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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動態
2016/09/26 | 我國啟動用能權交易試點 實現節能減排“收益變現”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1日發文表示,明年起將在福建、浙江等四省市開展​​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試點,實現節能減排的“收益變現”,推進用能權確權、有償使用、交易等開展,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深化。

 

        據介紹,從2017年開始,將在有一定基礎的浙江、福建、河南、四川四省開展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試點地區可以在本區域內全面開展試點,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先選擇若干地市開展試點,然後逐步擴大試點區域。2019年形成可複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和製度,2020年視情況逐步推廣。

 

        根據文件內容,試點地區要根據國家下達的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合理確定各地市控制目標,合理確定用能單位初始用能權。區分產能過剩行業和其他行業、高耗能行業和非高耗能行業、重點用能單位和非重點用能單位、現有產能和新增產能,實施分類指導。鼓勵可再生能源生產和使用,用能單位自產自用可再生能源不計入其綜合能源消費量。配額內的用能權以免費為主,超限額用能有償使用。

 

        同時,試點地區要製定發布能源消費報告、審核、標準等技術規範,明確能源消費統計、計量、計算的範圍、方法、流程和操作規範,確保能源消費數據的準確性和可追溯、可核查。制定審核機構管理辦法,公告機構名單,規範機構行為,建立用能單位能源消費數據平台。

 

        交易主體一般為試點地區用能單位,也可以選擇其他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目標責任主體作為交易主體。交易主體可以將所持有的用能權指標在交易市場中進行交易。

 

        同時,試點地區將建立獎懲機制,將拒不履約的單位納入失信企業黑名單,納入當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並與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對接。

 

        為保障政策落實,試點地區將加大財政、稅收等激勵政策力度,支持企業節能改造,鼓勵金融機構積極創新和運用金融產品,為用能權交易市場參與者提供靈活多樣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將用能權交易工作開展情況納入考核內容,鼓勵試點地區努力推進改革工作,在節能減排等相關政策方面適度向試點地區傾斜。

 

        在試點過程中,將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推動能源要素向優質項目、企業、產業流動和集聚。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分解落實目標任務,建立健全政策措施。同時,出台配套激勵和約束政策,做好與碳排放權交易制度的協調,並建立容錯機制。

源:經濟參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