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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5 | CCER復出:中國碳市場的2022懸念

江蘇淮安一個發電廠的俯視圖。圖片來源: Dongxu Fang / Alamy

碳信用市場將如何重啟,已經成為當下中國碳市場最受矚目的問題。

被簡稱為“CCER”的中國核證自願減排量,是中國版的碳信用(carbon credit)。作為碳市場在碳排放配額之外的另一個交易標的,CCER對碳市場和碳價格的影響毋庸置疑。自去年7月16日全國碳市場開市以來,排放權的交易已經完成了首個履約週期。而市場各方對CCER的重啟正怀揣強烈期待。等待“另一隻靴子”落地的心情,已經在市場中瀰漫了將近11個月。

“出口轉內銷”的碳信用

在“雙碳”目標的大語境下,很多中國人從去年開始關注碳交易市場,希望抓住未來40年的全新財富機遇。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儘管全國統一的碳市場是新生事物,但碳市場在中國已經有超過十年的歷史。早在2012年中國就開始簽發CCER這種碳信用,直到2017年它的閘門被突然關閉。

通俗地說,CCER是《京都議定書》下清潔發展機制(CDM)的交易標的——“核證自願減排量”(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簡稱“CER”)的中國版,是一種“碳信用”。典型的碳交易市場,由碳排放配額和碳信用兩類交易標的構成。排放配額是特定排放主體獲得的溫室氣體排放“指標”,而碳信用是各類經濟主體所能實現的減排效益。具有減排效益的經濟活動,可以通過交易碳信用對應的碳資產在市場上取得收益,因此這是碳定價的重要支點。

《京都議定書》確立了三種最早的國際碳交易機制——聯合履約機制(JI)、排放貿易機制(ET)和清潔發展機制(CDM)。繼CDM之後,國際上又出現了多種並行的碳信用標準體系,如VCS標準(Voluntary Carbon Standard)、GS黃金標準(Gold Standard)等,各自對應不同的交易體系。它們在全球範圍開展積極競爭。中國的北京環境交易所曾經在2009年哥本哈根氣候大會上提出“熊貓標準”(Panda Standard)——這個名字本身,就帶著強烈的國際名片色彩。

參與CDM是中國人參與碳交易的最初體驗。它的本質可以理解為發展中國家在國際公約的共識框架下,向發達國家“賣碳(減排量)”。中國第一個CDM項目是位於內蒙古的輝騰錫勒風電場,註冊於2005年6月。在2017年6月北京上莊燃氣熱電公司的區域能源中心項目完成註冊後,中國迄今未再有CDM項目註冊。

中國CDM項目的開發與交易在2007-2009年達到頂峰,價格最高時達到過30歐元/噸。相比之下,後來中國的區域試點碳市場大部分的成交均價在20元人民幣上下,而去年啟動的全國性碳市場的碳價較長時間保持在50元人民幣左右。優厚的價格刺激了CDM項目交易的繁榮,12年間共1478個中國項目得到簽發,累計開發9億噸碳資產,交易額數百億美元。按照世界銀行的統計,2002年至2020年末,全球碳信用註冊項目共18000多個,覆蓋約43億噸二氧化碳。其中一半左右由CDM簽發,另一半來自其餘的國際標準體系。

CDM逐漸退潮的一個重要的背景是,2009年中國首次宣示了自己的氣候行動目標,這要求形成國內的減排機制。在這個背景下,中國的碳信用也開啟了國內市場時代。2012 年,國家發改委頒布的《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及《溫室氣體自願減排項目審定與核證指南》,為CCER 交易市場搭建起了整體框架。

碳市場缺失的一塊拼圖

2013年,中國雷厲風行地啟動了7個區域性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試點,各地開始積極實踐探索。由於CCER可以抵消部分排放配額,又可以直接在碳市場交易,於是擁有新能源業務的集團企業,紛紛成立碳資產管理公司,圍繞減排量項目的行業創新思維也層出不窮。比如“漁業碳匯”概念一經提出,多個試點項目很快上馬。

