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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動態
2016/06/14 | 安國俊:多措並舉推動綠色債券市場發展
 去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提出了我國建立綠色金融體系的國家戰略,“十三五”規劃也明確將綠色發展定為未來五大發展理念之一,綠色化和綠色金融成為中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新引擎。目前全球可持續發展進入了以綠色經濟為主驅動力的新階段。在環境保護推動經濟增長的過程中,如何構建一個綠色金融體系,發揮綠色金融尤其是綠色債券的資源配置作用至關重要。就此話題,記者日前採訪了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員、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副秘書長安國俊博士。

記者:綠色債券是近年來國際社會為應對氣候環境變化開發的一種新型金融工具,請你介紹一下綠色債券目前的發展狀況。

安國俊:根據國際資本市場協會(ICMA) 聯合130多家金融機構共同出台的《綠色債券原則》(Green Bond Principles, GBP),綠色債券是綠色基礎設施融資的主要工具,是將所得資金專門用於環境保護、可持續發展或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等綠色項目融資或再融資的債券工具,其投向主要包括可持續交通、可再生能源、水利、生物發電、城鎮垃圾及污水處理、能源效率改進(建築和工業領域)等綠色項目以及其他城市綠色基礎設施建設。

綠色債券具有清潔、綠色、期限長、成本低等顯著特點。2007年歐洲投資銀行(EIB)發行首支綠色債券,2013年國際金融公司與紐約摩根大通共同發行IFC綠色債券之後,綠色金融市場開始蓬勃發展。無論是項目融資、資產支持證券(ABS)還是純粹的綠色公司企業債券,綠色債券為投資者提供了環保投資或進行可持續投資機會。綠色債券因兼顧各國央行和官方機構、商業銀行、資產管理公司和保險公司的投資人,使投資人的分佈更為多元化。

截至2015年9月底,全球共發行了497只綠色債券,且發行量逐年遞增。氣候債券倡議組織指出,全球綠色債券市場從2011年的110億美元增長到2015年的420億美元,來自歐美的“發行體”在市場佔據了主導地位。以歐洲投資銀行(EIB)、世界銀行為代表的開發銀行依然是綠色債券市場最主要的發行人。公司與地方政府於2013年進入該市場。對於國際性開發銀行來說,投資於綠色項目符合其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及促進社會穩定發展的長期目標。

借鑒國際經驗,可以通過擔保降低債券違約風險,從而為綠色項目增級。例如根據“歐洲2020項目債券”計劃,旨在為能源、交通、信息和通信網絡建設融資的債券由項目的負責公司承擔發行責任,並由歐盟和歐洲投資銀行通過擔保的方式提高信用級別,旨在吸引更多的機構投資者。

記者:您認為應該採取哪些措施來推動我國綠色債券市場的發展?

安國俊:去年底,人民銀行推出的綠色金融債、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等政策文件無疑推動了我國綠色金融市場的快速發展。

中國綠色債券市場的建立也會推動全球債券市場的多元化發展。其中考慮到中國目前所遇到的環境挑戰不僅包括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還包括應對空氣污染、土地和水污染等,中國綠色債券的投資範圍要比綠色債券國際市場所包含的內容更加多元化。從綠色債券適用範圍上看,氣候債券倡議將所有與化石燃料有關的項目都排除在外,而中國規定只適用於清潔煤炭,而對於承擔環境責任的機構投資者來說,這一差別十分重要,這也符合巴黎氣候峰會達成的減少排放承諾。

作為債券市場的創新品種,綠色債券市場的發展亟待相關政策的出台,除了綠色債券和發行項目標準的界定,還需要在資金投向與管理、信息披露、第三方認證、信用評級、綠色債券指數、獨立機構評估或認證等方面進行引導和規範,在擔保與再保險等信用增信工具、環境效益評價、項目評估和資金使用評價體係等多個方面進行完善。根據國家發改委《綠色債券發行指引》的規定,應采的取措施具體包括:一是募集資金只能用於支持綠色產業項目,包括節能、污染防治、資源節約與循環利用、清潔交通和清潔能源以及生態保護和適應氣候變化領域。二是為降低發行人成本,允許發行人在資金閒置期間投資於信用高、流動性好的貨幣市場工具及非金融企業發行的綠色債券。三是嚴格信息披露要求。包括在募集說明書中充分披露擬投資的綠色產業項目類別、項目篩選標準、項目決策程序、環境效益目標以及發債資金的使用計劃和管理制度等信息,債券存續期間還要定期公開披露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四是引入獨立的評估或認證機構。第三方的評估認證意見和專項審計報告應及時向市場披露,而培育第三方綠色債券評估機構和綠色評級能力建立至關重要。

在《指引》和《目錄》頒布前,一些中國的先行者實際上已經進行了綠色債券發行探索。例如2015年7月,新疆金風公司成功發行了一單3億美元的三年期綠色債券,認購金額高達14億美元。在人行《指引》出台後,1月27日,浦發銀行(600000)發行境內首單綠色金融債券,實現國內綠色金融債券從制度框架到產品發行的正式落地。

記者:為什麼說綠色債券是綠色城市發展的重要融資工具?

