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ng)
近日,國際碳行動夥伴組織(ICAP)發布最新專題簡報,系統整理了全球主要排放交易體系(ETS)在納入二氧化碳移除(CDR)的最新進展。這份報告顯示,CDR正從自願市場逐步邁向合規市場,成為各國ETS 規劃的關鍵組成部分,但不同體系的設計模式仍有顯著差異。
全球ETS首次出現系統性CDR政策對齊趨勢
近期,包括歐盟ETS和英國ETS在內的多個主要碳市場正在討論如何將碳移除技術納入合規體系中。 ICAP報告指出,各國希望透過引進CDR,使其能夠發揮三類功能:
(1)為企業提供更靈活的減排手段、降低合規成本;
(2)為難以減排的行業提供「緩衝空間」;
(3)為CDR技術部署創造經濟誘因。
然而,報告同時強調,CDR的引入也可能削弱ETS的環境完整性,特別是在「反轉風險」「量化不確定性」等問題未充分解決的前提下。
自然類CDR仍為主流,工程類CDR僅英國推進
報告顯示,目前全球所有實際進入合規ETS的碳移除項目均為自然類碳匯,包括造林、再造林、改良森林管理、濕地和藍碳等。澳洲、中國、韓國、加拿大、紐西蘭和魁北克均已接受此類專案的減排單位。
相較之下,工程類CDR(BECCS、DACCS等)目前僅在英國獲得明確政策時間表。英國政府確認,從2029年開始將工程類移除納入UK ETS,並設定儲存200年的嚴格永久性要求,成為全球工程類CDR 納入ETS 的政策先驅。
各國ETS納入機制差異巨大
在全球主要排放交易體系(ETS)中,碳移除(CDR)的納入方式呈現明顯的「兩極化」趨勢:部分國家選擇完全開放,允許企業在合規中無限量使用CDR,典型代表是澳大利亞與新西蘭;而另一批市場則採取嚴格配額控制,例如加州、中國、韓國和魁北克通常僅允許4–10%的履約比例。更為特殊的是加拿大聯邦OBPS,其CDR使用比例上限高達75%,在全球屬於最寬鬆的製度設計。英國則另闢路徑,計劃透過對「供應總量」的控制來管理進入ETS的移除單位,而非直接規定企業端的使用比例。
同樣具有強烈對比的還有CDR在ETS內部的生成方式。紐西蘭是全球唯一將林業活動直接納入ETS體系的國家,林地吸碳可直接產生ETS可交易的配額(NZUs),實現移除量與ETS主體市場的完全融合。而除紐西蘭以外的所有ETS,包括歐盟、中國、加州、魁北克等,均採取「體系外生成、體系內使用」的結構,即CDR透過獨立核證機制產生,如澳洲的ACCU、中國的CCER、加州/魁北克的CARB offset,之後再根據限額進入ETS用作抵銷。這種分離式系統在一定程度上有助於維持ETS碳價的獨立性,但也意味著對供應品質、永久性和監管一致性的要求更高。
整體來看,不同ETS在CDR的限額設計與市場整合方式上差異巨大,反映出各國在氣候策略、產業結構、技術成熟度與政策風險偏好方面的深層差異,也預示著未來「移除類減排」在全球碳市場中的製度競爭將進一步加劇。
永久性與反轉責任:全球最不一致的領域
ICAP指出,各國在管理「反轉風險」時採用的工具幾乎沒有共識。主要機制包括:
- 供應方責任(Australia、Canada、NZ、UK)
- Buffer Pool(California、Korea、UK)
- 折扣發放(China、Australia)
- 100–200年儲存期(California、Canada、UK)
- 20–40年儲存期(中國)
這顯示目前CDR納入ETS的治理體系仍高度碎片化。
英國:工程CDR進入ETS的製度模板
報告指出,英國計劃於2029年正式將工程類碳移除(BECCS與DACCS)納入UK ETS,這不僅是全球首個明確落地的工程化CDR合規市場路線圖,也為其他國家提供了可複製的製度模板。英國方案的核心在於以「高完整性」為前提進行系統設計:採用供應方責任與緩衝池結合的反轉管理機制,要求碳移除成果必須實現至少200年的長期儲存,並透過對進入市場的移除單位實施供應端總量控制,而非簡單限定企業端使用比例。這樣的結構既保證了環境可信度,也避免對現有ETS供需結構造成劇烈衝擊,因而被視為未來EU ETS、韓國ETS等主要碳市場在引入工程類CDR時最可能參考的製度路徑。
來源:碳減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