經過幾年的嘗試,區域碳市場成交均價有的在40元以上,有的低至10元以下,大部分在20元上下,而CCER價格與配額價格關聯。彼此不相連通的區域碳市場,無法充分發揮價格發現的功能,導致碳價長期低迷。同時,隨著CCER項目越積越多,項目開發也開始呈現出低價競爭的不健康局面。2017年3月14日,對CCER從業人員來說是個斷崖式的日子。國家發改委這天發佈公告,表示由於“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量小、個別項目不夠規範等問題”,為了完善和規範相關交易,暫停新CCER的申請受理,但已備案的CCER項目仍然可以交易。

根據路孚特碳研究數據,從2012年CCER交易開啟,至2017年暫停新項目受理,國家發改委共簽發了約800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CCER,但是五年來僅消化掉約3200萬噸,在低迷不振的碳價下,行業對碳市場的熱情逐漸消退,碳資產供大於求的局面日漸累積。中國政策層深刻體會到了碳市場運作的複雜性和供需平衡的重要性。

但從碳市場的完整性來說,CCER是不可或缺的交易標的。相比只有控排企業獲得的碳排放權配額的交易,惟有主動減排效益也進入市場並獲取收益,才能讓控排企業之外的更多市場主體有動力積極實踐各類減排項目,碳資產運營也才能充分激勵減排,助推“雙碳”目標實現。因此,CCER何時重啟、如何重啟的動向,尤其引人關注。

有備而來

2018年,應對氣候變化職能從國家發改委轉隸到生態環境部。今年2月,生態環境部將以“部市聯建”的形式支持北京市承建全國CCER交易中心的消息見諸報端。CCER交易系統開發工作已近完成、上半年有望啟動的消息,在坊間盛傳。2021年全國碳市場雖然總體配額寬鬆,但市場對CCER的期待還是日漸飢渴。到2022年初,CCER項目的價格在45元每噸,但其中現貨項目卻非常稀缺,洽談中的項目則已指向CCER重啟後一年的期貨。這體現出市場對CCER的需求旺盛,但供不應求。

按照現行規則,存量CCER可用於抵銷最高5%的應清繳配額,而首個履約週期的控排企業核銷,一舉就消化了3300萬噸存量CCER,超過了2012-2017年的總和。根據上述路孚特模型的估算,2017年暫停新項目受理時,市場的存量CCER為4000萬噸左右,目前已得到顯著消化。

在全國碳市場啟動以來的近11個月裡,中國碳市場的決策層牢牢記取著CCER供大於求的教訓,做出了不同角度的提前調試。

從全球範圍來看,碳信用簽發的主要項目類型有:林業、農業、碳捕集與封存、能源效率、燃料轉型、逸散排放、工業氣體、製造業、可再生能源、交通運輸等。其中以林業項目最為典型。2015年到2020年間,全球累計簽發的林業碳信用佔總量的42%。

2021年9月,中辦、國辦出台的《關於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的意見》劃出了未來政策支持的三大CCER核心項目類型——林業、可再生能源,和甲烷利用。這在紛繁的碳減排項目類型中畫了一個圈。文件出台半年來,這個“圈”已經深刻影響著中國CCER的市場預期和碳基金的投資走向。它代表決策層希望引導高質量的CCER,避免閘門一開再度供需失衡。同時它們也是中國“雙碳”目標路線圖上的優先關切——可再生能源是新型電力系統的基礎,林業是最典型的陸地碳匯項目,並且密切關係到中國一直堅持的森林蓄積量目標,而甲烷利用涉及到中國廣大的農牧業基底、並且直指天然氣行業的清潔發展。

除此之外,CCER作為一種多功能的金融資產的屬性也在得到加強。2021年7月22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金融行業標準《環境權益融資工具》(JR/T 0228-2021)開始實施。包括CCER在內的環境權益資產在金融市場上的操作被納入標準化軌道。今年4月12日,中國證監會發布了行業標準《碳金融產品》(JR/T 0244-2022),明確了典型碳金融產品的實施流程。相比碳配額,碳信用所具有的金融屬性更強、能夠支持更多金融衍生品的開發和流通。如果碳金融市場更活躍、產品更豐富,將有利於把更多資金被引入碳排放投資,也會對碳排放權的一級市場產生正反饋。緊鑼密鼓出台標準,是金融行業在為CCER“復出”加緊做準備。

