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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動態
2016/12/08 | 《關於建立統一的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的意見》


今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建立統一的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的意見》。

 

《意見》要求,推進綠色產品信用體系建設,嚴格落實生產者對產品質量的主體責任、認證實施機構對檢測認證結果的連帶責任,對嚴重失信者建立聯合懲戒機制,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責任主體建立黑名單制度。

 

《意見》指出,要按照統一目錄、統一標準、統一評價、統一標識的方針,將現有環保、節能、節水、循環、低碳、再生、有機等產品整合為綠色產品,到2020年,初步建立系統科學、開放融合、指標先進、權威統一的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健全法律法規和配套政策,實現一類產品、一個標準、一個清單、一次認證、一個標識的體系整合目標

 

《意見》提出以下幾項重點任務:

 

一是統一綠色產品內涵和評價方法基於全生命週期理念,在資源獲取、生產、銷售、使用、處置等產品生命週期各階段中,綠色產品內涵應兼顧資源能源消耗少、污染物排放低、低毒少害、易回收處理和再利用、健康安全和質量品質高等特徵。採用定量與定性評價相結合、產品與組織評價相結合的方法,統籌考慮資源、能源、環境、品質等屬性,科學確定綠色產品評價的關鍵階段和關鍵指標,建立評價方法與指標體系。

 

二是構建統一的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開展綠色產品標準體系頂層設計和系統規劃,充分發揮各行業主管部門的職能作用,共同編制綠色產品標準體系框架和標準明細表,統一構建以綠色產品評價標準子體係為牽引、以綠色產品的產業支撐標準子體係為輔助的綠色產品標準體系。參考國際實踐,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的綠色產品認證與標識體系,統一制定認證實施規則和認證標識,並發布認證標識使用管理辦法。

 

三是實施統一的綠色產品評價標準清單和認證目錄質檢總局會同有關部門統一發布綠色產品標識、標準清單和認證目錄,依據標準清單中的標準組織開展綠色產品認證。組織相關方對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團體標準等進行評估,適時納入綠色產品評價標準清單。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綠色產品認證目錄的定期評估和動態調整機制,避免重複評價。

 

四是創新綠色產品評價標準供給機制優先選取與消費者吃、穿、住、用、行密切相關的生活資料、終端消費品、食品等產品,研究制定綠色產品評價標準。充分利用市場資源,鼓勵學會、協會、商會等社會團體制定技術領先、市場成熟度高的綠色產品評價團體標準,增加綠色產品評價標準的市場供給。

 

五是健全綠色產品認證有效性評估與監督機制推進綠色產品信用體系建設,嚴格落實生產者對產品質量的主體責任、認證實施機構對檢測認證結果的連帶責任,對嚴重失信者建立聯合懲戒機制,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責任主體建立黑名單制度。運用大數據技術完善綠色產品監管方式,建立綠色產品評價標準和認證實施效果的指標量化評估機制,加強認證全過程信息採集和信息公開,使認證評價結果及產品公開接受市場檢驗和社會監督。

 

六是加強技術機構能力和信息平台建設建立健全綠色產品技術支撐體系,加強標準和合格評定能力建設,開展綠色產品認證檢測機構能力評估和資質管理,培育一批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檢測專業服務機構,提陞技術能力、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建立統一的綠色產品信息平台,公開發布綠色產品相關政策法規、標準清單、規則程序、產品目錄、實施機構、認證結果及採信狀況等信息。

 

七是推動國際合作和互認圍繞服務對外開放和“一帶一路”建設戰略,推進綠色產品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的國際交流與合作,開展國內外綠色產品標準比對分析,積極參與製定國際標準和合格評定規則,提高標準一致性,推動綠色產品認證與標識的國際互認。合理運用綠色產品技術貿易措施,積極應對國外綠色壁壘,推動我國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制度走出去,提升我國參與相關國際事務的製度性話語權。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