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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6 | 歐盟出台可持續金融分類方案,帶動綠色金融主流化

今年6月,歐盟委員會技術專家組(TEG)連續發布了《歐盟可持續金融分類方案》(EU Taxonomy)、《歐盟綠色債券標準》(EU Green Bond Standard)以及《自願性低碳基準》(Voluntary low-carbon benchmarks)三份報告,為應對氣候變化,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邁出重要一步。

 

《歐盟可持續金融分類方案》旨在為政策制定者、行業和投資者提供實用性工具,明確哪些經濟活動具有環境可持續性,幫助資本市場識別有利於實現環境政策目標的投資機會。上述報告是《歐盟可持續金融行動方案》的重要組成部分,將會成為歐洲金融領域新監管框架的製定基準。

 

歐盟委員會同期也發布了《氣候基準及環境、社會和治理(ESG)披露》中期報告。這份報告整合了二十國集團(G20) 金融穩定委員會制定的氣候相關金融披露工作組(TCFD)的建議,將為大約6,000家歐洲上市公司、銀行和保險公司提供指導,以確保私人資本在促進氣候適應型經濟轉型和彌補資金缺口方面發揮關鍵作用。

 

2016年12月,歐盟成立可持續金融高級別專家組,於2017年7月發布中期報告,並在2018年1月發布開創性的《歐盟經濟體可持續融資》最終報告。這些建議作為歐盟《可持續金融行動方案》(2018年3月份發布)的基礎,促成了2018年5月技術專家組的成立。自2016年12月開始的兩年半時間裡,專家組舉辦了兩場大型問詢會,廣泛向利益攸關者徵求意見,聽取了眾多反饋,並發布相關報告。

 

《可持續金融分類方案》定義綠色經濟活動

《可持續金融分類方案》的重要性在於其明確了歐洲地區在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下經濟活動必須符合的標準。它提供了一個有效的分類清單,包含了關於67項經濟活動的技術篩選標準,用於識別和構建促進實現六項環境目標的綠色經濟活動。這些目標包括:氣候變化減緩、氣候變化適應、海洋與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和保護、循環經濟、廢棄物防治和回收、污染防控、保護健康的生態系統。

 

以上六大環境目標的建立基於“實質性貢獻”和“無重大損害”(Do No Significant Harm)兩大原則。也就是說,如要符合標準並被納入分類方案,經濟活動必須對至少一個環境目標作出重大貢獻,並且對其他五個目標沒有重大損害,同時要滿足最低限度的社會保障標準。

 

歐盟分類所定義的經濟活動涵蓋多個與減緩和應對氣候變化相關的領域,包括製造業、農業、交通運輸、建築、電力、水、廢棄物、信息和通訊技術等,未來還會有更多的經濟活動被納入。

 

為什麼歐盟需要建立可持續金融分類方案?

標準和統一定義的缺失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綠色經濟的增長。氣候債券倡議組織與歐盟的步調一致,在重點經濟領域給綠色產業下了明確定義,並從中協調。自2013年以來,氣候債券倡議組織通過其“氣候債券標準和認證機制”解決市場對於統一標準和定義的需要。《氣候債券分類方案》自2013年發布以來,不斷修訂發展,旨在在具體領域和行業層面為投資者提供明確的綠色定義。

 

歐盟委員會最新發布的《歐盟可持續金融分類方案》是依照《氣候債券分類方案》的模式擬訂的。《歐盟可持續金融分類方案》擴大了現有領域的數量,對《氣候債券分類方案》已有的標准進行了補充,並細化了採購方面的基準。《歐盟可持續金融分類方案》為投資者和企業識別綠色經濟活動提供了有效的分類工具,並使之更有效地披露氣候風險。

 

《歐盟可持續金融分類方案》的主要建議

第一,該報告為67項能有效減緩氣候變化的經濟活動設立了技術篩查標準,並對幾乎所有活動進行了評估,判斷其是否對其他環境目標有重大危害性。此外,報告也為評估經濟活動在氣候變化適應領域的貢獻提供了方法論和可行範例,並為準備參考《分類方案》的投資者和其他目標用戶提供了詳盡的指南和案例。

 

第二,技術專家組在《歐盟可持續金融分類方案》中提出以下建議:

