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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動態
2016/05/27 | 聯合國氣候談判迎來新挑戰

新華社德國波恩5月26日電(記者唐志強)巴黎氣候變化大會後首輪聯合國氣候談判26日在德國波恩閉幕,各方在過去兩週的談判中開始就全球氣候協議《巴黎協定》的執行細節展開磋商。參會人士預計,《巴黎協定》細節談判將持續數年,談判進程依然充滿挑戰。

  在本輪談判中,《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下稱《公約》)的近200個締約方就《巴黎協定》下的“國家自主貢獻”信息、全球盤點模式、行動和支持透明度等執行細節初步交換了意見,並明確了談判日程和下一步的談判模式。

  各國談判代表和來自非政府組織的觀察人士普遍用“積極”“建設性”評價本次談判的氛圍。中國氣候談判首席代表蘇偉說,各方依舊保持著巴黎會議的包容合作精神,積極地參與談判磋商。

  不過,“任務艱鉅”也是很多人對談判前景的共同感受。《公約》秘書處執行秘書克里斯蒂娜·菲格雷斯說,要想使《巴黎協定》具有生命力,“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這些工作包括:明確各國2020年開始定期提交的“國家自主貢獻”包括哪些信息、2023年開始對氣候行動的全球盤點具體如何進行、如何對發展中國家體現靈活性,還有發達國家如何加強對發展中國家的資金、技術和能力建設支持,以及對資金支持如何核算等。

  去年12月巴黎氣候變化大會上達成《巴黎協定》,這是《公約》下繼《京都議定書》後第二份有法律約束力的氣候協議,為2020年後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作出了安排。

  非政府組織“基督教救濟會”的氣候政策專家穆罕默德·阿道說,《京都議定書》的“規則手冊”制定花了約4年時間。他認為,鑑於各方在《巴黎協定》談判中展現出的建設性態度,《巴黎協定》執行細節的製定速度可能會快一些。

  不過,蘇偉認為,隨著談判深入到更多細節問題,各方分歧會逐漸顯現,交鋒將趨於激烈,後續談判進程依舊會“非常艱難”。

  在波恩談判期間,很多參會人士估計,有關《巴黎協定》執行細節的談判最早要到2018年才能完成。這可能會致使《巴黎協定》出現“生效在先,執行細節完成在後”的情況。

  按照規定,《巴黎協定》將在至少55個《公約》締約方(其溫室氣體排放量佔全球總排放量至少約55%)交存其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文書之日後第30天起生效。目前已有17個締約方完成了這一程序。

  菲格雷斯26日說,從目前各方踴躍加入《巴黎協定》的情況來看,《巴黎協定》最早可能在2017年就會生效。

  按原計劃,《巴黎協定》生效後的第一次締約方大會應批准相關執行細節。

  中國外交部氣候變化談判特別代表高風介紹說,在本輪談判中,各方也就《巴黎協定》提前生效的情況進行了討論,但沒有形成明確的應對方案。這一議題在今年11月舉行的摩洛哥馬拉喀什氣候變化大會上還將繼續討論。

  他預計,馬拉喀什氣候變化大會將為落實《巴黎協定》做出進一步規劃,可能製定出後續談判的路線圖。

來源: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