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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金融
2016/12/28 | 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助推綠色金融創新

“綠色”作為政府十三五規劃中的“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之一,在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中不斷被關注。

 

多項研究估計,為實現中國環境部門預計的環境改善的目標,綠色產業在“十三五”期間每年至少需要3-4萬億元的投資如何抑制對污染性行業的過度投資,吸引足夠的社會資金配置到綠色產業,用有限的政府資金撬動幾倍、十幾倍的社會資金發展綠色經濟,是實現綠色發展的一個關鍵環節,也是中國供給側改革面臨的新機遇。

中國政府“堅持綠色發展,著力改善生態環境”,明確提出加快推進綠色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建設,加快財稅體制和投融資機制的改革,創新金融服務,“發展綠色金融,設立綠色發展基金”已經被列入“十三五”規劃,成為中國可持續發展的新引擎。

近段時間關於建立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文件相繼出爐,踐行綠色行動也將隨之不斷深入。

8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會議指出,發展綠色金融,是實現綠色發展的重要措施,也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要通過創新性金融制度安排,引導和激勵更多社會資本投入綠色產業,同時有效抑制污染性投資。8月31日,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等七部委聯合出台《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構建多層面的綠色金融市場體系達成各方共識。

12月5日,國務院印發的《“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明確提出,“建立綠色金融體系”,涵蓋綠色評級、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綠色債券、綠色股票指數及其相關投資產品,綠色發展基金”等內容,並且明確提出建立市場化運作的各類綠色發展基金。

在現有的宏觀金融形勢和金融改革背景,以及全國低碳發展目標之下,我國的綠色發展面臨著很多融資挑戰。針對解決綠色投融資經常面臨的期限錯配、信息不對稱、產品和分析工具缺失等問題,如何通過發展創新金融工具和服務手段,多維度創新滿足綠色產業投融資需求值得各方合力推動。

G20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對政府通過綠色金融帶動民間資本進入綠色投資領域已達成共識,而綠色發展基金可以充分運用政府與市場的雙輪驅動,有效化解金融創新的資金瓶頸問題,也一定會成為中國可持續發展的新動力。

一、綠色發展基金可以充分帶動民間資本金融綠色投資領域

從國際經驗來看,城市綠色轉型需要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金融和民資共同推動。例如,英國綠色投資銀行是世界上第一家專門致力於綠色經濟的投資銀行,它的作用是解決基礎設施融資中市場缺失的問題,通過調動私人資本來加快向綠色金融的轉型。綠色基金的發展勢必會對低碳經濟起到促進作用。

二、國家級和區域性綠色發展基金需要合力推動

之前七部委聯合發布的《意見》從中央政府層面和地方政府層面對綠色發展基金的設立路徑提出了明確的路線圖。建議中央財政整合現有節能環保等專項資金設立國家綠色發展基金,有條件的地方政府和社會資本共同發起區域性綠色發展基金。在實踐中,可以考慮以財政投入啟動資金,引入金融資本和民間資本成立綠色發展基金。這些都需要在實踐中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

中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消費國和碳排放國之一,中國在節能減排上的責任重大,但目前節能減排主要在於政策性的製定與引導。如果發揮綠色發展基金對社會資本的引導作用,一方面可以解決環保事業資金短缺的問題,另一方面也給以市場更多的激勵機制。

三、PPP模式助力綠色發展基金

建立公共財政和私人資本合作的PPP模式綠色發展基金,提高社會資本參與環保產業的積極性,是推動綠色基金發展的重要路徑。”綠色基金可以用於霧霾治理、水環境治理、土壤治理、污染防制、清潔能源、綠化和風沙治理、資源利用效率和循環利用、綠色交通、綠色建築、生態保護和氣候適應等領域。基金可以通過銀行貸款、企業債、項目收益債券、資產證券化等市場化方式舉債並承擔償債責任。

推動完善綠色項目PPP相關法規規章,鼓勵各地在總結現有PPP項目經驗的基礎上,出台更加具有操作性的實施細則。鼓勵各類綠色發展基金支持以PPP模式操作的相關項目。應完善頂層設計,通過特許經營權等壯大綠色基金的實力,為綠色基金的發展注入持續推動力。

四、地方政府層面相關政策需要不斷落地

在實踐中,應通過政策和製度的調整,積極拓寬綠色產業基金的融資渠道,可以考慮以財政投入啟動資金,引入金融資本、養老金、民間資本、國際資本、機構投資等成立綠色發展基金。

例如“山西省改善城市人居環境PPP投資引導基金”、內蒙古環保基金、江蘇PPP融資支持基金、中美綠色節能基金就是很好的實例。

如何加快財稅體制和投融資機制的改革,創新金融服務,通過體制上的創新來推動政府層面和企業層面等多元化的資金保障成為關注熱點等。而綠色基金無疑會成為城市綠色轉型的重要投融資工具。目前我國已經有云南普洱、湖北宜昌、河北張家口、安徽黃山等多地設立了綠色發展基金,對統籌協調市級債務化解和重大項目建設資金的籌措十分有利,為經濟騰飛注入新的活力。

另外,應陸續出台具體政策鼓勵以解決民間資本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例如內蒙古自治區、江蘇省、浙江省、重慶市等設立民營企業投資引導基金,在低碳環保、市政基礎設施、先進裝備製造、科技成果轉化等領域扶持創新型企業發展等。另外,支持綠色基金發展的財稅金融政策在實踐中還需要不同層面予以推進落實。同時,要有效保障投資人的利益,真正搭建民間資金與政府項目之間的普惠橋樑。

五、機構投資者的綠色化是綠色發展的有利保障

由於許多國家面臨財政資源的製約,在提供綠色投資戰略框架和政策信號方面,未來如何通過機構投資者的綠色化動員私人資本開展綠色投資得到更多關注。目前,包括共同基金、保險公司、養老基金和主權財富基金在內的機構投資者在全球管理的資產超過100萬億美元。越來越多的投資者,包括大型和頗有影響力的機構,正在努力通過管理ESG(環境、社會與治理標準)相關問題來製定長期的、負責任的投資策略。

從綠色金融體系的國際經驗來看,在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綠色基金在近年得到了較大發展。在發達國家,綠色基金的發行主體主要是機構,尤其是1996年在美國成立的社會投資論壇,為美國生態投資提供了廣闊的交流平台,同時也標誌著美國包括綠色投資基金在內的SRI進入高速發展階段。此外,英國綠色投資銀行的運作及風險管理、歐盟創辦的全球能效和可再生能源基金(GEEREF),以及其他地區和國家綠色投資基金的實踐情況也有許多值得我國借鑒。

應該說,國際投資的綠色化和環境社會責任的承擔已經成為關注熱點,而綠色基金也會成為全球綠色金融合作的重要路徑。加強綠色金融的國際合作,支持社會資本和國際資本設立各類民間綠色投資基金將成為綠色發展的合作重點。

未來我們可以聯合全球的合作夥伴,通過PPP模式的綠色基金在一帶一路進行綠色投資,推動改善生態環境,促進綠色金融的國際合作。而亞投行、絲路基金、亞洲開發銀行、金磚銀行、國際金融公司等在推動亞太金融合作、“一帶一路”基礎設施海外投資方面也更多強調綠色投資。未來需要通過綠色發展基金推動政企合作,拓寬綠色投融資和國際合作進程,統籌協調各方面的力量,為綠色發展和國際合作提供更多的助力。
來源 : 綠色金融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