  • 幫助識別經濟活動對於環境目標的短期及長期貢獻

  • 定避免對其他目標造成重大危害的最低要求

  • 在歐盟標識和認證機制的基礎上,制定方法、規章,以及健全的市場分類方式

  • 制定標準時需依靠確鑿的科學證據、深入的研究和市場經驗

  • 慮經濟活動的生命週期

  • 採用技術中性(technology neutral)的方法論。

 

第三,專家組認定了可以為應對氣候變化作出巨大貢獻的三大類主要經濟活動領域,包括

  • 低碳活動:這類項目已經符合2050淨零碳排放經濟的相關標準,比如:零排放運輸、接近零排放的電力項目和植樹造林

  • 可促進2050淨零碳排放轉型的活動,但是目前還未達到2050低碳經濟的標準。比如碳排放量小於100克二氧化碳/千瓦時的電力項目,或者尾氣排放低於每公里50克二氧化碳的汽車。

  • 可促成以上活動的活動。比如,製造風力渦輪機或者安裝高效鍋爐的業務。

 

除了綠色低碳項目,《歐盟可持續金融分類方案》同樣也對從棕色向綠色轉型潛力的經濟活動給予支持。分類方案涵蓋了部分尚不屬於綠色低碳的經濟領域和活動。這些領域和活動被認為在未來可以向低碳轉型,或者在存在政策激勵的情況下可以為應對氣候變化作出重大貢獻。此外,《歐盟可持續金融分類方案》對經濟活動而非投資機構和類型進行分類,所以任何類型的機構都可以使用《方案》明確哪些活動可以為環境目標作出重大貢獻。

 

《歐盟可持續金融分類方案》的重要意義

《歐盟可持續金融方案》是對低碳經濟活動重新定位的最大進步之一,它將有助於縮小自《巴黎協定》以來越來越明顯的氣候行動和實體經濟投資之間的差距。為應對氣候變化涉及龐大的資金需求,全球每年需要吸引數千億美元的私人資本,以實現氣候和可持續發展目標。

 

歐盟《可持續金融分類方案》將闡明不同產業需要做些什麼,使投資者和銀行更容易在歐洲發展可持續金融市場。歐盟可持續金融和綠色債券標準的出台,表明綠色債券、綠色信貸、綠色資產證券化、綠色股權投資等投融資活動中在歐盟市場不斷主流化的趨勢,也向全球其它地區的金融監管部門,銀行和金融系統、以及世界100+家大型碳排放企業傳遞了實現綠色經濟的堅定信號。

 

此外,歐盟《可持續金融分類方案》的出台,有助於促進全球各國政策制定者和監管機構加快在可持續金融監管體系建設的進程。目前馬來西亞,印度、摩洛哥和日本等國也在其綠色債券指導文件中列入了符合條件的資產清單。例如東盟的綠色債券標準包含了綠色項目類別並明確排除化石燃料﹐日本環境部在其綠色債券指引中也提供了符合條件的項目清單。中國人民銀行更是早於2015年便發布了《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提供符合條件的項目清單。

 

其他國家紛紛效仿歐盟的專家組模式,比如英國成立了綠色金融專家組,加拿大成立了可持續金融專家團。目前,澳大利亞也在金融領域成立了澳大利亞可持續金融倡議組織。

 

歐盟綠色轉型:下一步工作

歐盟技術專家組的任務期限已延長至今年年底。在這段時間內,專家組將優化並進一步完善《可持續金融分類方案》中的技術篩選標準。與此同時,專家組會接受公眾諮詢,並製定關於分類方案實施和使用的進一步指導。專家組的建議旨在支持歐盟委員會擬定可持續金融授權法案。

 

氣候債券倡議組織歡迎這個具有劃時代意義的新平台,我們在接下來將在之後的文章中進一步探討歐盟技術專家組工作的最新發展對市場帶來的相互作用,特別對中歐綠色債券標準一致化進程和中國發行人在歐洲發行綠色債券的影響。

 

Sean Kidney,氣候債券倡議首席執行官:“《歐盟可持續金融分類方案》的作用是引導基本經濟活動重新轉向低碳,這是目前取得的最大進步之一。自巴黎協定制訂以來,綠色實體經濟投資不斷增長,而《歐盟可持續金融分類方案》可將氣候行動的宏願與此類投資結合在一起。”

 

點擊原文查看報告詳情。

 

氣候債券倡議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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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氣候債券倡議組織 CBI