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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7 | COP26峰會達成協議,發布《格拉斯哥氣候公約》聯合公報

為期兩週的聯合國第26屆氣候大會(COP26峰會)11月13日晚上落幕,近200個國家達成一份名為《格拉斯哥氣候公約》的聯合公報。締約方也批准了建立全球碳市場框架的規則。據新加坡《聯合早報》14日報導,原定12日閉幕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在超時一天后達成最終協議。大會主席夏爾馬在英國時間13日晚7時50分左右(北京時間14日凌晨3時50分)敲下槌子,宣布締約方已通過這份旨在將全球變暖控制在1.5攝氏度以內、實現世界免遭災難性氣候變化的協議。

據聯合國新聞網站報導,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認為,該文件反映了當今世界的利益、矛盾和政治意願。

古特雷斯說,現在是進入“緊急模式”、結束化石燃料補貼、逐步淘汰煤炭、為碳定價、保護弱勢社區、並兌現1000億美元的氣候融資承諾的時候了。“我們在這次會議上沒有實現這些目標。但我們為今後取得進展奠定了一些基礎。”他說。

另外,締約國也在本屆氣候大會上批准了一項有關《巴黎協定》中全球碳市場實施細則的內容。該條文涉及締約國如何利用國際碳交易市場來減少各國碳排放,是國際協定中最複雜最難理解的概念之一。

據彭博社報導,根據最新協議,國家之間的碳交易有了新的規則,一個國家的政府可通過資助另一個國家的溫室氣體減排項目來實現其排放目標。官員們預計這些規則將為國際碳交易市場奠定基礎。

《聯合早報》指出,專家對大會達成的協議表示謹慎樂觀,認為這些措施將維持《巴黎協定》的目標,即“致力於實現將全球平均氣溫上升幅度控制在低於工業化水平前2攝氏度的水平,並努力將其控制在1.5攝氏度的水平”。但是,環保人士也批評發達國家缺乏對發展中國家在資金上的承諾,並指責它們在幫助發展中國家脫碳和應對更多極端天氣事件的力度不足。

據新華社報導,作為世界上最大發展中國家,中國強化自主貢獻目標,加快構建碳達峰、碳中和“1+N”政策體系,積極探索低碳發展新模式,為推動全球氣候治理、應對氣候變化作出了實實在在的貢獻,展現大國擔當。中國氣候變化事務特使解振華指出,在碳達峰時,發達國家人均排放比中國高得多,“我們既要壓低峰值、又要縮短這個時間,這也是中國為應對氣候變化做的努力。”雨林國家聯盟聯合創始人費德麗卡·比塔認為,“與一些西方國家不同,中國對其承諾的落實始終如一”。

來源: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