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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0 | 海外五國工業低碳發展政策大盤點(二)

(四)日本工業低碳發展政策

日本是世界上單位面積海岸線最長的國家之一,日本46%的人口、47%的工業產值、77%的商業銷售額均集中在沿海地帶,因此日本經濟受氣候變化的影響較大。日本較早開展應對氣候變化立法,啟動低碳發展戰略,並取得了顯著效果,當前日本工業低碳發展正在進入快速發展階段。

1.現有工業低碳發展政策

日本現有低碳發展政策主要包括應對氣候變化相關立法、低碳發展戰略、碳排放市場、低碳財政和稅收能、綠色消費和信息公開等六個方面:

(1)應對氣候變化相關立法

1998年10月,日本通過《全球氣候變暖對策推進法》,該法是世界上首部應對氣候變化的法律,反映了日本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態度。此後,日本以《全球氣候變暖對策推進法》為中心,先後修訂了《能源利用合理化法》對工廠、建築、交通等領域的節能和能效工作進行強化。制定《氟利昂回收破壞法》把氟氯烷烴(CFC)、氫氟碳化物(HFCs)、氫氯氟烴(HCFC)等溫室氣體納入法定義務控排範圍。在2002年,日本製定《電力利用新能源特別措施法》促進新能源發電,1997年、1999年、2001年、2002年和2009年先後四次製修訂《促進新能源利用特別措施法》促進企業利用新能源。

(2)低碳發展戰略

圍繞低碳發展,日本相繼提出一系列政策,逐步形成完整體系的低碳發展戰略。2004年日本環境省設立相關研究,針對低碳發展戰略展開重大研究。2006年經濟產業省出台《新能源國家戰略》,提出到2030年能源效率至少提高30%。2007年日本發布《21世紀環境立國戰略》,2008年3月,經濟產業省制定發布《能源技術創新計劃》制定到2050年能源技術創新發展路線圖,6月當時首相福田康夫發表演講《向低碳社會努力》(此即後來的'福田藍圖'),標誌著日本低碳戰略的形成。7月,日本內閣出台《實現低碳社會的行動計劃》,對日本低碳社會發展的具體目標(到2050年日本碳排放在2005年基礎上減少60%-80%)和任務措施進行了闡述,標誌著日本低碳發展戰略的全面展開。

(3)碳排放市場的建立

初期,隨著《京都議定書》達成和確定減排承諾,日本在1997年中期推出《環境自願行動計劃》,該計劃主要針對工業和能源部門排放的二氧化碳,由相關企業做出長期自願承諾,並不受政府強制減排約束。到2008年,日本開始實施試行交易體系(J-VETS),該體系整合《環境自願行動計劃》形成了一個試行的自願排放交易體系。2010年4月,東京都啟動總量限制交易體系,成為日本第一家強制性碳交易市場。東京都市場覆蓋工業和商業部門年耗油量1500KL或以上的企業都納入控排。其中,2010-2014年為第一階段,要求減排6-8%,2015-2019年為第二階段,要求減排15-17%。截止2014年1月,東京碳交易市場對1325個排放設施進行控排,控排企業排放佔東京碳排放總量的20%。

(4)低碳財政和稅收

為保證日本低碳發展戰略的實施,碳減排各項政策的財政預算投入在日本有重要位置。2000年日本政府投入6.22億美元用於新能源技術研發,日本政府的“新陽光計劃”每年投入570億日元用於可再生能源技術研發。日本資源廳節能減排資金佔預算40%以上。此外日本通過補助形式鼓勵企業主動減排,如企業購買現金能源設備,可獲得1/3的補助等。2009年,日本大力推行“綠色稅制”,對購置低排放車時可享受車輛購置稅的減稅,並延長減稅車輛的汽車稅減免年限,延長低排放車燃料供給設備固定資產稅的優惠措施。2007年1月,日本開始對使用化石能源的能源消費大戶徵收碳稅,並對採取措施降低碳排放的高排放用戶可以減稅50%-60%。

(5)綠色消費

在消費領域,日本推行環保積分制度,利用和購買環保產品或服務可獲得積分,這些積分可用於購買各種商品。此外根據空調、電冰箱、電視機、電子計算機等13種工業產品,日本實施節能標識制度,通過節能標識,消費者可以了解產品能源等級等情況。2000年,日本政府制定《綠色採購法》,規定國家機關和地方政府等單位有優先採購環境友好型產品的義務,國家機關要公佈年度綠色採購的實際情況。

