一個VCM項目,允許農民和土地管理者透過土地碳封存或溫室氣體減排來累積碳信用。然而,這些碳信用逐漸演變成澳洲減排基金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該基金是一種政府合規機制。這一轉變表明,高品質的自願行動可以無縫地成為合規環境的一部分,同時,其碳市場也在考慮允許使用國際碳信用進行履約抵消。

哥倫比亞和新加坡將這項整合又向前邁進了一步。哥倫比亞對某些化石燃料排放徵收每噸5美元的碳稅,並允許實體使用VCM碳信用抵銷部分稅負。新加坡也展示了自願市場和強制市場的結合。根據《新加坡2022年碳定價法案》,註冊人和市場中介機構可以使用符合條件的碳信用來抵銷其總應稅排放量的5%,此前新加坡發布了最新國際碳信用抵稅資格標準。這些國家將自願碳信用納入強制計畫似乎是這些市場未來將如何發展的樣本。

還有最重要的第六條,除了個別司法管轄區外,目前已明確第六條將允許某些VCM碳信用用於履行全球範圍內的國家級承諾。這些碳信用將透過各國之間的相應調整和源自自願市場的授權減排量(CAs)來實現,其具體用途尚未由參與國概述和商定,更多可以查看《巴黎協定》第6.2條的實施現狀。

總結,強制市場和自願市場的發展實際上是相互交織進行的,並且在各自自願碳市場區域構建完成後,整合成一個統一的全球碳市場是更多相關利益方期望的目標,雖然過程曲折,聯合國相關機構持續加速推動實施6.4條碳信用機制。強制和自願碳市場的統一連結將動員更廣泛的私部門參與者,為受監管實體履行義務提供靈活性,提高透明度和監督力度以提高可信度,並為專案開發商帶來更多、更可預測的資金流,最後這種融合最終將帶來更可信、更一致的定價,從而實現一榮俱榮。

來源:碳減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