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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金融
2016/12/12 | 增加綠色產品有效供給提升社會公眾獲得感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布的《關於建立統一的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的意見》提出,到2020年,初步建立系統科學、開放融合、指標先進、權威統一的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實現一類產品、一個標準、一個清單、一次認證、一個標識的體系整合目標。

業內專家認為,標準、計量、認證認可、檢驗檢測是國家質量技術基礎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工具和技術支撐。《意見》的出台,將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戰略基點,充分發揮標準與認證的戰略性、基礎性、引領性作用,增加綠色產品有效供給,引導綠色生產和綠色消費,增加社會公眾的獲得感。

《意見》明確提出7項重點任務:統一綠色產品內涵和評價方法,構建統一的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實施統一的綠色產品標準清單和認證目錄,創新綠色產品評價標準供給機制,健全綠色產品認證有效性評估與監督機制,加強技術機構能力和信息平台建設,推動國際合作和互認。

國家認監委總工程師薄昱民在國家質檢總局7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說,重點任務的提出可確保共享改革紅利。優先選取與消費者吃、穿、住、用、行密切相關的消費產品,研究制定綠色產品評價標準,並據此組織開展認證,切實改進產品質量,增加綠色產品有效供給,滿足人民群眾消費需求,有利於讓人民群眾真正在改革中增加獲得感。

此外,重點任務的提出還有利於構建完整制度鏈條。一方面加強制度前端的有效供給,在對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團體標準評估的基礎上,適時將適宜標準納入綠色產品評價標準清單;另一方面加大事中事後監管力度,建立綠色產品評價標準和認證實施效果的指標量化評估機制,強化全過程信息採集和公開的要求,提出落實生產者對產品質量的主體責任、認證實施機構對檢測認證結果的連帶責任的基本要求。

《意見》全面確立了綠色產品的基本概念和屬性。薄昱民說,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和改革的不斷深化,特別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推進,標準與認證的作用日益凸顯,並受到社會各方的高度重視。將標準、認證與綠色發展理念有效銜接,將更有利於形成綠色發展的市場引導機制和技術支撐體系。

為確保貫徹及綠色產品體系任務有效落實,《意見》提出4項重點保障措施,一是加強部門聯動配合,二是健全綠色產品體系配套政策,三是營造綠色產品發展環境,四是加強綠色產品宣傳推廣。

來源 : 中國金融信息網綠色金融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