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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4 | 信託公司探索“碳信託”

近日,中航信託聯合廣州綠色金融研究院主辦“綠色金融發展論壇暨ESG前沿研究”,發布了《2019中航信託碳金融產品創新研究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報告》顯示,當前部分信託公司已對碳信託業務進行了探索。專業人士認為,信託公司在碳金融領域開展業務創新和服務創新有利於豐富碳市場的金融服務供給,促進我國碳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對信託行業深化轉型也是一個重要機遇。

 

什麼是碳信託?

 

《報告》認為,碳信託作為綠色信託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指信託公司通過開展碳金融相關的信託業務,服務於限制溫室氣體排放等技術和項目的直接投融資、碳權交易和銀行貸款等金融活動。

 

相較於綠色信託,碳信託在投向上更加精準化,主要投向與碳資產相關的碳減排細分領域,更有利於提升碳資產管理在項目企業管理中的地位,提升企業的低碳競爭力,推動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中航信託首席研究員袁田博士在解讀《報告》時指出,信託公司在碳金融領域開展業務創新和服務創新有利於豐富碳市場的金融服務供給,發揮信託制度的資產隔離和賬戶管理優勢,通過引入社會資本促進碳資產交易活躍度和多方主體的參與度,促進我國碳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對信託行業深化轉型也是重要機遇。

 

信託公司能做什麼?

《報告》認為,信託公司在開展碳信託業務時可以考慮從三個方向探索:

 

一,提供碳信託賬戶託管服務。信託公司可以從賬戶管理服務等角度發揮其信託制度優勢,積極參與碳信託賬戶託管業務,為投資者和項目公司提供金融服務。一方面,信託公司可以為減排企業提供碳配額託管服務,並約定託管目標。對碳排放配額的委託方而言,可以有效盤活碳資產,提高配額管理水平,獲得額外收益;對於碳排放配額的託管方而言,可以通過較低成本獲得碳資產,有利於其開展碳資產運作,實現交易獲利。另一方面,信託公司可以與碳排放權交易所合作,為投資者在交易平台設立個人信託賬戶,提供多元的投資品種和投資渠道,信託公司通過收取佣金的方式獲取收益。

 

二,引導社會資金參與碳資產交易,即信託公司可以通過發起信託計劃募集社會資金,廣泛參與碳交易市場的各個環節,不斷開發新的金融產品和服務。一方面可以幫助企業開發管理碳資產,實現碳資產的保值增值,進而減少碳資產流失等帶來的風險與損失,實現經濟利益和社會利益的共贏。另一方面,可以為合格投資者參與碳交易提供多元的投融資產品,分享碳交易帶來的投資獲利機會。

 

三,為控排企業提供多元金融整合服務。據悉,當前我國批准的清潔發展機制(CDM)項目大多分佈在水電、風電、生物質發電、發電能效等行業領域,部分CDM項目週期很長,前期資金投入壓力巨大,出於防範風險的考慮,商業銀行往往難以做到大規模的資金投入。但信託公司卻可以靈活選擇多種資金運用方式,包括股權投資、信貸支持、與政府合作成立PPP環保產業基金等,有效為此類CDM項目提供資金支持。

 

信託公司開展的探索

 

據悉,從2013年碳交易試點啟動至今,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湖北5個試點市場已推出了近20種碳資產管理相關的業務。不少信託公司也積極創新,推出了創新產品。

 

例如,2018年,中航信託發起設立“中航信託·航盈碳資產投資基金集合資金信託計劃”,通過有限合夥參與國內碳配額購買及回購業務,盤活控排企業的碳配額資產,增強碳資產流動性。

 

此外,中建投信託於2015年設立了中建投信託·湧泉1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用來設立有限合夥企業,在中國碳交易試點市場開展碳交易,主要通過配額和國家核證減排量之間的價差獲取收益。

 

投資者教育必不可少

 

就目前的業務實踐而言,我國碳信託的發展仍處於起步階段。由於缺乏廣泛的宣傳普及和相關引導,很多投資者認為綠色項目主要是為了承擔社會責任而缺乏可持續的盈利模式,並未充分意識到綠色投資的長遠價值,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碳信託產品的發行和推廣。

 

為此,《報告》認為,信託公司應加強對投資者的綠色信託教育與引導,幫助投資者樹立正確科學的綠色投資價值觀,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協同共贏。

 

有分析指出,越來越多的信託公司開始發力綠色信託,並嘗試運用投貸聯動、​​基金化等不同的金融工具,推動綠色環保產業的發展。碳信託作為創新型綠色信託業務,有望為我國碳市場建設及碳資產交易機製完善貢獻力量,助力我國早日實現碳中和的目標。

來源:中國銀行保險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