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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金融
2016/10/12 | 興業研究】綠色金融指數:海內外綜覽

摘要:綠色金融指數體系包括市場主體綠色績效指數、綠色產品指數、綠色金融市場發展指數三大類。綠色績效指數是構建綠色產品指數的基礎,也反映了市場對綠色理念的認識與認同。聯合國責任投資原則組織(UN-PRI)提出的ESG框架是影響最為廣泛的綠色績效評價體系,支撐著全球規模巨大的社會責任投資。綠色金融產品指數包括綠色股票、債券和綜合指數,在歐美市場發展較為成熟,並衍生出大量指數基金等產品。綠色金融市場發展指數通過分析綠色金融市場資金配置效果,及市場流動性,以反映市場總體發展情況。我國綠色指數發展前景。綠色信息披露不充分、環境績效的歷史數據周期較短、樣本較少,是我國綠色指數發展受阻的重要原因。隨著綠色金融體系的發展,綠色指數發布的條件也將逐步成熟,市場的關注度也會逐漸提高。

關鍵詞:綠色金融指數體系ESG 綠色生產

“指數”是反映特定經濟系統總體或局部在不同時間、空間下變化情況的統計測度,是在理論和科學統計方法基礎上,對無法直接量化或不能簡單加總的複雜經濟現象的定量反映。由於經濟現象的複雜多變,相應的指數也呈現出多樣化的形式、功能和計算方法。科學、合理、透明的綠色金融指數體系,能夠反映出綠色金融市場整體以及各個局部的發展態勢,提高國際可比性,有助於明確綠色金融的發展目標,為政府和監管者提供科學的決策依據。同時,指數的建立也為更豐富的產品開發提供了基礎。因此,探索和構建綠色金融指數及指數體系,是銜接理論研究與實踐的關鍵環節。

本報告擬結合理論分析與市場實踐,梳理出綠色金融指數的體系框架,並對各類指數的內容、特徵與功能做了簡述,為我國綠色金融指數體系建設的建議提供參考。

一、綠色金融指數的體系框架

 綠色金融將可持續發展理念融入到市場主體的經營管理、投資和交易決策以及市場監管過程中,通過金融產品與服務的開發和應用,引導資源向綠色環保和可持續發展相關產業集聚,是金融市場在綠色經濟領域的應用和延伸。綠色金融體系涵蓋了企業、金融機構、投資者以及中介機構等市場主體;由各類金融產品與服務構成的客體,以及市場環境三個維度,而作為反映特定市場狀況的量化測度,綠色金融的指數及指數體係也可以相應地從上述三個維度入手,進行分析與歸納。

二、主體維度:企業與金融機構綠色績效指數

綠色金融市場的主體,包括融資企業,以及金融機構和投資者,是綠色理念、綠色發展目標的踐行者。相關主體在經營和投資行為中,對資源節約、環境保護及可持續發展的關注,是綠色金融市場區別於普通金融市場的基本特徵。在“主體”的維度上,綠色金融指數根據分析對象和功能的不同,可以進一步分為兩類:反映企業生產經營過程綠色績效的指數,以及反映金融機構踐行綠色責任的指數。

  1. 生產企業綠色績效指數

企業綠色績效指數,是對相關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的量化度量,不僅能夠反映綠色理念在企業間的認知與落實情況,還可以為綠色金融產品開發提供依據,是綠色金融健康、有序、規模化和多元化發展的重要基礎。

