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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 歐盟更新CBAM FAQ:哪些關鍵變化?

近日,歐盟委員會更新了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FAQ(常見問題)文件。雖然此次並非修改CBAM法規本身,但從內容來看,歐盟正透過FAQ進一步明確2026年正式實施階段的具體執行細節,為全面進入收費階段做最後準備。

相較於政策原則討論,這次FAQ最大的意義在於回答了企業最關心的問題:

誰需要納入CBAM?什麼時候開始承擔成本?如何申報?如果沒有真實排放數據怎麼辦?

這些問題的答案,正逐漸勾勒出2026年後全球貿易的新規則。

一、50噸門檻正式明確

此次FAQ更新中,歐盟再次確認:

2026年開始,對於鋼鐵、鋁、水泥和化肥等CBAM覆蓋產品,將適用每年50噸的統一進口門檻。超過門檻的企業需要履行CBAM義務;低於門檻則可獲得豁免。

不過,氫氣和電力被排除在豁免範圍之外。

無論進口規模大小,均需納入CBAM管理。

這項規則來自歐盟2025年通過的CBAM Simplification Package(簡化方案)。

歐盟給出的理由很直接:

大量中小進口商雖然數量龐大,但對應排放量極低。透過設定50噸門檻,可以大幅減少企業和監管機構的行政負擔,同時保留絕大部分減排效果。

根據歐盟測算:

90%—91%的進口商將因此被排除在CBAM義務之外,但仍能涵蓋99%的相關嵌入排放。

這說明歐盟並沒有弱化CBAM,而是在提高監管效率。

二、「授權CBAM申報人」成為新的准入條件

FAQ中另一個被一再強調的內容是:

自2026年1月1日起,只有獲得「Authorized CBAM Declarant(授權CBAM申報人)」資格的企業,才能進口受CBAM監管的商品。

這意味著CBAM的邏輯已經改變。

過去企業進口後再進行碳排放申報;

未來則變成:

先取得授權資格,再進行進口。

歐盟實際上正在把CBAM從一個排放報告製度,逐漸升級為市場准入制度。

對於預計超過50噸門檻的企業,歐盟要求盡快提交授權申請。

同時,為避免供應鏈中斷,歐盟也設立了過渡安排:

如果企業在2026年3月31日前提交授權申請,即使核准尚未完成,也可以繼續進口相關商品。

根據歐盟委員會數據,截至20261月,已有超過4,100家企業取得授權CBAM申報人資格。

三、2027年開始真正支付碳成本

FAQ再次明確了CBAM收費時間表。

2026年是首個正式報告年度。

企業需要記錄全年進口產品對應的嵌入排放量。

從2027年2月開始,歐盟成員國將正式出售CBAM證書。

隨後企業需提交年度申報,並交回對應數量的CBAM證書。

首個年度申報截止日期為:

2027930日。

此外,2027年開始,企業也必須持續持有一定比例的CBAM證書。

最新簡化方案已經將此要求從原來的80%下調至50%

這顯示歐盟希望降低企業流動性壓力,但並未改變CBAM收費機製本身。

四、預設值仍可使用,但成本會更高

這次FAQ最值得關注的變化之一,是歐盟對於預設排放值(Default Values)的態度明顯改變。

過去許多企業認為:

如果無法取得供應鏈真實排放數據,可以直接採用歐盟提供的預設值進行申報。

但歐盟最新文件明確指出:

預設值將附帶額外加價(Markup),不應被視為中性的替代方案。

換句話說:

如果企業拿不出真實排放數據,

歐盟會以更保守、更高排放的方式計算碳成本,並承認這是帶了額外不合理加價的。

這背後釋放出的訊號非常明確:

歐盟希望企業逐步放棄預設值,轉向真實會計。

因此未來企業之間競爭的不只是產品成本,

而是獲取真實排放數據的能力。

五、經過核查的排放數據成為核心

更新後的FAQ多次強調:

企業應盡可能使用經過核查(Verified)的實際排放資料。

這意味著未來歐盟關注的不只是產品本身。

更重要的是:

  • 產品在哪裡生產;
  • 使用什麼能源生產;
  • 排放是多少;
  • 數據是否可信;
  • 是否經過第三方核證。

因此工廠級排放數據、MRV系統(監測-報告-核證)以及供應鏈可追溯能力的重要性正在快速上升。

FAQ同時再次強調:

即使排放數據由供應商提供,

最終法律責任仍由授權CBAM申報人承擔。

這意味著未來歐洲進口商很可能會對供應商提出更嚴格的資料揭露要求。

來源:碳減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