(6)信息公開

2008年,日本經濟產業省在2008年實施碳抵消制度和碳會計製度,將企業生產活動中產生的二氧化碳進行核算,統計企業的碳排放量和減排量,並將這些信息進行公開。2009年8月,日本開始實施《日本碳足跡標識制度》,標誌著日本碳足跡制度的正式實施。9月,日本頒布《碳足跡計算結果及表示方法相關驗證規則》對碳足蹟的驗證流程和工作方法進行了規範。

2.工業低碳發展新趨勢

2008年金融危機之後,日本經濟深受影響,尤其2011年的福島地震核事故事件對日本低碳發展造成一定的影響。福島事故發生後,造成日本電力供給緊張,對化石燃料為基礎的廉價電力的需求快速增長,日本出現為確保發電無視碳排放的局面,推動低碳發展的力量在這種情況下被弱化。2013年,日本提出“以2005年為基準,碳減排削減3.8%的新減排目標”,相比原來的低碳發展目標,這一目標反而增加了碳排放,反映了日本的低碳發展政策受阻。

2015年7月,巴黎大會召開之前,日本確定新的減排目標:“到2030年時將溫室氣體的排放量相比2013年削減26%”,這一目標在此顯示了日本積極推動低碳發展的政策,也表明了日本低碳發展政策已經初步消除了2011年福島事故的消極影響。日本2030年新碳排放目標,對未來節能工作給予很大期望,長期以來,日本的能源消費增增速和GDP增長增速一直保持在1.0的水平,新減排方案,體現了日本政府對未來進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信心。這主要來自於近年來日本在新能源技術方面的進步,以及對未來經濟增長形勢的判斷。

3.日本工業低碳發展政策借鑒

日本工業低碳發展政策體係為我國推進工業低碳發展提供瞭如下借鑒:一是低碳發展通過立法成為國家共識,這有利於從法律上保障工業低碳發展政策的順利推進。而且日本相關立法是圍繞應對氣候變化立法形成的一個相對完善的法律體系。二是日本工業低碳發展是多方面政策協同推進發展,包括低碳發展戰略、財政預算制度、稅收政策、消費政策、信息公開政策,甚至包括公共教育等多個方面的政策共同形成低碳發展的良好環境。三是日本工業低碳發展不僅強調企業減少碳排放,還通過綠色消費,通過綠色環保積分、能效標識、碳足跡、碳稅、信息公開等多方面措施引導消費者消費低碳產品,這有利於日本的工業產品生產企業和消費者共同形成低碳產業。

(五)韓國工業低碳發展政策

韓國經濟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快速發展,經過30多年的努力,實現了年均增速8%的高速增長,到1996年韓國人均國民收入超過10000美元,成為經合組織第29個成員國。經濟的快速增長,讓韓國成為經合組織國家中碳排放增速最快的國家。為增強韓國的低碳競爭力,進入21世紀之後,韓國開始改變過去粗放式增長方式,積極推動工業綠色低碳發展。

1.現有工業低碳發展政策

韓國的工業低碳發展政策,主要體現在相關戰略、立法、低碳技術研發、碳交易市場、低碳金融等方面。

(1)低碳發展戰略

2008年9月,韓國政府出台了《低碳綠色增長戰略》,把低碳綠色增長作為國家戰略,提出要以綠色技術和清潔能源的增長作為未來經濟增長的新動力,改革國家發展的傳統模式,該戰略為韓國經濟未來發展提供了明確的方向,提出2013年,韓國主要產品的綠色產品輸出比重達到15%,綠色技術產品市場的佔有率達到8%,可再生能源普及率達到3.8%。2009年,韓國成立“綠色成長委員會”,開始製定《綠色成長國家戰略(2009-2050)》的長期計劃和《綠色成長5年計劃(2009-2013)》的中期計劃。

(2)低碳發展立法

2010年1月,韓國政府制定了《低碳綠色增長基本法》,提出到2020年,把溫室氣體的排放量減少到通常情況的30%。該法主要內容包括制定綠色發展國家戰略、發展綠色產業,應對氣候變化,發展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實施低碳發展的目標管理等內容,為韓國成為國際社會上的主要綠色國家奠定了基礎,也為韓國後續多方面低碳綠色發展提供了法律依據。

(3)低碳技術研發

2010年5月了,韓國製定綠色研發計劃和綠色信息技術戰略。韓國的低碳技術研發政策把綠色技術和綠色產業發展作為未來經濟發展的增長新動力,通過加強綠色技術的研發投入,重點培育LED、太陽能電池、混合動力汽車等低碳技術產品,綠色研發技術推動了韓國綠色低碳技術的發展,研發支出佔比從2006年的3.23%快速增長到2012年的5%。韓國的低碳技術研發,還注重對傳統產業的低碳綠色改造,如發展資源循環型綠色產業等。