在企業綠色績效指數體系中,由聯合國責任投資原則組織(UN-PRI)提出的ESG框架影響最為廣泛[1]。PRI號召投資者將“社會責任”引入投資決策,強調從環境友好(E)、維護社會正義(S)及強化公司治理(G)三個維度,評估投資決策。ESG是一個倡議性的投資決策框架,PRI並未對其具體的內容和評估方法做出統一的規定,而只是提示性地列舉了影響企業環境績效的部分考量因素,且其中大部分也都難以直接量化,因此在應用過程中常常採用主觀打分的方式,將定性的信息定量化。具體而言,首先根據ESG框架體系設定考察內容,其次針對各項內容,調研現有的“最佳實踐”。在此基礎上,評估被考核企業或機構在各個方面與“最佳實踐”的差距,並進行打分。最後,對各項分值賦以權重,併計算綜合分值。由於不同機構對ESG框架應包含的具體內容存在認識上的差異,對“最佳實踐”以及分項權重的設定也可能存在差異,因此ESG指數並沒有統一的標準。事實上每個投資機構都可能有自己的ESG評估方法和指數。社會責任投資者通過設定ESG單相或綜合評分的最低限制,據此篩選潛在的投資標的。

隨著責任投資的不斷發展,ESG框架的理念受到了金融市場越來越高的關注。截至2014年底,歐洲責任投資基金總值9.8萬億歐元,佔全部基金總值的25%;美國責任投資基金6.6萬億美元,佔比18%[2]。MSCI、S&P、STOXX等指數機構,以及匯豐、花旗等跨國金融機構也都以ESG指數為基礎進行樣本篩選,構建綠色股票、債券指數等。責任投資在我國的發展尚處在起步階段,儘管有個別基金和資管宣稱在投資過程中考慮ESG,近期也推出了中證ESG指數、上證180公司治理指數等涉及ESG的指數,但總體來看ESG在我國還沒有形成有影響力的體系。企業環境表現的檢測和信息披露機制的缺位,是ESG體係發展阻滯、應用受限的重要原因,也限制了市場在ESG框架基礎上進一步開發綠色金融產品指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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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綠色績效指數在綠色金融市場有著基礎性的重要作用,是判斷企業、項目,以及產品是否符合“綠色性”的標準,更是開發綠色股票、債券指數過程中,標的篩選的重要依據。但由於現有的指數構建方法中存在主觀性較強、對環境績效與財務表現之間的相關關係研究不足等問題,導致其在應用過程中的針對性較弱,作為責任投資的標的篩選的依據具有一定隨意性,難以發揮更大的作用(比如無法根據綠色績效直接確定資產組合權重)。隨著綠色金融市場的快速發展,抓緊夯實市場基礎,完善企業環境監測與信息披露機制,構建綠色績效指數體系,對於促進我國責任投資的發展,以及激發綠色股票、債券指數等的開發,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1.  金融機構綠色績效指數

金融機構是綠色金融市場的另一類重要主體。通過指數量化地評估金融機構落實綠色責任的效果,有利於在金融市場和機構之間凝聚開展綠色金融業務的公式、溝通發展經驗,並敦促更多機構更好地開展綠色金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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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客體維度:綠色金融產品指數

在“客體”的維度上,指數主要用於反映特定一種或幾種產品的市場價格總體表現,如股票指數、債券指數等。大多采用加權的方式計算得到,是金融市場最常見的指數類型。由於其直接反映標的資產的市場價格變化,因而也成為了各類主題投資基金設定投資組合的工具,具有分散風險、降低成本、提高投資組合透明度等特點。

1、金融產品指數的國際經驗

在綠色金融市場,產品指數主要包括綠色股票指數、綠色債券指數、綜合指數,以及碳排放價格指數等。其中綠色股票及債券指數通過在各類傳統的股票或債券指數總體樣本中,篩選屬於特定綠色產業,或達到一定綠色標準的子樣本,核算其加權平均的價格指數;或者保持原有總體樣本不變,但根據各企業綠色績效調整指數計算權重,提高環境表現較優的標的在指數計算及資產配置中的比重。

歐美市場在綠色金融產品指數的開發和綠色指數基金產品方面,已經開展了大量的實踐,並取得了一定成效,不僅有指數編制機構推出的大類綠色產品指數,還有資產管理機構的定制指數。而基於這些指出,也已經衍生出相當數量的指數投資基金和ETF指數基金類產品等,在提高綠色金融市場流動性、擴大投資者群體等方面產生了重要的作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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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綠色金融產品指數在我國的發展

