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e
首頁 > 最新訊息
最新訊息
2024/05/30 | Ahti pool:到2040年航運替代燃料將超越傳統燃料

五年前,IMO 2020限硫令的合規決策在於選擇VLSFO或脫硫塔。類似的討論將在2025年的FuelEU Maritime中再次上演——這項法規旨在限制歐洲航線船用燃料的溫室氣體強度,並在未來幾十年逐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根據最新的2022年數據,Ahti Pool計算出FuelEU Maritime涉及的船舶燃料消耗量總共為4,410萬噸,相當於1.372億噸CO2排放,而FuelEU Maritime要求在2025年減少2%的碳強度。這個排放目標是否過於宏大,這是一個值得航運業深思的問題。

FuelEU Maritime 與IMO 2020限硫令的最大差異就是,FuelEU Maritime的合規策略是幾乎沒有限制的:使用生質燃料、LNG/BLG、電子液化天然氣、電製甲醇、電製氨、風力推進、碳捕集CCS、岸電、合規聯營(Pooling)、Banking、混合燃料等,甚至支付昂貴的罰款都是滿足法規要求的途徑。

Ahti Pool計算了以下4種燃料達到FuelEU Maritime減量目標的最低要求的數據,具體情況如下:

B100 生物燃料(FAME) = 2025-2029 年間每年約150萬噸。

B30 生物燃料= 2025-2029 年間每年約500萬噸

生物LNG (CI 0 gCO2e/MJ) = 2025-2029 年每年約90萬噸

電製LNG (CI 20 gCO2e/MJ) = 2025-2029 年每年約60萬噸

這些是假設情況下的滿足FuelEU Maritime標準的最低需求。在上述假設中僅涵蓋了某一種燃料的使用情況,但實際上,航運公司會選擇多種燃料混合使用以達到減排要求。

多樣化脫碳方案

對於航運公司來說,脫碳方案的選擇各式各樣,且各個脫碳方案都有其對應的支持者。以風力推進為例:光是今年第一季度,Louis Dreyfus、Chemship、Oldendorff、Teck 和Vale等公司就訂購了配備各種形式風帆的新船或改裝船。

上述公司大力運用風力推進方案實現脫碳行動,原因是FuelEU Maritimez明確規定,風力輔助推進系統受到特殊對待。根據預計的節能效果,這些風帆可以幫助獲得乘數,從而降低船舶的碳排放強度。例如,使用重質燃油(HFO) 的船舶需要其風力輔助系統提供約10%的節能效果,才能使其符合2025 FuelEU Maritimez標準。

當然,風力推進方案也只是FuelEU Maritime的一部分。其他脫碳方案的應用,如替代燃料的購買也大有學問。

就比如說,燃料的能量密度問題,是航運公司在選擇替代燃料時需要特別考慮的重要一點。目前,市場中的船舶燃料中一直存在品質參差不齊的情況,當2025年FuelEU Maritime法規實施後,燃料的能量密度問題將變得更加重要。

值得注意的是,一噸甲醇與一噸液化天然氣、重質燃油或一噸氫氣的能量密度完全不同。因此在選擇替代燃料時,我們不能只比較燃料的每噸價格,也需要注意其每能量單位的價格。當然,燃料採購還有其他需要考慮的因素,例如每種燃料的碳強度也各不相同,這是燃料採購的全新維度。

船舶合規聯營(Pooling)

還有不到200天,FuelEU Maritime就會正式執行。根據Ahti計算,對於溫室氣體減排2%的目標,對應的船舶總能量中需要1.3%的電製甲醇或3.1%的生物燃料即可達到合規要求。剩下的燃料航運公司可以完全使用HFO,且不會受到FuelEU Maritime 的處罰。

該法規的巧妙之處在於,航運公司可以進行多樣化的燃料選擇,匯總船舶的溫室氣體排放強度,甚至可以「儲存」(Banking)該日曆年超出要求的減排額度。 Ahti 的計算表明,使用LNG 的船舶能夠讓使用HFO 的船舶(取決於引擎類型)符合標準。如果使用低碳燃料,則收益會更大。

假設一艘船舶使用電製甲醇燃料,且每年消耗的能量與約3,000噸HFO相當。目前HFO的碳強度為91.6 gCO2e/MJ,而FuelEU Maritime在2025年的目標水準為89.3 gCO2e/MJ。我們可以合理地假設電製甲醇的碳強度約為每兆焦耳5 克二氧化碳當量(gCO2e/MJ)。此外,由於RFNBO [非生物來源的可再生燃料] 燃料獎勵乘數,我們能夠將電子甲醇的效益翻倍。根據計算,這意味著僅一艘燃燒電製甲醇的船就讓75艘使用傳統重油(HFO)的船舶合規。

這也是某些航線相對固定的公司,如中遠海運、Wallenius Wilhelmsen、X-Press Feeders等大力投資甲醇船舶的主要原因之一。當然,除了甲醇運輸船之外,在過去三個月中,Svitzer訂購了拖船,Navios訂購了LR2,Euronav訂購了瀝青油輪。透過對各大航​​運公司替代燃料的廣泛需求的分析,Ahti Pool認為到2040 年,替代燃料的使用將超過傳統燃料。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該計算成立的基礎是各大航運公司能認識到聯營(Pooling)的合理性並進行相應調整。如果每艘船舶都試圖單獨實現替代燃料的合規目標,則需求超過供應的風險很高。尤其航空和道路交通部門也可能繼續優先考慮相同的生物燃料。

Ahti Pool對此提出五項建議:管理合規流程、避免法律風險、盡量減少行政管理、降低每艘船的合規成本、並尋找可信賴的合作夥伴。船隊的共同管理是應對FuelEU Maritime的有效措施,Ahti Pool的文章為航運公司應對FuelEU Maritime帶來的挑戰提供了實用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