重啟的考題

從以上這些方面來看,似乎萬事俱備。但還有一些挑戰比五年前更艱鉅。

首先,是CCER的重頭項目——可再生能源的處境已大不相同。現行CCER方法學包括減排額外性論證的要求,也就是需要確認項目的基準情景難以商業化或獲得足夠的投資收益,因而需要通過銷售CCER幫助其具備商業可行性。但是,2021年中國可再生能源從補貼時代進入平價上網時代,意味著在很大程度上,行業自身已經能夠保證其收益率。項目減排的額外性因此具有了較大的不確定性。於是,常規可再生能源項目不再是板上釘釘的CCER來源,大量擬建可再生能源項目能夠供給的CCER體量,由此也變得不確定起來。在未來項目類型限定在林業、可再生能源和甲烷利用三類的情況下,後續碳排放權市場容量進一步擴大後,是否會出現CCER的短缺,造成新的供需失衡?

好在,今年2月上海市調低了外購電力和熱力的排放因子默認值;3月,生態環境部調低了全國電網排放因子數值。這種下調體現了能源體系碳排放總體下降的趨勢。未來如果能形成對此類排放因子進行動態修正的機制,那麼對CCER的需求也將維持合理的水平,對於供需失衡的隱憂,可得到緩解。

其次是碳排放數據的質量。2021年內蒙古生態環境廳點名通報了一例碳排放數據的典型問題案例。2022年初,生態環境部又點名通報了四例。對於主要執行碳排放盤查、編制碳排放核查報告的第三方服務市場來說,這樣的點名通報力度是比較罕見的。部分企業為了鞏固業務,不惜為客戶編造出有利的數據。這種現象與碳排放核算諮詢服務的嚴酷價格競爭相互伴生。生態環境部為此專門發文要求清查,並直接開展了針對電力行業的碳排放報告質量核查監督和幫扶專項行動,各工作組在位於10個重點城市的264家控排電力企業開展現場工作十天以上。由中央部委一桿子直插企業,數據質量問題的嚴重程度,由此可見一斑。

2022年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提到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第二個履約週期的兩個重點之一就是健全數據質量管理長效機制。碳排放報告的質量監督幫扶,將持續開展下去。全面查驗過往兩年數據的清理工作正在進行中。

雖然目前直接暴露的數據質量問題,主要存在於排放核算,但發改委2017年所稱的“個別項目不夠規範”問題,其造假機理同樣與此相關。數據體系的整肅,對未來CCER的項目質量管理同樣具有正面意義。

除了以上兩點,打通綠色電力和碳排放的價格機制,讓兩者納入一個統一的成本體系,是不少能源企業的強烈呼聲。電和碳兩種原本緊密相關的市場要素,實踐中卻構成二重價格機制,在不同的市場上交易,並且價格彼此割裂。在有些行業的碳減排核算指南中,並不從企業外購電力數量中減除來自可再生能源的綠色電力。於是控排企業如果購買綠色電力,就相當於支付了額外成本,這必然非常阻礙企業參與的積極性。社會和經濟體要為兩個市場的分割運轉進行製度安排,也是一筆高昂的成本。

越來越多的跡象表明,CCER的靴子就快要落地了。在此前近11個月的等待中,對於未來CCER項目池的邊界、形狀,政策層一方面表現出充分的謹慎,一方面也形成了明確的引導。市場積極回應和捕捉著政策信號,圍繞CCER的投融資活動已經在躍躍欲試甚至積極搶灘。雖然CCER簽發的重啟至今沒有明確的時間表,但其規則和價格已經被相關部門和市場玩家們勾勒出了基本輪廓。

時至今日,曾經淤積的CCER供給已經得到了顯著消化,碳排放配額的發放已經積累了一個履約週期的經驗,關於數據質量問題的雷霆之威已經宣示。CCER在全國統一碳市場時代即將面臨新的挑戰,但無論如何,它的歸來都呼之欲出。

人們心照不宣、做好了準備,只待靴子落地的那一刻。

來源:易碳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