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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6 | 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週期正式啟動!2225家單位將參與碳排放權交易

1月1日,全國碳市場發電行業第一個履約週期正式啟動,首個履約週期到2021年12月31日截止,涉及2225家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

 

碳排放權交易作為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一種市場化手段,相對於行政手段具有全社會減排成本較低、能夠為企業減排提供靈活選擇等優勢。國際實踐表明,碳市場是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有效手段之一。

 

2011年以來,我國在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湖北、廣東、深圳7個省市開展了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截至2020年11月,試點碳市場共覆蓋電力、鋼鐵、水泥等20餘個行業近3000家重點排放單位,累計配額成交量約為4.3億噸二氧化碳當量,累計成交額近100億元人民幣。

 

生態環境部出台部門規章《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印發規範性文件《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實施方案(發電行業)》(以下簡稱《配額分配方案》),公佈了包括2225家發電企業和自備電廠在內的《納入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管理的重點排放單位名單》。

 

《管理辦法》共分為總則、溫室氣體重點排放單位、分配與登記、排放交易、排放核查與配額清繳、監督管理、罰則和附則等八章,共43條。《管理辦法》定位於規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規定了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市場參與主體的責任、權利和義務,以及全國碳市場運行的關鍵環節和工作要求。以《管理辦法》為統領,生態環境部還將製定並發布溫室氣體核算報告與核查、碳排放權登記交易結算等方面的規範性文件,共同搭建起全國碳市場的基本製度框架。

 

《配額分配方案》主要包括納入配額管理的重點排放單位名單,納入配額管理的機組類別,配額總量,配額分配方法,配額發放,配額清繳,重點排放單位合併、分立與關停情況的處理和其它說明等八部分。對發電行業將通過行業基準法開展配額分配,基於實際產出量,對標行業先進碳排放水平,配額免費分配且與實際產出量“掛鉤”,體現獎勵先進、懲戒落後的原則。

 

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圍繞完成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週期,以發電行業為突破口率先在全國開展交易,在發電行業碳市場穩定運行的基礎上,逐步擴大市場覆蓋行業範圍,豐富交易品種和交易方式,實現全國碳市場的平穩有效運行和健康持續發展,有效發揮市場機制在實現我國二氧化碳排放達峰目標與碳中和願景中的重要作用。

 

來源:中碳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