(4)碳排放交易市場

2009年韓國製定溫室氣體減排目標之後,2010年韓國開始在首爾、釜山等15個城市和23個企業,通過自願減排方式,進行碳交易市場試點工作。2015年1月,韓國碳交易市場正式開市,它是亞洲地區第一個國家級碳交易市場,對鋼鐵、水泥、石化、精煉、能源、建築、廢物垃圾和航空等23個行業部門,年排放達到12.5萬噸二氧化碳或年排放達到2.5萬噸二氧化碳的裝置開始進行強制減排。韓國碳排放限額的發放分三個階段,其中2015年發放限額5.73億噸,2016年5.62億噸,2017年5.51億噸。

(5)低碳金融體系建設

2009年,為了促進中小企業的綠色低碳發展,韓國政府為中小企業設立低碳綠色專用基金,支持中小企業的綠色低碳項目,並為其提稅收優惠。此外設立中小企業扶持基金,推動中小企業的研發和產業化。為了引導民間資本投資綠色低碳產業,韓國政府對綠色低碳存款免征利息所得稅。此外韓國政府加大節能領域企業融資支持力度,並把綠色增長基金制度化。

(6)實施綠色IT計劃

韓國成立以企業為主導的綠色事業IT協會,實施“IT部門綠化”和“IT綠色化”。具體包括到2020年通信計劃使用率從現在的2.4%增加到30%,提出使用系能源汽車和自行車,形成使用數字化教育,推動發展IPTV,將IT技術應用到遠程醫療系統、家庭電力網絡、環境監控、智能交通、工業生產等領域。

2.韓國未來低碳發展趨勢

韓國積極推動低碳發展,為推動其工業低碳轉型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韓國低碳綠色增長戰略的進一步實施,面臨著新的問題和挑戰,韓國低碳綠色戰略的進一步實施有待這些問題的解決。一是韓國的電力價格問題,韓國電力由國有企業通過虧損經營維持低電價,但隨著能源價格攀升,韓國電力公司一直要求提高電價,如果提高電價將對韓國低碳戰略的實施造成衝擊。二是韓國的綠色低碳企業,總體看主要是輕資產的非實體經濟和中小企業,從長期看,因為資產估值的不確定性,這些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始終存在。三是碳排放交易市場,韓國碳交易市場的運行,在鋼鐵等23個行業部門對碳排放較高的企業進行強制控排,這在短期內增加了這些企業的運營成本。

3.韓國工業低碳發展政策的借鑒

韓國工業低碳發展政策在兩個方面值得我國借鑒,一是詳細全面的國家綠色低碳發展戰略,韓國政府制定的綠色低碳發展戰略,為韓國整體經濟的轉型發展提供了清晰的路線圖。二是韓國在綠色低碳發展中對中小企業的支持,中小企業在推進綠色低碳轉型發展方面,具備技術創新活躍的優勢,扶持中小企業綠色低碳發展,有利於推進綠色低碳技術的產業化。

(六)主要國家工業低碳發展政策綜合分析

一是工業發展階段是影響工業低碳發展政策的重要因素。通過對工業低碳發展基本概念、基本模式和基本理論的分析,並通過分析和比較歐盟、英國、美國、日本、韓國五個主要國家的工業低碳發展政策。可以發現工業低碳發展政策同工業發展階段存在緊密的關係。工業發展階段越發達,工業低碳發展的政策越完善。

二是國內政治結構也對工業低碳發展政策產生影響。以英國和美國為例,從經濟發展階段看,兩者都屬於發達國家,而且服務業佔比較大,工業碳排放不佔全國碳排放的主體地位。兩個國家都處於工業化完成階段。但相比英國,煤炭在美國能源結構中的位置佔有更加重要的地位,與經濟結構相對應的美國政治結構,始終影響美國氣候政策的頒布。在這種情況下,美國在發展低碳經濟方面遠沒有英國更加輕裝簡行。

三是工業低碳發展政策越完善越有利於工業低碳發展。相比較,歐盟和英國在工業低碳發展政策方面具有更大的優勢,同時他們的工業低碳發展水平也相對比較高。但政策僅是推動工業低碳發展的一個因素,實現工業低碳發展還要考慮發展階段、產業結構、技術水平、公眾認識等因素。

來源:賽迪智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