安國俊:今年年初,國務院發布的《關於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若干意見》中,明確提出加快推進綠色城市的意見。

新型城鎮化的重點發展方向是“智能、綠色和低碳”,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以及各自貿區的發展都需要進行環保投資,水污染、土壤污染、空氣霧霾等的治理都需要來自於政府、市場、企業以及國際力量的共同推動。支持城市綠色轉型的資金主要來自政府支出、金融機構融資以及私營部門投資;金融工具主要包括綠色信貸、綠色基金、綠色債券等。從綠色債券發行主體而言,又可以分為綠色市政債、綠色金融債、綠色企業債等不同品種。綠色債券可以較低的融資成本為綠色信貸和綠色投資提供資金來源,並減少期限錯配的風險。從國際經驗來看,市政債的發行可以很好地解決地方政府城鎮化環保產業投融資的問題。美國很大一部分市政債券用於環境工程和能源建設,而日本和英國的污水處理項目融資來源很多都是來自市政債。

金融危機之後,美國市政綠色債券市場持續升溫,並且發行了第一隻綠色擔保債券。作為全球綠色城市債券聯盟的一員,瑞典的哥德堡於2013年9月發行了市政綠色債券。募集資金指定用於環保項目,包括公共交通、水資源管理、能源和廢物管理項目。通過制定公佈綠色債券框架協議,包括債券發行期、投資者範圍、資金使用投向等信息,確保投資項目相關信息公開透明。

綠色債券作為城鎮化融資的重要工具得到廣泛應用。如美國能源署推行住房清潔能源機制,通過發行綠色債券籌集資金,以推動居民住房及商用住房的綠色化改造。房主僅需支付小額首付,剩餘改造費用可以分期付款方式在10年至20年付清。該債券以被改造的住房為抵押,並將分期付款與財產稅綁定以防範違約風險。

在我國如何建立地方政府市場化的投融資機制,完善發行與定價機制,引導民營資本投資公共服務部門和基礎設施,豐富地方政府債券市場的機構投資者層次,降低財政風險和金融風險,以市政債發展推進綠色城市轉型和新型城鎮化的進程值得我們深入探討。同時,提高相關綠色市政項目的投資效益和跟踪評價水平也是重要的方面。

記者: 對於完善綠色債券市場相關基礎設施,你有什麼建議?

安國俊: 首先,需出台相關政策為綠色債券發行人或投資人提供稅收優惠。同時,建立多層次的綠色債券投資者體系,包括養老金、社保基金、企業年金、社會公益基金、主權財富基金等機構投資者的培育對綠色債券市場的發展至關重要。應積極培育綠色投資者網絡,促進各類投資者參與綠色產業,更好地發揮債券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作用。

我國應設立擔保基金,為綠色市政收益債券和綠色PPP項目債券提供信用擔保,並通過市場化、差別化的擔保政策、補貼政策、稅收優惠政策,完善綠色產業融資的風險與收益分擔機制。

其次,通過制度安排和政策傾斜,充分調動市場主體參與綠色金融債券市場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比如為提高綠色金融債券的吸引力,建立發行核准的綠色通道,明確將符合條件的綠色金融債券納入抵(質)押品範圍。發行者可以通過綠色債券將不同的環保資產組合併吸引機構投資者。

最後,建立綠色債券市場的協調機制防范金融風險。目前我國債券市場中包括國債、地方債、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企業債、公司債等品種,分別由財政部、人民銀行、發改委、證監會監管。其中,非金融企業債務工具又分為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中小企業集合票據以及非公開發行的定向債務融資工具。未來有必要建立綠色債券市場的統籌協調機制,促進綠色債券市場的規範發展和金融風險的防範。市場的發展一定要相關法律制度先行,包括債券發行、交易、信息披露監管、做市商制度、投資者保護等各項製度,為責任投資者創造一個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從而在市場創新的同時有效防范金融風險。

安國俊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員、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委員會副秘書長、中國綠色金融與產業聯盟聯席秘書長、經濟學博士。主要研究方向包括全球金融市場、宏觀經濟與政策、海外投資、地方投融資管理、資本市場、綠色金融、國際投資、資產管理、私募股權投資、區域金融合作、碳金融等。在學術類或經濟類核心期刊報刊發表論文上百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