我國金融機構目前也已經推出了17只綠色股票指數,包括上證碳效率180指數、中證ECPI-ESG可持續發展40指數等綜合性綠色股票指數,以及節能環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車等環保產業指數等[4]。綠色債券指數主要有中央結算公司與中節能諮詢有限公司合作編制的中債—中國綠色債券系列指數,以及中債登公司與氣候債券倡議組織(CBI)、 中節能公司合作編制的中債—中國氣候相關債券指數。

2016年9月,央行等7部委聯合發布《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要支持開展綠色債券指數、綠色股票指數以及相關產品,鼓勵相關金融機構以綠色指數為基礎,開發公募、私募基金等綠色金融產品,滿足投資者需要”,綠色指數及其投資產品開發將迎來快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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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市場維度:綠色金融市場發展指數

將綠色金融市場及其發展環境作為一個整體,進行全局性、系統性的評價,有助於全面了解綠色金融發展的時空階段,跟踪和評價綠色金融相關政策的總體效果,對於宏觀層面的分析以及政策制定有著非常重要的參考價值。然而由於目前不論是國際還是國內,綠色金融相關統計數據透明度和可得性均不足,導致綠色金融市場發展指數等定量分析的研究成果較為有限。

對市場總體發展情況的評估可以從兩個角度入手:評估綠色金融實現資金配置目標的效果,以及評估綠色金融市場環境。

動員和激勵更多社會資本投入到綠色產業,是綠色金融體系的主要目標[5]。債務融資工具(綠色信貸、綠色債券)、權益融資工具(綠色股票、綠色發展基金)的發行總規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綠色金融市場引導資金的效果。此外,綠色保險投保金額、碳配額價值等指標,也反映了綠色金融試產相應領域的資源配置規模。

市場流動性是反映市場環境的重要指標,表明市場對綠色金融產品的接受程度。基於綠色信貸、債券、股票等基礎資產,衍生出的綠色信貸ABS、綠色指數投資產品、綠色主題投資基金等衍生產品和服務,主要功能便是提高市場總體的流動性,因此依據這些衍生產品發行規模、資產規模構建指數,也從另一個方面體現出綠色金融市場的發展情況。

由於不同的產品在功能、風險結構,以及權責特徵等方面都存在差異,因此簡單加總缺乏明確的經濟意義,需要通過指數化、標準化,以及賦權方法,構建綜合指數。具體方法的選擇取決於指數的應用:在跨地區、跨市場對比時往往將絕對量折算成相對指標[6],進而對指標進行標準化並通過熵權法、主觀賦權法等方法設定權重,計算綜合指標(曾學文等,2014[7];上海市金融辦,2016[8]);在跨期分析時,則不需折算成佔比指標,而可以直接指數化[9]並通過主觀賦權方法進行賦權,計算綜合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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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我國綠色金融指數體系的發展

綠色金融指數體系的構建與發展,需要結合綠色金融市場本身的發展階段與實際需求。目前,我國綠色金融市場正經歷快速發展,不僅市場規模快速擴張,產品結構也在不斷豐富和完善。在這樣的背景下,一方面亟需完善綠色評價標準和信息披露機制等市場基礎,另一方面則提高企業對綠色生產的認知、認同和落實,切實推進綠色發展。構建和發布綠色指數,以結構化的、定量化的方式揭示綠色金融市場各方面的發展情況,不僅能夠為綠色投資提供指引、為綠色金融產品的開發提供依據,也有助於更進一步推廣綠色理念,對於夯實綠色金融體係發展基礎有著重要的意義。

綠色信息披露不充分、企業環境績效的歷史數據周期較短、樣本較少,是造成我國綠色指數發展受阻的重要原因。隨著我國綠色發展進程不斷深入,以及綠色金融體系的不斷成長,環境信息基礎數據正在逐漸積累,未來綠色指數發布的條件也將逐步成熟,市場的關注度也會逐漸提高。

來源:ideacarb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